7月21日,广东省卫健委发出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下称《指南》)意见的通告,该新版《指南》删除了公立医疗机构的用药数量(三级综合1500种/二级综合1200种/其他600种)的限制。 此外,明确药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并进一步畅通国谈药品进医院的渠道。全国其他省份是否会参照广东的做法取消用药数量限制、并及时召开药事会?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风向标,值得业界高度关注! 重磅!医药腐败集中整治,为期1年!针对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针对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较真碰硬、宽严相济,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畅通问题线索途径,“互联网+”行风评议平台同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上线。 官方解读:谈判药品续约规则,绝不是“价格越低越好”的随意砍价! 7月21日,国家医保局对《谈判药品续约规则》(《续约规则》)进行了调整完善,并在官网发布。医保谈判是集合了13.5亿参保人的用药需求,与企业进行的“以量换价”的市场化机制。在不超出医保基金和广大参保人的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医保谈判是基于药品临床价值进行全面科学评估基础上与企业的协商,绝不是“价格越低越好”的随意砍价。本次续约规则的完善与战略购买、价值购买的大方向完全一致。 7月15日,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检查对象和内容,继续聚焦重点,今年选定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三个领域作为检查重点。检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23年度。7月20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出《关于干扰素省际联盟采购拟集采品种目录的公示》,江西省拟牵头开展干扰素集中带量采购。通过梳理干扰素药品品规、分析联盟省份2022年度采购数量和金额,召开医疗专家、医疗机构、生产及配送企业座谈会以及征求各联盟省意见后,初步遴选出14个干扰素品种拟纳入集采,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20-27日。上海市药事所组织了相关生产(总代)企业对上海统编代码与国家分类代码进行了映射核对,国家分类代码全量数据已于2023年7月11日通过“医疗器械资证系统”发布,并实施动态调整。自7月22日起,上海市“阳光采购平台”将停止使用上海统编代码,全面使用国家分类代码,医疗机构可直接采用国家27位编码与终端供货企业进行采购。7月19日,湖北下发《关于公示第一批至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品种相关信息的通知》,对国采1-5批同通用名下非中选品种过评属性、挂网价调整、暂停挂网及其申投诉处理工作。 在此基础上,拟定了医保支付标准等相关工作,形成了非中选品种拟挂网清单,并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7月19日至7月23日。 21省弹簧圈、9省留置针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湖北8月21日执行
7月19日,湖北下发《关于执行留置针弹簧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对相关产品的落地执行做出工作安排。《通知》显示,此次集采产品为国家医保局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前7位为C160501开头的留置针类医用耗材以及代码前7位为C020516开头的弹簧圈类(神经介入)医用耗材。医疗机构按其中选价格在省采购平台采购,不得再次议价。征求意见稿显示,本次联动挂网后,将对挂网药品价格进行全面梳理,对同通用名同剂型下挂网价格差异较大药品(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单位可比价超1.8倍,中成药日均费用超3倍)将进行价格纠偏。看来西药价差1.8倍、中成药价差3倍成为了湖南价格管理的常态。本次挂网联动药品价格、采购交易信息采集时间均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药品价格采集范围原则上不包含外省明确的集采中选价格、医保支付限价、企业自主报价。据该名单显示, 20个省的49家医院获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 要求输出医院和依托医院深化实质性合作,加快推进项目医院建设,力争尽早建成投用。自2019年确定首批10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单位以来,分五批共12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实施,基本覆盖了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省份。从这个TOP200名单上可以看到,跨国企业的品种直接销售的为74个,通过国内经销商、配送商代理的14个,两者合计84个,是榜单总数的42%。而从销售金额来看,排名前10的品种有8个是跨国药企的(如果再加上康哲的熊去氧胆酸,这个数据要变成9)。可见跨国药企至少在2022年的浙江市场上仍然占有优势,但随着集采落地、国谈仿制药的不断进入,未来的格局可能会发生变化。7月16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出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第5号),公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含中选企业报价代表品中选价格和中选企业非报价代表品中选价格。7月15日,辽宁省医保局官网发布一则信息《省医保局进一步完善全省 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介绍了该省印发《关于完善全省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并明确提出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31条政策措施。该《意见》一经发布,就在医药企业中引发了热烈反响。7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14日。《规划目录》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现行版本是 2019 年本。在广泛征求各地方、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 年本,征求意见稿)》。7月11日,山东互联网中药(材)交易中心发出了《关于推进中药材、饮片“直供直销” ,遏制不合理涨价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书》),面对近期中药材价格暴涨、供需失衡的情况,呼吁各道地药材产区政府、中药材/饮片企业、中医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共同加入,抵制行业囤积炒作行为。“我们将充分发挥数字化平台优势,建立大数据监测和预警机制,为种植生产和医药机构购买提供数据支撑和“直供直销”的供需匹配、交易服务。”《倡议书》如是说。第八批国家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各省在7月份内陆续落地执行,截至7月13日,全国已有24个省份明确执行时间及落地方案。透过这些实施细则,不仅能充分了解集采的发展动向,也能借此洞悉各省对集采的理解,这将为企业全面、准确把握集采趋势做好必要的功课。24省包括:辽宁、黑龙江、内蒙、新疆、青海、甘肃、西藏、四川、贵州、重庆、河南、河北、天津、山东、山西、江西、福建、江苏、上海、湖南、湖北、广东、海南、广西。 福建:与第八批国采重叠品种,转为执行国采结果,7月27日执行;非中选仍有机会
近日,福建、广东、新疆、天津、黑龙江等省下发通知,对第八批国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做出工作安排。其中,福建定于7月27日执行,第三批集采丙戊酸钠注射剂型与国采重叠,执行国采结果。非中选品种仍有机会在临床使用,可不受采购比例限制。广东对16个与省际联盟集采有重叠的品种在执行周期、价格上做出安排;天津明确医保直接与药品经营企业结算药款,确保到货确认30个工作日内完成药款拨付工作。已有19省明确国采第八批执行时间及相关规则。截至7月12日,已有福建、广东、新疆、黑龙江、天津、海南、湖南、河南、江西、甘肃、河北、内蒙、山东、山西、重庆、上海、辽宁、青海、西藏等19个省份明确执行时间,其余省份未明确具体时间,但也开始进行中选产品信息申报、未中选品种挂网等相关事宜的安排。7月10日,上海联盟采购办公室发出《十五省(区、市)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HLM-YD2023-1),由上海牵头的15省国采续约联盟采购就这么突然启动,令人猝不及防。国采续约,由长三角联盟到15省联盟:7月31日上海开标 与此同时,要求相关企业自7月11日-7月30填报相关药品信息。7 月 31 日(星期一)上午 10 点,在上海开始接收申报材料,13:00开标。各品种各地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 2025 年12月31日。此次参与联盟的省份有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甘肃,这15个省区市组成地区联盟,成立国家集采药品接续上海联盟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上海联采办),开展十五省(区、市)联盟地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具体经办工作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负责实施。近日,广东、新疆、天津、黑龙江等省下发通知,对第八批国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做出工作安排。其中,广东对16个与省际联盟集采有重叠的品种在执行周期、价格上做出安排;天津明确医保直接与药品经营企业结算药款,确保到货确认30个工作日内完成药款拨付工作。7月1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2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总体看,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医保体系,覆盖人群超过13.4亿人,2022年医保基金保持较为健康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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