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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规定:请病假优先抵扣年休假,该规定合法吗?

 随手一阅 2023-07-24 发布于浙江

年休假是为了保障员工的休息的权益,而赋予联连续工作一定期限的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并不得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属于带薪休假。病假,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伤病的医疗期,其目的是在于员工恢复员工的身体健康。除有法律另有规定外,在病假的医疗期期间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年休假与病假确属于不同的权利类型。而且,年休假与病假所享受的待遇也不相同,差异较大。而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企业的考勤管理制度中经常规定,员工若请病假,优先用年假抵扣。用人单位这么规定,主要原因就是担心员工不休年假,用人单位更不想支付不休年假的3倍工资,节约成本。

员工请病假优先抵扣年假,企业规定是否合法、有效?

河马说法认为:该规定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政策规定,该规定应当有效。

具体理由如下:

1、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决定、安排年休假的休息时间。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年休假,仅需考虑劳动者本人的意愿即可,不需要劳动者的同意。因此用人单位在的考勤管理规定,病假优先抵扣年假的行为也属于企业单方面安排年假的行为。但企业必须对其的考勤管理制度履行公示、告知义务,须向劳动者告知。

2、虽然用人单位可以规定,请病假需优先抵扣年假,但用人单位需注意:此时病假抵扣年假的期间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因为此期间是按照带薪年假扣除的。

3、司法实践中,部门法院对此规定也是持肯定的意见。案例:案号:(2021)苏0205民初2784号。根据德康公司制定的《员工考勤、加班、值班、休假工资发放规定》,员工请病假优先用年假抵扣。据此,德康公司主张前述丧假、病假均系用年假冲抵的。一审法院的主要意见为:丧假属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应以年假冲抵,病假可以年假抵扣。

4、劳动法首先要倾斜性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因为劳资地位的天然不对等,劳动者天然的处于弱势地位。因企业的经营方式、管理方式千差万别,法律也需保护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

(本文意见,仅供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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