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突发丨中炬高新控制权之争,尘埃落定?

 调料家 2023-07-25 发布于四川


“宝火之争”迎来分水岭。




“宝火之争”持续升级,中炬高新控制权之争能否尘埃落定?昨日(7月24日),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炬高新)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身处股东内斗漩涡中的中炬高新24日迎来关键性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罢免何华、黄炜、曹建军、周艳梅4名“宝能系”董事的议案。而正当上述会议进行时,宝能集团则通过官网发布了一则《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决议”显示公司董事会已通过取消7月24日临时股东会等3项决议。一时间,事件走向再次扑朔迷离。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7月24日下午5点30分左右,经过现场讨论并投票表决后,中炬高新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罢免何华、黄炜、曹建军和周艳梅等4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梁大衡、林颖、刘戈锐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据了解,新选举的梁大衡、刘戈锐属于中山市国资委系统,林颖来自鼎晖桉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被罢免的4名非独立董事,均与宝能集团存在关联,而新增补的3名非独立董事,则与火炬集团存在一定关联,这也意味着备受关注的宝火之争焦点暂时迎来结果。

在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中炬高新监事长郑毅钊宣读了罢免4名董事的理由,以及3名候选董事的简历,并回答了股东提问。他提到,股东提请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罢免董事,是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或监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公司监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符合相关规定。

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不久后,上交所针对有关信息披露事项,向中炬高新发去监管函并提出具体要求。

临时股东大会无效?

在备受关注的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中炬高新实控人、宝能集团董事长姚振华并未现身。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宝能集团放弃了对中炬高新控制权的争夺。在此次临时股东大会接近尾声时,宝能集团突然在官网发布公告表示:

由于7月6日临时监事会的召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实施的严重侵害已造成严重损失后果,且7月24日的临时股东大会的四项议案,严重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严重伤及资本市场的根基。因此,拟由中炬高新发布公告取消7月24日临时股东大会,待诉讼相关事项落定后再召开。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宝能系此次的反制措施也存在诸多疑问。譬如该声明落款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公告并未加盖公司印章。

“宝火之争”历时八年

中炬高新1995年在上交所上市,中山火炬集团曾一直是中炬高新的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直至2015年,宝能系通过前海人寿多次增持中炬高新。后来,前海人寿将其持有的中炬高新股份转让给了同为宝能系旗下的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中炬高新实控人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姚振华。

最近一年多时间,受宝能系流动性危机影响,中山润田持有中炬高新股权比例持续下降。截至今年6月,中山火炬集团持股比例为19.65%,宝能系因股权被司法拍卖,持有的中炬高新股份仅9.42%。从董事席位来看,中炬高新6名非独立董事中,宝能系仍占4席,中山火炬占2席。

也就是说,虽然中山润田所代表的宝能系已不是中炬高新第一大股东,但宝能系仍控制着中炬高新董事会,决策着公司的生产经营。根据《公司法》,董事会每3年换届一次,中炬高新上次换届是在2022年3月,也就意味着宝能系还要控制中炬高新董事会直到2025年。

控制权之争因此开始并逐渐白热化。

你方唱罢我登场

7月以来,“宝火之争”愈演愈烈。

7月7日,中炬高新公告表示,监事会将于7月24日14点30分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拟罢免何华、黄炜、曹建军和周艳梅4位“宝能系”董事,此消息一出,瞬时带动中炬高新股东内斗进入白热化。

7月12日起,“宝能系”发起反击,8天内连发3份声明。双方陷入“口水战”。

7月17日,中炬高新实控人、宝能集团董事长姚振华率先出手,临时“换将”。中炬高新董事会任命邓祖明为公司总经理,任命孔令云、秦君雪为副总经理。公开报道显示,三人均在宝能集团任职。

7月20日,姚振华到中炬高新总部调研,结果被保安拒之门外。

7月22日,就在姚振华被拦在门外的两天之后,刚刚任职的邓祖明就因个人原因辞职,任期5天。面对公司高管频频“换血”,部分董事也表达担忧。中炬高新两位独立董事李刚、秦志华要求取消临时股东会。对此,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应此举严重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任职规则和职业操守。

7月22日深夜至7月23日凌晨,中炬高新副总经理秦君雪带队前往公司门口,宣布要换掉现有保安队,未果。中炬高新对此回应,公司厂区外出现一起不明身份团伙意图冲击厂区,破坏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劣事件。

随着昨天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投资者所期望的“停战”局面能否出现。7月24日晚间,面对“宝火之争”激烈的拉锯战,上交所下发监管工作函,针对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提出三点要求:针对相关事项发生争议,应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不得滥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渠道,违规发布不符合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的公告;规范行使股东权利,合理保障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不得故意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不得不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END·

作者:川林

编辑:楪祈

设计:子睿

审核:矛石

声明:本文根据企业财报、公告及公开信息整理,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仅供行业交流,不作投资建议。











分享

点赞

在看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