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班级建设中,凸显正义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需要从不同环节进行努力。下文基于《作为公平的正义》读后感,从“树立正义理念”和“实现自由平等”两个方面,具体阐释如何建设正义的班级。 在《作为公平的正义》一书中,约翰·罗尔斯定义”正义”的核心概念为“社会作为一个世代相继的公平的社会合作体系的理念”,并提出正义的两大基本理念:“从事合作的人们自由平等”“社会秩序良好”。
书中阐明要保持秩序良好需要“公民相互接受并公认相同的政治正义观念”“公众充分相信社会基本结构能满足这些正义原则”“公民具有一种通常情况下起作用的正义感”。 应用于班级管理,即教育者应树立惩恶扬善的班规班纪并严格执行,给班级学生对于局部正义的强烈的信任感和认同感。 罗尔斯阐释了“自由平等”,认为自由平等的人会拥有两种“道德能力”:正义感和善观念。正义感即理解、应用、践行正义原则的能力,善观念即在理性和合理的基础上拥有、修正、合理追求个人终极目的的能力。 这就要求教育者设法将班规落到实处,教导学生真正理解班规内涵,培养学生们应用规矩约束自己、监督他人的能力,帮助学生寻找个人在人生中最有价值、最有意义的东西。 正义的建立还需要公共理性的参与设计。书中定义“公共理性”为一种合理的推理方式,推理结果要求平等的公民、国家权力彼此都要接受某些规则。这里强调的推理不是漫谈,而是证明规则,使判断、推论、证明与正确性、真理的标准融为一体,“否则它们就不是推理方式而是纯粹的说服技巧与修辞学。” 所以教育者在制定班规时,需要鼓励学生的参与,规则制定草案也应经由学生们审核通过;要将学生们要遵守的每一条制度都详细讲明其用意、逻辑、利处,使学生们与规则制定者达成内心层面的一致性。 但要注意的是,班级管理不能死板僵硬,处处指明“必须做什么”。因为 “正义观念必须在其内部为各种生活方式留有足够空间,以赢得人们的忠心和支持。如果做不到,这种正义就会缺少支持、不稳定。”罗尔斯将之形象地总结为:“正义划定界限,善表明目的。”所以,理想的班规应划定禁区,指明“什么不可为”,余下的空间依靠学生们自己的多元理性和善的指引,去实现自己的缤纷目标。 高教课堂研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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