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后期在美国兴起的实用主义对法律、政治、教育、社会、宗教和艺术的研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但在20世纪的美国成为一种主流思潮,而且产生了世界性影响。在实用主义看来,一切知识不过是人们制造出来用以应付环境的工具,知识生产不仅仅是为了个人的研究旨趣,更重要的是要解决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改变社会现实,推动社会发展。正是在实用主义的推动下,“为科学而科学”的知识生产向问题解决为导向的知识生产转型;由于问题解决超越了既有的单一学科和大学校园的边界,知识生产呈现越来越多的跨学科性和多主体性,到20世纪中后期,模式2逐渐取代模式1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知识生产模式。自20世纪中后期以来,知识生产模式的变革对研究生培养模式产生了深刻影响,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参与主体及质量标准方面都相应地出现了新形态。
1.培养目标强调应用属性
从模式1到模式2,知识生产情境由学科内部认知语境变成应用场景,研究类型逐步由基础研究转向应用研究。知识生产动力来自于解决社会实践中的应用问题,不再仅局限于学科内部纯理论性知识体系的构建。在这种背景下,研究生教育目标在培养作为学术后备力量的“研究者”的基础上凸显“应用性”特征。一方面,在实用主义思潮与大学服务社会趋势的双重影响下,学科知识的工具理性日趋明显。大学开始将专业的知识与应用问题相结合,以满足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求,传统的具有价值导向的哲学课程逐渐被自然科学课程取代。在此背景下,研究生不仅要具备独立研究能力,更要具备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20世纪中后期,许多国家纷纷通过颁布法律与发布报告来强调研究生教育对于国家科技发展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如美国颁布《国防教育法》(1958)、《重塑科学家和工程师的研究生教育》(1993)等;英国发布《罗宾斯报告》(1963);法国颁布《高等教育法》(1984)、澳大利亚发布《高等教育——一份政策声明》(1988),等等。另一方面,持续增长的研究生数量已经大大超过学术岗位的承载量,且仅培养科学研究能力的研究生教育又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面对该困境,大学开始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设立专业学位,试图调节研究生培养数量、质量与经济建设等相关实践问题之间的矛盾。例如在二战后,英国开始大幅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数量,并于20世纪90年代设立专业博士学位。1991年,英国政府发布白皮书《高等教育的框架》,要求扩招授课式研究生以满足在职人员提升能力的需要。再如20世纪60年代以后,德国为应对大工业生产及新技术革命对应用型科技人才的需要,设立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总的来讲,研究生培养目标逐渐由“研究者”转向“应用型研究者”,更注重培养研究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2.培养过程中跨学科特点突出
20世纪中叶以来,知识生产逐渐由同质性增长转为异质性增长,单一学科已经无法解决日益复杂的现实问题。作为模式2的首要表现形式,跨学科基于知识应用情境采用不同学科知识进行知识配置、调动资源、组织研究并交流研究成果,从而达成解决复杂问题的目标。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很多专家学者呼吁要采取跨学科的方式培养研究生,跨学科逐渐成为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潮流。美国科学基金会于1998年启动“研究生教育与科研一体化项目”(Integrative Graduate Education and Research Traineeship,IGERT),倡导在超越传统学科界限的环境中创新研究生教育模式。英国研究委员会资助成立了博士生训练中心,以培养博士生为纽带加强大学之间的跨学科项目合作。中国则鼓励高校根据社会需求在一级学科范围内开设跨学科专业,成立跨学科组织研究机构,为跨学科研究生培养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跨学科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课程设置注重跨学科性,为研究生提供多个学科视角的学习体验。以剑桥大学教育硕士中教育领导力项目为例,研究生需修习学校财务、工商、监督以及校长助理实践等课程。②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导向,创建跨学科专业、项目及研究机构。例如华盛顿大学启动多国环境合作挑战项目,招收来自世界各地的地质、森林资源、教育、工程等专业的研究生,通过团队协作、问题导向式教学法以及支架式教学法培养研究生跨领域解决问题的能力。③资助跨学科研究,为跨学科研究生提供奖学金。美国IGERT项目资助STEM领域研究生进行5年的跨学科研究训练,每位参与项目的博士生每年可以获得3万美元奖学金。1990年,德国研究会也开始资助跨学科课题项目研究。
3.多部门协同培养研究生
知识生产机制由单/双螺旋线性创新模式转向三螺旋非线性创新模式,打破了大学知识生产垄断的局面。正如伯顿·克拉克所言:“科学研究数量的激增已经扩散到大学的疆界之外,并且在结构上和大学分离。科研不再仅仅是高等教育系统的特征,而是成为民用政府机构、军事单位和非营利部门以及工业的一项共同活动。”大学不再是培养研究生的唯一场所,非大学的机构、研究中心、企业及政府的专业部门等组织机构也逐步参与到研究生教育中。
研究生协同培养类型至少包含以下两种:①校企合作,尤其是创业型大学,通过大学自治、经费来源多样化及与双边协作将大学科研、教学与知识资本化结合为一体,从而实现产学研一体化。例如,美国的斯坦福大学在20世纪50年代首创了学校与企业合作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又如,英国于20世纪70年代后从美国引入校企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模式,创立了剑桥科学园。企业中的高级研究人员与大学教师联合指导研究生,企业主要负责提供培养经费,设立奖学金资助研究生开展工程技术科学研究。②大学与社区合作实现共赢,大学为促进社区发展提供智力资源,社区为大学培养研究生提供深度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例如,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发起的“研究生转型项目”由职业发展、教师发展和市民学者体验(Citizen Scholar Experience,CSE)三个子项目组成,CSE项目旨在将研究生培养成为公民学者,为研究生提供社区体验及社区服务的机会。再如,华盛顿大学辛普森人文中心为博士生提供与社区合作开展公共人文项目的机会。
4.利益相关者参与制定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标准
与模式1相比,模式2涉及不同学术兴趣、社会兴趣或政治兴趣等更广泛的群体与范围,知识生产者在环境、健康、经济等一些特定的语境中进行合作。由于人们逐渐意识到知识生产可能对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越来越多的团体希望能够影响知识生产的结果。在这种背景下,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标准不再是大学学术共同体的特权,正如沃尔特斯(Everett Walters)在《超越第一学位:研究生教育、终身学习与职业生涯》中所言,研究生利益相关者(政府、大学、第三方机构等)都要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定。
具体包含以下三方面:①政府代表国家意志,通过颁布法律、财政拨款、审核与认证等方式监管研究生质量。比如德国强制性推行认证制度,并于1998年《高等学校总纲法》中明确指出高等教育保障是教育行政监督的新形式,绩效是高等教育获得政府拨款的依据。法国、荷兰、芬兰等国都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了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②受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原则的影响,大学在自我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质量保障措施,譬如制定学术标准与学位管理细则、关注教学质量评估、提高生源质量。以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为代表的英联邦国家中大学自治权力都比较大,大学主要负责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③以第三方机构为代表的社会力量通过专业排名、评估、资助、研究、游说等途径间接影响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标准。美国是典例代表,其研究生院理事会(Council of Graduate Schools)作为全国性权威社会组织定期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并及时发布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