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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析,中国最早的职业律师,促进法律的发展和传播

 伯山的书山学海 2023-08-03 发布于广东

春秋中后期,礼乐崩坏,礼制明显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法治开始被引入到国家的实际治理中。

其中就有郑国子产铸刑于鼎,不过今天要说的是与子产同时代郑国的另一个人,中国最早的职业律师邓析。

1.邓析靠诉讼发家

邓析是郑国的一位大夫,其人非常聪明,对逻辑学非常感兴趣。

子产

当时子产铸刑于鼎,是为了方便民众掌握法律,以免自己在做事的过程中违反法律。

但是铸在鼎上的更多是具体的刑法规则,而没有具体的刑法解释,这就让刑法具有不确定性,中间就有了可操作的空间。

另外还有很多方面没有具体的刑法规则,这也让人有了可乘之机。

子产作为郑国的执政大臣,出台法律之后就将更多的心思放在国家的其他方面,所以就给了邓析机会。

有一次,一个郑人的家人被告了,于是他就前往查询看自己的家人是否犯了罪,但是到了地方又搞不清楚。

恰好邓析在此,邓析听完他的讲述就告诉他,他的家人没有罪。不过这个郑人不是很相信,邓析就告诉他自己可以帮他将官司打到底,不过要交钱。

邓析

最后郑人交了一件衣服,邓析利用他的诡辩论帮助他将官司打赢。

邓析打赢之后,郑国人逐渐知道了有这么一个人专门帮人打官司,而且胜算非常高,于是郑人遇到官司纷纷找邓析,让邓析着实富了起来。

《吕氏春秋》记载:邓析“与民之有讼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裤。民之献衣而学讼者不可胜数。”

不过邓析这么一搞,就破坏了子产铸刑于鼎的初衷,毕竟邓析帮人打官司是要收钱的,那么就是谁给的钱多谁就更有可能胜出。

当时的首席大臣子皮就想杀掉他,不过被子产劝阻了。

因为子产看得更远,子产知道刑法确实是简陋有漏洞,现在有人利用其中的漏洞,正好自己也可以节省时间直接将漏洞修补了。

正如哲学中的一个意思,矛盾双方互相促进对方向前发展。

既然子产不杀邓析,那么早就看邓析靠诉讼发家红眼的郑人们,就纷纷报名邓析的课程,学习诉讼,然后再去赚钱,邓析靠着讲课又赚一笔。

是不是感觉很熟悉的套路,不过那时候邓析讲的确实是干货,和某些专门割韭菜的明显不同。

2.邓析被杀

等到子产去世的时候,继任者游吉询问如何处理邓析,子产没有交代什么,他知道即将死去的人管不了活着的事,让游吉自己处理。

游吉认为自己还能应付,也就按照以前子产处理的方法处理邓析,直到去世。

游吉去世之后,驷乞的儿子驷歂接任执政,他就不像子产和游吉那样应对自如了。

因为驷歂执政不久之后,邓析出版了一部刑法著作,史称“竹刑”,这增加了邓析在刑法上的名望。

那么郑人有了官司不认可国家的法律,而是找更有名望的邓析,再加上邓析的诡辩论也确实影响到社会稳定了,这引起了驷歂的杀心。

正好有一次郑国的洧河发生洪灾,有一个富人被大水冲走淹死了。有人打捞起富人的尸体,富人的家人得知后,就去赎买尸体。

这家人一看对方是有钱人,于是就开出很高的价码,但是富人家属这边接受不了,于是就两边就僵持住了。

可是尸体不能不要,富人家属就准备走司法路子,于是就来找邓析出主意。

邓析告诉富人家属,你这不用担心,那人捞起的是你家人的尸体,除了你家会买去还有谁会买。那人最后也只能将尸体卖给你,先回去等着吧。

于是富人家属就回去了,也不着急去买回尸体了。

这边捞尸体的人也着急了,也找到邓析请他出主意。邓析也告诉他们,别担心,你捞走的就是他们家的尸体,除了你这,他去哪里也买不到,等他们去找你吧。

捞尸体的人听了是这么回事,也回家等着了。

等到很久,尸体都发臭了,两边都没有动静,心里也都很着急。于是两边只好找中间人去试探对方,双方最后一碰面才知道是邓析出的主意。

于是双方就将邓析给告了,驷歂也抓着机会将邓析处死了。

3.结束

尽管邓析被杀,但他留下的“竹刑”被认定为国家正式法律,可见他在法学上的造诣是很高的。

虽然他个人上有缺点,但他在法律的发展和传播上做出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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