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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唐青林律师:六个步骤为上市公司设计商业秘密保密体系|民商事裁判规则

 民商事裁判规则 2023-08-08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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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唐青林律师:六个步骤为上市公司设计商业秘密保密体系

👉作者:王琼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 未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是否受法律保护?如何为企业设计量身定做的商业秘密保密体系?为高科技企业设计《商业秘密保密体系》是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的特色专长法律服务。我们特邀请曾经为多家上市公司、大型科技企业设计保密体系的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就该问题进行专题介绍。

唐青林律师长期以来深耕商业秘密法律领域,成功办理了大量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案件,成功在最高法院办理多起商业秘密案件,为我国新材料领域上市公司、半导体芯片公司、计算机软件公司、化工公司等各个行业的众多大中型企业设计商业秘密保密体系,为所服务的企业构建固若金汤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唐青林法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具有深厚的研究、他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了《商业秘密案件裁判规则:全面梳理中国商业秘密案件司法裁判规则》等三部商业秘密法律实务著作。唐青林律师作为中国商业秘密法律专家,他见证了中国商业秘密司法保护领域的迅猛发展、见证了大量科技型企业并未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怀揣着商业秘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裸奔,到如今发生大量商业秘密案件且类似案件报道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愿意主动聘请律师设计保密体系。

近日,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唐青林律师带领商业秘密专业团队,通过六个主要步骤,成功为某高新材料上市公司成功设计《商业秘密保密体系》整体制度及配套文件,助力新材料领域上市公司健康发展,获得客户企业的一致好评。本文通过唐青林律师团队介绍如何通过六个步骤为高新材料上市公司设计商业秘密保密体系。

一、为什么要制定保密措施?聘请律师设计《商业秘密保密体系》有没有法律意义?

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国家层面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企业而言,知识产权是企业的生存之本,世界上有80%的核心技术以商业秘密的形式存在着,企业越来越重视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

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纠纷后,如果权利人不能证明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就非常可能败诉,所以聘请律师设计《商业秘密保密体系》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

具体法律依据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据此,所有没有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不能作为商业秘密得到国家法律保护。企业对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是构成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

权利人为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以前所采取的合理保密措施,应当根据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的性质、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保密措施与商业秘密的对应程度以及权利人的保密意愿等因素,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

二、具体哪些措施会被认定为采取了保密措施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的,法院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一)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的;(二)通过章程、培训、规章制度、书面告知等方式,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员工、前员工、供应商、客户、来访者等提出保密要求的;(三)对涉密的厂房、车间等生产经营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进行区分管理的;(四)以标记、分类、隔离、加密、封存、限制能够接触或者获取的人员范围等方式,对商业秘密及其载体进行区分和管理的;(五)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软件等,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访问、存储、复制等措施的;(六)要求离职员工登记、返还、清除、销毁其接触或者获取的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继续承担保密义务的。

三、为公司量身定做、设计《商业秘密保密体系》之前,是否需要为公司进行商业秘密保密措施专项体检,发现公司目前在商业秘密保密方面存在的不足?

为了发现公司目前在商业秘密保密方面存在的不足,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带领商业秘密专业团队入驻客户公司,一般要对客户公司进行为期3—7天的商业秘密保密措施专项体检。在本次保密体系建设项目中,北京云亭商业秘密专业团队发现客户企业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1)从公司层面而言,整个公司缺乏系统的保密制度、各部门无具体保密规定、员工不清楚到底该对哪些信息保密。

(2)产生重要技术信息的研发部门,重要研发信息未及时以有效形式保存、固定形成时间;无专人负责涉密文档管理;技术人员在微信群、QQ群讨论重要技术信息;存在使用私人U盘、私人电脑存储公司商业秘密的情况。

(3)使用技术信息的生产车间,未对外来参观人员提出明确保密要求;存在携带电子设备进入生产车间情况;无成文保密要求,车间技术人员对保密内容、如何保密理解不一。

(4)公司人事部门在员工入职时未就商业秘密保密进行入职谈话、离职时未进行离职谈话,未签署离职保密承诺书;在录取有同行业经验的员工时未注意到侵犯竞争对方且存在商业秘密共同侵权的风险;人事部门目前使用的保密协议约定保密内容模糊不清;竞业限制主体的范围明显太小。

(5)采购部门在对外招投标过程中经常可能需要披露本公司商业秘密,但是在对外发送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未要求对方保密、未提示对方;访谈中提到在采购时不知道涉密技术图纸文件使用后该如何处理;对合作方要求己方公司签署保密协议无警惕性;对外签订的保密协议书对泄密行为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合作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合同范本未约定保密义务,可能存在泄密风险。

四、制定商业秘密保密体系要通过哪些步骤?

唐青林律师带领的北京云亭商业秘密专业团队,通过如下六个步骤,为企业个性化定制《商业秘密保密体系》:

第一步,商业秘密专项法律尽职调查 (商业秘密保密专项体检检查)

签署法律服务协议后,唐青林律师带领商业秘密专业团队入驻客户公司,进行大约为期一周的现场访谈,与企业各个部门负责人沟通,了解公司实际商业秘密保密状况,发现在商业秘密保密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法律风险,为后续针对性地为客户企业出具整体保密方案打下基础。

第二步,出具商业秘密保密专项法律分析意见和具体建议。

根据实体访谈情况,云亭商业秘密专业律师团队对客户公司现有保密管理情况逐一进行法律分析,梳理出企业现存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并针对性出具解决方案建议。

第三步,在法律分析的基础上,为企业制定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和配套文件。

云亭商业秘密专业律师团队首先在公司层面制定体系化的商业秘密保密制度,同时为各个部门制定具体的保密规定,辅以配套文件。

第四步,施行前,将保密制度及配套文件下发各部门,逐一听取建议。

为使《商业秘密保密体系》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员工工作效率的基础上,有效执行企业保密要求,防止保密文件成为空中楼阁,更为防止保密文件大大降低企业员工的工作效率,北京云亭商业秘密专业律师团队建议企业客户,在施行前将保密制度及配套文件下发各部门,逐一听取各部门及公司领导层的意见和建议,然后针对性地进行细化修订。

第五步,保密制度及配套文件定稿与培训。

在客户企业收集建议后,北京云亭商业秘密专业律师团队再次前往客户公司现场,针对各部门的修订建议,与客户企业进一步讨论、沟通,最终定稿。该定稿文件顺利经过企业管理层过会讨论,正式通过了律师团队为企业设计的保密文件和制度。

北京云亭商业秘密专业律师团队最后根据企业需要,为客户公司培训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员工,全面正确地理解保密制度、协助公司各项保密制度顺利落地执行。

第六步,制度正式施行后,企业定期进行保密检查、跟进修订。

北京云亭商业秘密专业律师团队设计的《商业秘密保密体系》落地运行后半年左右,客户公司可以根据运行中发现《商业秘密保密体系》存在的不足和瑕疵,提出修改意见,由北京云亭商业秘密专业律师团队根据运行中发现的不足和客户的修改意见,最后重新修订并实施,确保量身定做的《商业秘密保密体系》既能保护商业秘密又不至于降低企业运行效率、束缚企业的快速发展,真正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五、为企业设计商业秘密保密体系,一般的工作期限和收费标准,可否介绍一下?

因为要针对企业进行商业秘密保密现状的尽职调查,以及根据企业行业和发展现状的不同的情况针对性量身定做保密体系,因此一般工作周期和期限需要至少45天,律师费收费一般根据企业规模和商业秘密保密复杂程度,一般在60万元至200万元区间。

目前有些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公司提供一些收费极其低廉的商业秘密保密体系设计的服务套餐,实质上不是针对企业量身定做,而是将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保密体系修改一个企业名称后直接给客户使用,他们甚至不会针对客户进行商业秘密保密现状的尽职调查,更不会针对性设计企业的保密体系,这种情况下“套用”的保密体系,不仅不能起到商业秘密保密应有的作用,反而可能降低企业管理效率,对企业而言是得不偿失的。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商业秘密专业团队负责人唐青林律师简介:

唐青林律师,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被具有全球影响力的IPR Daily评为“2023年中国50位50岁以下知识产权精英律师”。

唐青林律师函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民商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从事法律相关工作20余年。唐青林律师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朝阳区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唐青林律师是学者型律师,曾经在《法学研究》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发表论文;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和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出版了十余本法律实务著作。唐青林在非常注重实务研究。在办案之余,唐青林律师在中国法制出版社主编出版了《商业秘密保护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2011年出版)和《商业秘密百案评析与企业保密体系建设指南》(2014年出版)《商业秘密案件裁判规则:全面梳理中国商业秘密案件司法裁判规则》(2022年出版)等三本法律实务著作。在《光明日报》发表了学术论文《推进商业秘密法治保护,更好激励技术创新》,在《知识产权报》发表了学术论文《保护商业秘密 鼓励企业创新》。

唐青林律师长期以来深耕商业秘密法律领域,成功办理了大量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案件,成功在最高法院办理多起商业秘密案件。唐青林律师为我国新材料领域上市公司、半导体芯片公司、计算机软件公司、化工公司等各个行业的众多大中型企业设计商业秘密保密体系,为所服务的企业构建固若金汤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唐青林律师是美国国务院国际访问者项目访问专家(知识产权方向)。唐青林律师作为商业秘密领域法律专家,受美国国务院邀请,参加了美国国务院于2019年主办的美国国务院国际访问者领导项目(International Visitors Leadership Program,简称IVLP)(知识产权方向)。在访问期间通过专业交流会议的方式,访问了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联邦调查局(FBI)、美国司法部、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版权局、美国国务院经济和商业事务局知识产权执法办公室(IPE)、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美国纽约南部地区法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商标协会、美国作曲家作家和出版商协会、麻省理工学院技术许可办公室(MIT)等40多个专业机构,与美国知识产权专家和政府官员在知识产权领域众多问题进行了面对面地深入地对话。

唐青林律师作为法律专家嘉宾受邀参加CCTV法制专题节目“大家看法”节目,对相关法律事务进行点评。因为唐青林律师在商业秘密领域的深耕和影响力,被新华网以《唐青林律师:构建固若金汤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为题做了专访(2022年1月11日)、被《 民主与法制时报 》以《唐青林:商业秘密的守护者》为题做了专访。唐青林在商业秘密领域的法律观点,多次被《人民网》《知识产权报》《科技日报》《企业观察报》《中国贸易报》等媒体广泛报道。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商业秘密专业团队负责人唐青林律师在商业秘密专业领域的专访和报道:

(1)《唐青林律师:构建固若金汤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新华网,2022年1月11日(人物专访,集中在商业秘密领域的业绩)

(2)《唐青林:商业秘密的守护者》,《 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本社记者,薛应军,2018年月12月30日(人物专访,集中在商业秘密领域的业绩)

(3)人民网:《唐青林律师:21世纪中国企业犯的最多的错误是“泄密”》(2014年04月24日)(人物专访,集中在商业秘密领域的业绩)

(4)人民网:《唐青林律师:建议企业做好知识产权预警》(2014年04月24日)

(5)《法制日报·周末》刊载的《出境自由行江湖的“游侠”保卫战》(2016-03-03)

(6)《科技日报》刊载的《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若干问题》(2009年5月6日)

(7)《科技日报》刊载的《跳槽走人,技术秘密如何留下?》(2009年5月7日)

(8)《企业观察报》刊载的《如何关上“间谍”这扇窗》(2013年11月11日)

(9)《企业观察报》刊载的《商业机密保卫战步步惊心》(2013年11月11日)

(10)《企业观察报》刊载的《商业泄密维权三步走》(2013年11月11日)

(11)《企业观察报》刊载的《预防商业秘密泄密四大路径》(2013年11月11日)

 *此处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为作者完成文章写作时所在工作单位。
本期执行主编:赵跃文律师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徐淑明  微信号:1731014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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