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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创新林业经营体制,拓宽山区共富路径的实践与启示

 风雨笑春秋 2023-08-10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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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历史使命,强调“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

山区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攻方向、缩小“三大差距”的主战场,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难点所在,也是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所在,“两山”转化问题是山区共同富裕需要解决的重大共性问题。浙江“七山一水二分田”,发挥“七山”的林业资源优势,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是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最快捷、最生态、最经济也是最佳的绿色发展路径,是缩小“三大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题中之义和有力举措。近年来,浙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探索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助力山区强村富民集成改革,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

浙江创新林业经营体制

的典型模式和成效

浙江在充分尊重地方基层首创精神的基础上,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为目标,鼓励农民以“保底+分红”的形式入股合作社,并与社会资本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了林木股份制合作、林地股份制合作、股份制家庭林场、国乡合作经营、强村富民“平台+基金”经营改革等模式。

(一)

以安吉为代表的毛竹股份合作制

改革模式。

2010年,安吉县启动毛竹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民以毛竹资源入股、统一经营,形成按股分红的经济体,收益比农户自己经营高20%。如今,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安吉积极探索竹林碳汇改革,开启因碳兴竹之路。2021年,全国首个县级竹林碳汇收储交易平台落地安吉。安吉以竹产业二次振兴为目标,实施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毛竹林流转,毛竹林1000亩以上的行政村通过农户林权作价出资方式,组建股份制专业合作社119个,实现统一经营管理,预计每年村均集体增收100万元,户均增收8000元。

(二)

以浦江为代表的林地股份合作制

改革模式。

2012年以来,浦江县在全省率先开展林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把农民的林地承包权转化为长期股权,变分散的林地资源为联合的投资股本,通过组建林地股份制合作社,吸引工商资本规模投入林业产业发展,创造性提出“保底+递增”的分红模式,规定前15年,每年按照当年的省级生态公益林年度补偿标准分红;后三个5年间,按5%、10%、15%比例递增分取香榧青果的方式分红,但保底分红不少于每亩300元。据此测算,按50年合同期计算,农民每亩林地可分红5万元以上,与传统流转模式相比,收益高出了至少50倍。

(三)

以仙居为代表的股份制家庭林场

改革模式。

2013年以来,仙居县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以“林权入股,亲情链接,统一经营,按股分红”为主要经营模式的股份制家庭林场,有效解决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后林地细碎、生产规模小、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难、经营水平提高慢等诸多问题。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技术服务、规范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全县共培育股份制家庭林场约30家,经营面积近1万亩,平均每家经营规模约400亩,最大的1300余亩。

(四)

以庆元为代表的国乡合作经营

改革模式。

该模式将广大农民零散的林地流转到国有林场,把国有林场的技术优势、资金优势与农民林地资源有机结合以来,从而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近年来,庆元县三大国有林场联合开展国乡合作经营2.0版,成立庆元县和兴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更新分红模式,变30年轮伐期一次性分红为三年支付一次预期分红,按协议约定保底预支付,抵消林业经营收益慢、风险大的弊端,提振了农民合作信心,扩大了规模,促进了农民增收。

(五)

以新昌为代表的强村富民“平台+

基金”经营改革模式。

2022年以来,新昌县利用毛竹林、板栗林、荒芜果园茶园、荒山荒地等低产低效林地,发展以香榧为重点的名优林,计划到2024年建设10万亩良种香榧基地。据测算,10万亩香榧林每年可创造利润5亿元,为经济薄弱村增加收入10万元、低收入农户增加收入5000元以上。为解决山区村青壮人员外流、老幼病残留守人员的“提低”、低产低效林改造“无人参与”等问题,新昌县专门成立县共创公司和县强村公司作为经营主体。同时,为解决低产低效林改造很难吸引市场主体参与的问题,新昌县设立兴村富民股权投资基金用于低产低效林改造等项目,吸引了8家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兴村富民”基金规模10亿元,其中8家民营企业共认缴了1.4亿元。民营企业通过认缴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参与低产低效林改造,既助力山区群众增收,又减少投资风险、保证投资收益,实现了从“输血慈善”向“造血共赢”的转变。

二、

示范意义和启示

通过创新林业经营体制,吸引工商资本投资林业,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基础上,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有力地推动了林业特色产业的发展,拓宽了山区农民增收致富的路径。2021年,浙江省林业行业总产值6064亿元,以占全国2%的林地面积创造了8%的林业产值,林业对农民增收贡献率达到19%,部分重点山区县农民收入的50%以上来自林业。

(一)

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山区

强村富民必经之路。

一方面,现代林业发展具有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等客观要求,迫切需要改变原有的小而散的经营模式。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的收入来源增加,不再完全依赖山林经营,外出打工农民增多,大部分山林闲置在山上没人经营。因此,推进林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必然要求和趋势。围绕“山谁来经营”,浙江积极深化林业经营体制改革,走适度规模经营和合作发展之路,既促进了高效规模林业的发展,也保障了农民持续稳定增长的收益。

(二)

发展林业特色产业是实现山区

强村富民的重要途径。

林业产业具有用工容量大、就业门槛低、产业链条长、综合效益好的优势,能够很好地促进农民在家口就业创业,吸引城市资本、人才等要素流向山区林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浙江大力发展木本粮油、花卉苗木、竹木加工、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主导产业,形成了许多区域特色鲜明的林业产业集群,全省共有林业企业2万余家,农民依托于森林资源和林业企业就业300多万人。

(三)

培育投资经营主体是实现山区

强村富民的内在要求。

浙江省先后出台《关于支持工商资本“上山入林”投资林业产业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性文件,鼓励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上山入林”向林业集聚,培育大户、股份合作社、家庭林场、强村公司、“两山”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有力地促进了林地的大规模流转。全省共建成林业股份制合作组织400余家,培育林业专业大户3900余个、家庭林场2000多家、农民林业合作社5300多个。

三、

充分发挥浙江“七山”资源优势,

拓宽山区共富路径

浙江“七山”的林业资源,是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优势和巨大潜力。应进一步深化林业经营体制改革创新,更高水平地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重要支撑。

(一)

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在总结现有经营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推广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把闲散的林业经营性资源资产集中起来,与社会资本、国有林场等结成利益共同体,实行统一开发和生产经营,促进集中连片种植和全链条管理,既合理引导工商资本参与林业发展,又注重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公正,让农民共建共享林业发展的成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的有效路径。

(二)

构建高质量林业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扩大林业主导产业规模,放大适度规模经营效益。推动林业三产融合发展,加强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林业特色产业示范县、特色产业强镇。打造林业产业大脑,分批建好浙山珍、浙里至品、浙里康养等林业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逐步建立林业产业“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平台,提升产业发展的智治水平。

(三)

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引导组建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具有现代林业经济发展形式的经营实体,鼓励已具备规模的经营主体以扩建基地、兼并重组等方式开展跨区域发展,不断壮大经营规模和整体实力。推进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自身发展水平,使其真正发挥组织带动农民、发展主导产业、开拓“两个市场”、提高经营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助推农村发展的骨干作用。

(四)

完善森林生态价值实现机制。

坚持“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利益”的原则,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和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鼓励市县探索实施差异化、多元化补偿。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在推动森林碳汇能力提升、林产品碳库增大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加快竹林碳汇经营关键技术研究,优化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突破竹林碳汇交易技术瓶颈,完善竹林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推进“以竹代塑、以竹代钢”,将林业碳汇建设成为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途径。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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