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工业土地性质的闲置楼房开办医养机构是否可以 留言时间:2023-08-01 我单位现有闲置楼房预开办养老机构,审批部门因该楼房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给办理开工许可,想咨询一下现在国家对工业用地性质的楼房开办养老机构的相关政策答复: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 答复时间:2023-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您咨询的内容属于土地监管和建筑活动监管,具体请咨询当地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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