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矿山企业: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一方面,面对疫情后经济复苏和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等不确定性因素,维护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矿业市场活力。2023年,自然资源部、财政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具体如下: 一、利好政策文件 (一)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 (二)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 (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 (四)关于《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辽委发2018〔49〕号)文件有关事宜的通报》(辽自然资发〔2023〕29号)。 二、主要利好政策 (一)精简矿业权申请资料 深部扩界不需要办理探矿权和矿区范围批复;环评不再是办理采矿许可证前置。 (二)辽委发2018〔49〕号文停止执行。 (三)取消县、市政府常务会。 (四)调整探矿权新立、延续及保留登记期限至5年。 (五)调整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征收方式 中小型矿山采矿权出让收益由原来的一次性交,调整为: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大大降低了企业资金压力和采矿许可证办理风险。 (六)放开平面扩界 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可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七)明确评审备案范围和权限 探矿权转采矿权,采矿权变更矿种,采矿权变更范围涉及矿产资源储量变化,油气矿产在探采矿期间探明地质储量、其他矿产在采矿期间累计查明矿产资源量发生重大变化的(变化量超过30%或达到中型规模以上的),以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应当编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申请评审备案。其他的不再需要申请评审备案。 三、矿山企业一定要抓住政策窗口期 鉴于上述利好政策,采矿许可证办理政策到了近20来历史最佳时期,已经到了国家要给矿山企业深部、周边资源的阶段,企业一定要及时抓住政策窗口期,摸清采矿许可证证内、深部、周边资源情况,提高资源储量,及时取得扩界的采矿许可证。 该文写于矿山2023年8月1日,政策常变化,以实时政策为准。 沈阳锦鸿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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