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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刹海市//女LAWYER的法庭“多巴胺”穿搭?

 汤康康律师 2023-08-14 发布于安徽
《罗刹海市》刀郎:那马户不知道他是一头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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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写过法律圈这点事了,今天周末,闲来无,随便乱翻,果然就有趣事

事件来源于近期珠三角市的律师培训。图片显示该市律协组织“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一位女律师作为授课人,在一张背景为“待人接物篇”的PPT前,既有拿着话筒像是讲课,也有与另外一名男律师或者助手配合类似表演小品。

还有一段视频是该律师模拟给一名“张法官”打电话,,她表示作为律师如果开庭需要早点到法院准备,还表示要去“张法官”办公室坐坐,“张法官”夸她“你的声音真好听”,然后“十动然拒”说“我办公室你上不来”。(真替“张法官”捏一把汗)

另外一段视频是一位稍年轻的女律师赞扬这是一场“视觉和听觉的双重盛宴”,让人“欲罢不能”,并表示希望在座的未来能成为像刚才那位一样的人。

这些从证据角度算是“直接”还是“间接”,值得商榷,确实不是我亲眼所见,转发给我的人,估计他也不知道从哪转来的。不过也充分说明微信群确实不安全,以上内容便是来自于各种各样的这种群,甚至还附带了群成员的昵称。抛开法官这个身份,单纯就个人而言,我主观推定这可能是真实发生的,伪造实属没必要。

群里的不止是图片和视频,还有每个人的戏谑和评价,有“好事者”对这次授课进行了总结,合计11点,如上图所示。有人称之为“多巴胺”穿搭,孤陋寡闻的我表示第一次听说!

为了验证这些所谓“经验”的正确性,我发给了几个同事,女法官是各种表情包,男法官有的表示,从没见过这种操作,也有人表示,态度好总还是优点。我属于运用“掩嘴笑”那个表情的女法官。当然,异性相斥,同性相吸,可能换个男律师来讲这些,我或许是“呲牙笑”了。

律师培训早些年我也经常受邀参加,给人家讲讲课,也算给共同体出点力。来而不往非礼也,最近我们法院也经常搞论坛,探讨些热点法律问题,邀请律师朋友们也来参与,毕竟裁判员和运动员立场不同,看问题方式方法也不一样。多听听,多看看,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也相当于是我们共同的理想,即使可能在短期是乌托邦一样的存在。那也不要紧,理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铺垫这么多,无非是想告诉大家,职业选择可能是主动,也或者是被动,但都是不能脱离社会的一种存在。双向奔赴的爱固然意义最大,如果没有爱,那应该还有尊重,还有理解,还有信任,退一万步讲,即便什么也没有,相忘于江湖,也算有个缘分不是。

的车位旁边并排也有个他人的车位,十几年都是这样,两台车也许早都成了熟车,但作为主人的我们,却从来没有交集过。直到去年的某天,碰巧就同时停好了车,同时下来,四目交汇,两个中年男女算是见了第一面。客气几句,才知道对方是位律师,人家也知道我是个法官,前几年还有案在我那里。可能也知道我们这行的各种限制,所以极尽远观,从未寒暄。

法官这个职业有点矫情,就是挺害怕别人对自己示好,唯恐下一秒人家有个事咨询,自己露了怯。比如,我就被邻居在回家的路上追问他小姨子离婚的事,还被隔壁大爷咨询业委会成立的事,也被楼下热心群众评判加装修电梯的事。搞得我甚是惶恐,尽管只是随口问问,但法律人求真务实的作风,常常让我既怕回答错了,又怕耽误了人家正事。更何况,现在不用组织提醒,自己都觉得自己每天都是“六亲不认”的嘴脸,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表达的深刻而全面。

也没办法,有时候说者无意,听者留心,法庭上多看谁两眼都可能会被误解。如果某一方太有礼貌,进来说:法官您好,出门说:法官再见,简直就慌极了,都不敢回应,生怕被对方划到同党或者通谋的一伙。“莫须有”的指责常常出现在各种上诉状和投诉信中,有口难辩。

至于开庭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穿短裙+高跟鞋,戴个百达翡丽,说话夹子音,可能我们这地方GDP一般般,连带着律师行业也不怎么出彩,除了高跟鞋偶见,那个名表,我只在廉政教育基地以“赃物”的形式见过,还没太记住,所以估计真有律师朋友戴个出庭,举着证据在我眼前晃十次,我也发现不了那是个高大上,“天梭”“西铁城”我倒是有两个,千把块,敝帚自珍。

不过,该说不说,有一说一,我对女律师穿低领、男律师穿T恤较为反感,尤其是必须穿律师袍以后,没有衬衫加持的黑袍实在是没个形状,更何况还有个红色的“准领带”,挂在没有领子的肉脖上,可想而知。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推荐白衬衣,“的确良”那种就十分的好,你非要定制,借钱也要定制,当然就万分的好了,反正也不是花法官的钱,他也只能看到个白色,无他。

另外,还需要友情提示,短裙固然好看,但众所周知,法庭都是大而空,十分有利于蚊子长期驻扎,一年四季、生生不息,长衣长裤的制服都深受其扰,开个庭咬坏了美丽的双腿,挠也不是,不挠也忍不住,既不好看也不划算。

还有交证据这个事,蹲不蹲下的我倒没太在意,正常情况下审判台都要高出一点,律师递个证据再半蹲,你举着难受,我还得起来够一下才行,多费劲啊,没必要。咱就是泱泱大国,礼仪之邦,我认为,双手递给法官,或者助理,或者对方,就很完美了。还有,实话实说,比起证据的递交方式,法官更喜欢看证据形式和证据内容你把证据目录写得明明白白,证据清单整得规规矩矩,你一说第几个证据在第几页第几行,证明什么,反映什么,法官一翻就能找到,他内心里就会油然而生出对你的“爱”意。你弄一堆一叠,原件复印件,乱七八糟的一股脑的交上来,说难听点,你就算趴地上跪着交上来,他都恨不得踹你两脚。

态度好,谁都喜欢,法官不急不躁的,律师也欣赏。但啥事都得分个主次矛盾,本末先后,法庭之上,大家既不是熟人,也不是朋友,什么都靠证据说话,其他的都属于辅助手段,各司其职就是对彼此最好的尊重,真没那么多花花。

再说调解这个事,现在讲究诉源治理,调解工作大多在诉讼程序前端已经开始,所以确实要注重调解员或者法官提出的调解意见或者建议,多沟通,多反馈,以达到方案的最优化,撒娇是不是调解成功的必要条件,我手头没有数据和调研报告予以支撑,如果可行,我倒建议在法官这端向当事人推行,毕竟结案才是道理,和解绝对上上签,执行法官都得说谢谢你全家。

职业无贵贱,分工不同而已,对法院的保安、保洁客气点,也是应该的,以前经常有人叫“书记员”叫“书记”,也没有哪个书记员就感觉自己是书记了,只不过呵呵一笑而过,所以,对保安和保洁人员均称呼“法官”,这样的认知,也无所谓,只要自己不尴尬,那尴尬的就是保安和保洁,让他们尽情一脸懵逼去,反正员额也不够分。

言而总之,总而言之,爱美之心,人皆有知;尚美之道,千古之风。无论男女,哪行哪业,长得好看、说话好听、做人大方、做事得体,那都是人见人看,花见花开,方圆二百里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与君共勉,大家加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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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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