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辰本第二十八回回首总评,第一段透露了八十回后琪官与袭人一起供奉宝玉宝钗,并“得同终始”。第二段指出近几回文章频繁提及药方,暗示黛玉病情加重,也侧面告诉了我们作者的写作手法。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从回首总评表面看,似乎袭人与琪官一起,供奉宝玉、宝钗二人直到最后,同时还特别强调“非泛泛之文”,需要读者特别注意。在谈及袭人的判词时,我们对袭人曾经有过一个结论,其判词实质上是对袭人的否定。“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一个枉自、一个空云,就把袭人所谓的“温柔和顺”“似桂如兰”完全否定了。而与之匹配的图,更非常直观,用“一床破席”和“一簇鲜花”作强烈对比,意在指明袭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本质。(《红楼梦判词六:袭人》)事实上,袭人的行为也确实说明和她所得到的“评价”不一致。关于袭人的人品,我们已经作过分析,她是一个不记旧恩、只顾眼前的人。所谓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服侍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讲的就是这一点。而晴雯、李嬷嬷对袭人的评价,从另外一个方面进一步丰富了袭人的这个形象。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刚刚给她提高待遇,她就和宝玉说,“从此以后我是太太的人了,我要走连你也不必告诉,只回了太太就走。”此前在花解语一回,袭人对自己的未来,已经有离开的设想,那时候说告诉“老太太、太太”,没有个不准。到了第三十六回,袭人的设想已经变成“只回了太太就走”。因此,在此前的文章中我曾经指出,袭人离开贾府、嫁蒋玉菡是她自己的主意,绝非他人在起作用。对袭人的结局描写,除了第五回宝玉梦游幻境外,还有一处是怡红夜宴的占花名儿。袭人便伸手取了一支出来,却是一枝桃花,题着“武陵别景”四字,那一面旧诗写着道是:桃红又是一年春。注云:“杏花陪一盏,坐中同庚者陪一盏,同辰者陪一盏,同姓者陪一盏。”首先,武陵桃花源是秦人避乱之处。袭人掣得此签,显然隐喻在贾府败亡之时,袭人如同秦人一样,去贾府、绝旧识、避灾祸、嫁琪官,“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桃红又是一年春”出自宋朝谢枋得的《庆全庵桃花》,全诗如下: 寻得桃源好避秦, 桃红又是一年春。 花飞莫遣随流水, 从诗的整个意思看,完全符合在贾府败亡时,袭人自己离开贾府寻找安宁的结局。首联讲要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避祸。一个关键词是“避秦”,一个关键字是“寻”,是主动行为,二者存在因果关系。颌联就是签上的诗句,影射袭人和宝玉发生关系后,又嫁给琪官,所以说“又一春”。颈联中嵌着袭人的姓“花”,也隐喻袭人的心态是莫使自己随了宝玉这个亡家的“流水”。末句更进一步写袭人的心态是不希望宝玉来打扰。其关键词是“怕”和“渔郎”,红楼梦中宝玉两次被人比喻为“渔翁”。用这首诗来隐喻袭人的结局,实在是浑然天成,不见一点人工斧凿痕迹。如果袭人确实如此,那又怎么理解第二十八回前的总评?从脂批内容看,其对作者的写作思路理解,也存在水平参差问题,印证了脂批的差异性,并非完全反映作者的真实意图。有个别脂批,还有明显的错误之处。如庚辰本第十九回双行夹批:补出袭人幼时艰辛苦状,与前文之香菱、后文之晴雯大同小异,自是又副十二钗中之冠,故不得不补传之。该批语中将袭人认定为“又副十二钗之冠”,但是在第五回作者描写时,又副册冠是晴雯,而非袭人。揭开一看,只见这首页上画着一幅画,又非人物,也无山水,不过是水墨滃染的满纸乌云浊雾而已。如果批书人真的看到了小说最后的结局,按这种批书法,至少还要透露出更多的关于其他人物结局的信息,我们今天阅读红楼梦也不会像现在这么困难。由此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对于一部分脂批,我们还要联系小说文字来看,而不能简单地以脂批为依据。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这句话有歧义,理解起来不是那么清晰和一致。从批语本身看,特别是“虽系优人”一句,所述还是以琪官为主,实际上强调的是琪官,顺带写袭人。如果忽视“虽系优人”的转折语气,把“与袭人”理解为琪官和袭人主次关系并列,显然会曲解原文,没有抓住批语的意思指向。一种理解是两对夫妇生活在一起,直至最终不得不散开。这种理解,与红楼梦曲终人散、落了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的主旨也不符。另外一种理解,是琪官与袭人二人因共同供奉过宝玉、宝钗“得同终始”。这段批语着重说的是琪官这个人,同时也顺带透露出了琪官娶袭人的过程。把这个关系理顺后,这条批语的真正意思,就非常容易还原出来了:琪官虽然是个优人,但这是一个非常讲情意有爱心的人。在贾府衰败、宝玉宝钗夫妇穷困潦倒之际,主动伸出援手供奉宝玉夫妇。而此时,袭人还没有离开贾府,犹在服侍宝玉宝钗二人,这才有琪官“与袭人”一起供奉二人的机会。正因为有了这个机会,袭人和琪官“日久生情”,袭人与琪官由此结为夫妻,“同得终始”,最终呼应宝玉琪官交换茜香罗和松花汗巾的情节。结合桃红又是一年春的诗意,在此期间,琪官的人品和表现打动了袭人,袭人再次使出来她擅长谋划的本领,最终和琪官结为夫妇。除琪官外,还有一个例子是贾芸和红玉。贾芸、红玉夫妻二人都是宝玉看中的人,我们曾经说过,尽管我们不知道宝玉取中贾芸的原因是什么,但贾芸、红玉后面的表现,很清楚地说明,宝玉所看中的人,品行都好。正如贾芸、红玉之后在狱神庙看望宝玉一样,琪官在贾府衰败之后照顾宝玉夫妻二人,当在意料之中。事实上,结合另外一段批语,我们隐约能够看出红楼梦后期文字对袭人还有非常刻骨的描写。第二十回脂批,仍然是庚辰双行夹批:闲闲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作为与宝玉有肌肤之亲、心心念念嫁与宝玉的袭人,在贾府衰亡之后嫁人,反而嘱咐“留着麝月”,这个情节的翻转很有些让人无语。作者写琪官虽为优人,但对宝玉如此用情用心,又写袭人跟随琪官而去,正是用反衬手法强烈地对比写袭人的绝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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