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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空着,还要交物业费吗?来看,有判决了

 小幸讲法律 2023-08-16 发布于浙江

物业费,顾名思义,你提供服务,我交费。可如果这房子我压根没住,服务我是自然享受不到了,那我还需要交物业费吗?

小白说:物业一向是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只要有证据证明房子的确长时间空置,又不是偶尔不在家,我又没给物业增加服务负担,那我自然不用交费。

小黑说:那是你不住,又不是不让你住,服务是普遍提供的,你自己不享受怪谁,这哪是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黑白说的都有理,那法律怎么定性?

案例看过来

五年前,准备投资的小白买下一个商品房,交了房,签了物业合同,但是手头不差钱的小白,房子自己不住,也没出租,一直处于空置状态,物业公司不管三七二十一,电话上门各种催物业费,小白都拒交,理由便是前面那句,房子空置。

后来,物业公司一跺脚,把小白给告上法庭,小白的确举出了证据,房子不仅空置,而且连装修都没做,水电啥啥都没有,也的确是不能住人的。

物业公司承认房子空置,但是声称物业公司为房子安全,公共设施维护,小区绿化都做了服务。大意就是前面小黑那句话,你不住你怪谁。

案子怎么判

先说结果:小白败诉。也就是虽然他一天没住,但物业费得照交。

你要问为啥?最主要原因就是物业合同,小白和物业签了合同,大名一签,表明的意思是你提供了服务,我就得交费。依据的法条(可以跳过去看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一条在新出台的民法典里也有规定。

法官对此解释是,物业服务和私家服务不同,前者是公共性的,也就是服务方式是整体施加,直白点说,比如物业看门,看的是大门,不是看某家的门,但保障的是每家的安全。虽然小白没住,但物业整体的服务一骨碌下去,活也没少干。

再叨叨几句

最后,物业称心如意的确实不多,偷奸耍滑的也不在少数,业主和物业相爱相杀,业委会和物业串通坑业主,现实中这些糟心事的确不少。但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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