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钢材理论重量100吨发票吨数100吨。卖给丙公司实际过称重量为101.1吨。多出1.1吨是否属于合理误差,如何入账。 回答:如果是损耗重量,是否属于合理称差应依行业惯例并经税务机关认可,而多出原材料,实际也是支付费用的,所以多出的原材料,都按照合理误差计入成本中。 案例: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钢材理论重量100吨发票吨数100吨。卖给丙公司实际过称重量为98 吨。甲公司根据损耗认定,进行账务处理。 1、属于合理称差或损耗 借:库存商品—钢材(98吨,金额按发票金额入账) 2、途中运输公司丢失 借:库存商品—钢材(金额按发票单价*98吨入账) 3、企业自身原因导致缺损 借:库存商品—钢材(金额按发票单价*98吨入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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