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特定历史因素,上海还存在少量的使用权房。使用权房又称老公房、租赁房,虽然只享受使用权,但于现在的公租房不同,现在的公租房是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的保障性住房,而老公房大部分都是原先国家分配的房子,只不过是以租赁房形式分配,直至1994年房改之后,分配老公房形式才逐渐减少。 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 根据目前上海的司法实践,原则上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特殊情况下也存在“继承”。 情况一:承租人去世,在协商一致情况下,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继承租赁并成为新的承租人。 情况二:使用权房动迁,承租人去世,房子里没有其他人的户口了,使用权房的动迁款可以作为原承租人遗产处理。 虽然使用权房可能存在继承,但是为了避免使用权房被物业公司收回,一定要提前将户口迁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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