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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案例集(16)-佣金性质转换筹划法

 大欧说税 2023-08-18 发布于北京

前文“税务筹划案例集(12)-收入类型转换筹划法”对于破解佣金税前扣除限额提出一种思路,将佣金变成股权转让收入。

佣金更常见用于房地产销售行业,加上目前房地产市场低迷,更加依靠渠道销售,那佣金的比例也水涨船高,比例有时是远超5%。那对于这部分超过的部分税前不能扣除,对于资金本来就很紧张的房地产公司,就更加迫切的需要进行税务筹划,将超限额的5%的佣金能够合法在税前扣除。

  •      一、案例

老王转行开发房地产了。只不过老王属于后知后觉的那部分,赶上了黑铁时代,房子不好卖。没办法,只能提高佣金比例,激励渠道方大力吆喝。不得不说,还是起效果了。

但是问题来了,当初为了激励渠道方,老王很大方,给的佣金比例是8%,而企业所得税只给扣5%,这就意味着3%的佣金不能税前扣除。老王一年卖出了20个亿,对应不能税前扣除的佣金就是6千万,6千万佣金对应的所得税损失就是1415万。

大家都知道老王很抠,老王找到大欧,看看有没有办法做个筹划,能让佣金顺利税前扣除。

大欧给支了个招。

找劳务派遣公司。

具体怎么做呢?

将佣金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5%比例以内的,超部分的可以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来老王的公司工作,超比例的佣金部分老王通过劳务服务费的方式转给劳务派遣公司。

这样通过将佣金变成劳务服务费的方式,达到在企业所得税全额税前扣除的目的。

还有种方式可以结合使用,将这部分营销人员在老王公司做兼职,实质还是将佣金变成劳务报酬所得。不过这里的话就还要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以及个人提供劳务报酬需要代开发票的问题,就相比劳务派遣公司相比事情要繁琐一些。

当然,这里也是提供一种思路,延伸一下,是否还可以通过提供咨询服务的方式?不过咨询服务这块如果是同一家渠道公司提供的话,而且没有实质性的咨询成果的话,很容易被税务机关质疑咨询服务的合理性。

从有利于税前扣除的角度看,采取咨询服务的方式就不如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更加稳妥。

二、小结

这里的税务筹划的关键点就在于将佣金支出转换为劳务派遣支出,利用了税收政策里没有限额扣除的规定,将业务模式进行改变,从而达到全额扣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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