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问答|被殴打还手是互殴吗?法律对于正当防卫如何界定?

 sunjinxi 2023-08-25 发布于河南

前不久,陕西西安“一店员被殴打后不敢还手,害怕被认定为互殴”一事,再次引发网友对“正当防卫”的讨论。

相关视频显示,当事店员称,一男子在没有扫上充电宝后对他进行辱骂,而他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骂了对方,对方随后就打了他,“三拳打在脸上,一拳打在胳膊上”。而为了避免“被认定为互殴”,他没有还手。

怎样才是正当防卫?还手一定会被认定为互殴吗?若遭遇对方动手,怎样才能既保护自己又不触犯法律?2023年8月22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律师和检察官。

河南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广彪表示,在互殴的场合,因互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意图,所以原则上都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但如果一方逃跑或者求饶,另一方继续实行加害行为,前者可基于防卫目的进行正当防卫。此外,“防卫挑拨”不能成立正当防卫。所谓防卫挑拨,是指为了侵害对方,有意挑逗对方首先实行侵害行为,然后借口遭到不法侵害,实施加害对方的行为,这种情况当然也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宋世锋表示,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对正当防卫进行了界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据此,认定正当防卫,应当同时符合起因(正当防卫的起因是存在不法侵害)、时间(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即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主观(正当防卫必须具有正当的防卫意图)、对象(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而不能针对不法侵害人以外的第三人进行)、限度(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五个条件。

“如果对方的殴打行为已经结束,当事人主动还击的,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斗殴,双方都要接受处罚。”宋世锋说,“但要注意理解上的误区,即先动手的就是不法侵害,后动手的就是正当防卫,这种观点过于绝对。例如,行为人的车位无故被他人堵拦,行为人好言相劝,对方就是不挪,甚至态度蛮横,行为人被逼无奈,情急之下推搡、拉扯甚至拳击对方,后动手的一方并不必然具有防卫性质。”

此外,宋世锋表示,无论采取什么措施,都不能超出法律的框架,否则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刑法规定,遭受不法侵害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可能承担防卫过当的责任,但如果面对的是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通过正当防卫造成不法分子重伤、死亡的则不承担防卫过当的责任。被殴打以后,如果对方的危害行为没有停止,当事人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进行还击,且对实施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但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能造成对方重大损害。

“在日常生活中,面对冲突,要时刻保持理智,以平和心态妥善处理日常纠纷,避免因小事激发大的冲突,造成双方都后悔不已的严重后果。被殴打不还手并不是懦弱的表现,而是权利人寻求司法救济的前提,打人者终究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宋世锋说。(濮阳日报记者 宋仁志)

(原载于2023年8月24日《濮阳日报》3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