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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经》篇概说

 福秀成霞斋 2023-08-25 发布于山东

无论是出土帛书、竹简,还是现在通行本,把《老子》分为《道经》与《德经》两部分是历代研究《老子》的大家所能形成共识的。无论是《道经》在前,还是《德经》在前,以现在通行本的第一至三十七章为《道经》,第三十八至第八十一章为《德经》,也是大家的共识。《道经》释道,《德经》释德,大家们也能达成共识。但其细微解析却大同小异,甚至有些还有较大的分歧。这些分歧各有道理,谁也不敢说哪一个一定对,哪一个一定错。

本篇对《道经》的解说不敢标新立异,只是想以结构分析的方法,对通行本第一至三十七章消弭章节而从整体上进行解构与分析理解。之所以这样做,是我想老子最初著述的时候,得有一个主旨设定,得有一个结构规划,未必先有八十一章或者三十七章加四十一章之预想吧。这从早期版本不分章也可以得到印证。所以我们可以从一篇文章分两大部分的角度去理解《老子》,从相对独立的整体文本的角度去理解《道经》与《德经》。

我试着将《道经》分成三个大的层次来解构、理解,即第一至十章的“体道”,第十一至第二十四章的“明道”,第二十五至第三十七章的“法道”。

虽然“道可道,非常道”,但是老子是想给我们说清楚他所要说的道的,这个道需要我们顺着老子的讲解去体悟,于是有了“体道”。而有所体悟之后,老子就要告诉我们道有什么用处,不守道有什么害处,我们应该怎样趋利避害,于是有了“明道”。明道不是老子的终极目标,他写此书的目的当然是让我们以道来指导我们的生活,于是有了“法道”。

很明显,老子这样作是符合文章布局谋篇的规律的,而文本中也有相应的标记。三部分的分界线是第十一章与第二十五章,而第十一章的中心句“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就将重点放在了“利”与“用”上,明显有将阐释转入“利”与“用”的过渡作用,可以看作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的分界。第二十五章论述的重心在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就将“法”字放在了突出位置,自然地引出了下面要讲的“人法道”的内容。

这样来理解《道经》,虽然未必准确,却对于我们领会老子的意图有一些帮助。以后,我们在引述原文时可以断章取义,但是我们在理解文本时就不会再是那么支离破碎的了。当然,老子著书可能是为统治者服务的,但我们现在却可以更多地站在我们普通人的立场上去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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