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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交男方出轨的证据,男方一概否认,法院会怎样判决?

 姜威律师 2023-08-27 发布于江苏

女方起诉离婚,提交了男方出轨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录音,男方均不认可,但法院依然认为男方属于过错方,对于女方要求男方赔偿80000元未支持,最终判决男方赔偿10000元。

上诉人(原审被告):尹某1,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女

张某与尹某1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尹某2,现年6周岁。

2016年8月1日,张某起诉要求与尹某1离婚,经该院判决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2019年1月23日,张某再次起诉离婚,后张某撤诉。

现张某以尹某1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不履行照顾家庭的义务为由起诉离婚。

张某向法院起诉请求:一、张某与尹某1离婚;二、尹某1给张某造成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抚慰金80000元

庭审中,张某提供尹某1与两名微信好友(其中一人微信名是一生只有你)的聊天记录,证明尹某1外出务工期间存在出轨行为,对此,尹某1予以否认。

张某提供与尹某1聊天记录及通话录音,证明尹某1向张某承认出轨的事实,对此,尹某1予以否认。

张某提供与尹某1同事(微信名老蒙)聊天记录,证明该同事知道尹某1出轨的事实。对此,尹某1予以否认。

张某提供岫岩县中心人民医院病毒检测报告、彩超单及医疗费票据,证明因尹某1出轨导致张某患病支出诊疗费用。对此,尹某1予以否认。

一审法院认为,《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张某与尹某1虽然自由恋爱结婚,但由于双方长期分居生活,发生矛盾不可调和,张某认为夫妻之间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坚持要求离婚。

因此,依法应认定张某与尹某1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张某要求与尹某1离婚的诉讼请求依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张某陈述尹某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尹某1属于过错方。

尹某1应给予张某适当的损害赔偿,综合考虑尹某1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方式、造成的后果及尹某1的经济能力,该院酌情支持张某的损害赔偿金数额为10000元

一审判决如下:

1、准予张某与尹某1离婚;

2、尹某1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张某支付损害赔偿金1万元

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离婚律师姜威律师:

婚内一方有婚外情出轨情况的,会被净身出户吗?

答案是:没有。

民法典中没有规定一方净身出户,无过错的一方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在财产的分割上还是先由夫妻协商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会根据财产的形式、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像本案一样,男方属于过错方,法院只是判决赔偿女方10000元,跟净身出户相差非常大,所以,在婚内如果对方有出轨情况的,一定要提前搜集好证据,以便争取赔偿和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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