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销售人员在对新经销商进行筛选和评估后,达到经销合作条件的,预约经销商进行正式拜访,并通过探寻经销商需求、洽谈合作意向、背景调查、关键政策交流、经销商异议处理、促进协议签订这六个步骤,最终达成经销合作。 第一步骤:经销商需求探寻 一般来说,经销商的需求有三个方面:做赚钱、赚成长、合作开心愉悦。其中,赚钱是焦点,不少经销商期望能轻松、垄断、永久地赚大钱。 经销商通常有以下几种类型: 1、新加入行业分销业者。新入行者,一般经验较少,期望利用资源或通过努力打开市场。往往期盼厂家品牌强、产品好、政策好、支持到位,能依托厂家快速做大。 2、想转品牌的经销商。有过行业经销经验,和原品牌合作存在痛点,在和新品牌合作时存在担忧,期望能有更稳定、长久、愉快的合作,不会出现原有问题。 3、想增加品牌的经销商。和一个厂家/品牌合作,感觉到被原厂家被“压榨”,有危机感,所以寻找新的品牌合作,做补充或替换。 4、补充产品线的经销商。经营品牌及产品较多,缺某类产品,希望补充进来以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的需要。 因而,渠道经理需要识别经销商所属类型,并探寻其合作需求,为开发与签约做铺垫。 第二步骤:合作意向洽谈 结合我们对区域渠道规划和新经销商的合作定位,需要和目标经销商深入沟通,了解其合作意向,具体内容包括: 1、是否有意向和企业合作? 2、想代理的产品是哪些? 3、想分销的区域有哪些?想服务哪些终端客户群? 4、是否有信心和企业合作? 5、对合作有哪些期望和要求? 第三步骤:经销商背景调查 在确定经销商有合作意向后,我们需要对经销商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由渠道经理和区域经理联合作业,多方收集、验证以确认相关信息真实可靠。 同时,渠道经理需认真填写《经销商档案信息收集表》,并报销售管理部备案,销售管理部将对《经销商档案信息收集表》进行抽检、核验,以确认所填报的资料真实、数据有效,对信息严重失真、伪造资料证件、不符合公司政策的行为和对象,销售管理部将严肃打假、叫停合作,并报公司领导予以处罚。 第四步骤:关键合作政策交流 在确认经销合作意向并通过背景调查后,渠道经理需预先设计经销商合作政策,并就这些关键合作政策和经销商进行沟通,以期达成共识、形成合作。 关键合作政策要项包括以下方面: (1)授权经销产品的品类、规格; (2)授权经销区域及终端客户范围; (3)授权经销年限/时间; (4)经销目标和任务; (5)经销价格体系(商务政策); (6)返利和激励措施; (7)支持与赋能措施; (8)市场保护措施(窜货、乱价管理等)。 第五步骤:经销商异议处理 在合作交流过程中,经销商多少会提出异议。经销商对合作有异议是正常的,渠道经理需要了解异议背后的真实原因(如下图所示),做出合适的应答,解除其心中疑虑即可。 实操中发现,通过收集经销商反馈信息,比如没时间、没精力、资金不足、以后再说等(很多时候都是借口),我们分析经销商“抗拒”心理背后的真实原因,充分展示公司的实力和代理规则,让经销商相信代理企业产品能赚钱,销量和利润都有保证,跟企业合作能得到很好成长和提升,跟企业合作也一定是愉快而长久的。 第六步骤:促成经销合作 促成经销合作是临门一脚,需要渠道经理和经销商面对面交流,能够为客户营造真诚可靠的印象,通过经销合作方案设计环节,给予客户盈利预期。合作相关的条款、经销协议及合作内容应及时落地,提供样板客户进行参观交流,能够大大增强经销商的信心。适当开展限时/限名额抢签活动,可以活跃气氛,调动经销商的积极性。 另外,良好形象彰显品牌实力,在合作中适当降低门槛,给予经销商一些市场管理经验和保护,能够显示公司的重视,凸显公司服务价值和产品的规范化优势,提出具体的销量保障措施等也有利于促成经销商合作。 特别说明:文章摘自王昭伟老师《区域市场营销实务》课程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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