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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潘海露 2023-08-28 发布于江苏

一、什么是定义

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

给一个概念下定义,就是用简短、明确的语句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揭示出来。

例5-1 宪法就是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的根本大法。

例5-2 货币就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

例5-1是给“宪法”下的定义,它揭示了“宪法”的内涵,即“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的根本大法”。

例5-2是给“货币”下的定义,它揭示了“货币”的内涵,即“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

定义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部分组成。

被定义项就是被揭示内涵的概念,如例5-1中的“宪法”,例5-2中的“货币”。

定义项就是用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如例5-1中的“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的根本大法”,例5-2中的“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

定义联项就是将被定义项和定义项联结起来的概念,如例5-1/2中的“就是”。需要指出,定义联项的语言表达形式往往是灵活多样的,如“是”、“就是”、“即”等。

二、定义的种类

属加种差定义和语词定义是定义的两种基本类型,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揭示概念内涵的途径不同

(一)属加种差定义

属加种差定义就是通过揭示被定义项的邻近属概念和种差,进而明确概念内涵的定义

例5-3 人是能够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动物。

例5-4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例5-3是给“人”下的定义,该定义揭示了“人”这一概念的属概念——“动物”和种差——“能够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

例5-4是给“商品”下的定义,该定义揭示了“商品”这一概念的属概念——“劳动产品”和种差—“用来交换”。它们是典型的属加种差定义

属加种差定义通常用下列公式表示:

被定义项=种差+邻近的属概念

具体给出属加种差定义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揭示被定义项的邻近属概念

下定义首先要找到比被定义项的范围更大、外延更广泛的邻近属概念。如果被定义项的属概念有几个,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其中的一个作为邻近属概念。

例如,“人”作为被定义项就有“哺乳动物”、“动物”、“生物”等多个属概念,究竟选择哪一个作为邻近属概念,这要根据对“人”作怎样的区别,即对“人”认识的实际需要来决定。

第二步,揭示被定义项的种差

种差就是作为种概念的被定义项和在同一属概念下其他同级种概念之间的根本差别,也就是被定义项所具有,而同一属概念下其他同级种概念不具有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

例如,“商品”作为种概念,“劳动产品”是它的“属概念”。在“劳动产品”这个概念下还有其他概念作为种概念,但“用来交换”这种属性却只为“商品”这个种概念所特有。因此,“用来交换”就是“商品”这个被定义项的“种差”。

第三步,构成定义项

将被定义项的种差放在邻近的属概念之前,从而构成定义项

例如,将“用来交换”放在“劳动产品”之前,就构成了有关“商品”定义的“定义项”。

再如,将“能够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放在“动物”之前,就构成了有关“人”的定义的定义项。

第四步,构成完整的属加种差定义

用定义联项将被定义项和定义项联结起来,从而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定义

例如,“人是能够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动物”、“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就分别是“人”和“商品”的完整定义。

根据种差内容的不同属加种差定义又可分为性质定义、功用定义、关系定义和发生定义等。

性质定义就是以反映对象的性质为种差的属加种差定义

例5-5 法院是专门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

例5-6 新民主主义革命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与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功用定义就是以反映对象的功能或作用作为种差的属加种差定义

例5-7 温度计是用来测量大气温度的物理仪器。

例5-8 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

关系定义就是以反映一定对象与其他对象之间的关系为种差的属加种差定义

例5-11 圆是平面上与一定点等距离的点的轨迹。

例5-12 水分子是由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组合而成的化合物。

属加种差定义是日常思维中常见的定义类型,但它也存在局限性

单独概念和某个领域里的范畴,不可以对它们给出属加种差定义。这是因为,单独概念反映某一具体事物

要把某单独概念的内涵揭示出来,往往要列举众多方面的内容,用属加种差法难以做到

范畴就某一领域而言所反映的是一个外延最大的类,再也找不到能包含它的类,也就是说,不可能给某个范畴找到属概念。所以,也无法用属加种差的方法给范畴下定义

(二)语词定义

语词定义是一种特殊的定义,它通过说明或规定语词的意义来揭示概念的内涵。语词定义有说明的语词定义和规定的语词定义两种。

说明的语词定义就是揭示某语词已经确定的意义的语词定义

例5-13 “英特纳雄耐尔”是法语中“国际”一词的音译,在《国际歌》中指国际共产主义理想。

例5-14 “单方”也称“丹方”,是指民间流传的疗效较好的药方。

这两个例子分别是“英特纳雄耐尔”和“单方”两语词的说明性定义。它们的被定义项都是语词定义项则是对语词作出的说明性解释

规定的语词定义就是对一个新词或者在某种特定意义上使用的语词作出的规定性解释

例5-15 “故意犯罪”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产生而构成的犯罪。

例5-16 “四有新人”中的“四有”是指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这两例分别是给“故意犯罪”和“四有新人”中的“四有”两语词所作的规定性定义。通过给“故意犯罪”这一语词作出定义,将刑法对它规定的含义明确揭示了出来。

法律中有很多类似的定义。通过给“四有新人”中的“四有”这一语词作出定义,将被压缩后的语词所包含的丰富内容向人们完全展示了出来

三、定义的规则

要给概念下一个正确的定义,除了需要掌握有关的具体知识以外,还必须遵守以下定义的规则

1.定义必须是相应相称的

这条规则就是要求定义项的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完全相等。定义项的外延既不能大于也不能小于被定义项的外延,只能等于被定义项的外延。

如果违反了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所谓“定义过宽”,就是指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

例如,“资本家是剥削别人劳动的人”,这一定义就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因为“剥削别人劳动的人”除了资本家以外,还有奴隶主、地主等。

所谓“定义过窄”,就是指定义项的外延小于被定义项的外延

例如,“期刊就是每周或每月定期出版的刊物”,这个定义就犯了“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因为“定期出版的刊物”除了周刊、月刊,还包括半月刊、双月刊和季刊等。

2.定义项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下定义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揭示被定义项的内涵来明确概念,如果定义项中包含了被定义项,那么就不能达到明确概念内涵的目的

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所谓“同语反复”,就是定义项中直接包含了被定义项

例如,“痛苦就是痛苦的感觉”,“机会主义者就是有机会主义观点的人”,这两个定义都犯了“同语反复”的逻辑错误。

所谓“循环定义”,就是定义项中间接包含了被定义项

例如,“原因是引起结果的现象,结果又是原因引起的现象”,这个定义就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因为它在给“原因”下定义时用“结果”来说明,而在解释“结果”时,它又用“原因”来说明,这等于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还是没有揭示出被定义项的内涵。

3.定义一般要用肯定形式

运用否定形式来下定义,只能说明被定义项没有某种内涵,而不能揭示出被定义项有什么样的内涵

因此,在定义过程中除非必要(在给负概念下定义时),不得运用否定形式。违反这条规则,就要犯“定义否定”的逻辑错误

例如,“共青团员不是共产党员”,“经济特区是非行政特区”,在这两个定义中,前者的联项是否定形式的,它没有揭示出“共青团员”这个概念的内涵。

后者的定义项是否定形式的,即负概念,它也没有揭示出“经济特区”这个概念的内涵。这两个定义都犯了“定义否定”的逻辑错误。

4.定义必须清楚、确切

定义是用来揭示概念内涵的,因此,在表达时不能运用含混不清的概念,也不能用比喻来代替定义。

如果违反了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含混”或“以比喻作定义”的逻辑错误。

例如,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杜林曾经给“生命”下了这样的定义:“生命就是通过塑造出来的模式化而进行的新陈代谢”。

这里所运用的“塑造出来的模式化”,是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因此,它犯了“定义含混”的逻辑错误。

再如,“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些都是比喻,不能当做定义来运用。否则,就会犯“以比喻作定义”的逻辑错误。

遵守以上定义的规则,是保证定义正确的必要条件。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则中的任何一条,就不能准确地揭示出概念的内涵,进而也就不能达到明确概念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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