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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无主义的微风吹过了,留下虽生犹死的沟壑

 吕杨鹏 2023-08-31 发布于上海
推荐语:原文首发于一则读书征文活动,作者略有修订后发出。
作者按:作为面向大众的表达,业已尽力调整自己的语感。以前我总觉得对公言说不过是对空言说,如今亦有新的答案,感谢该感谢的人。

2013年,一位叫做程浩的少年在知乎问题“你觉得自己牛在哪儿?”下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娓娓道来自己二十年来的人生:从出生开始便没有下地走过路,被医生断定活不过五岁,被下过的病危通知单能贴满一面墙……在他眼中,真正牛的,不是那些可以随口拿来夸耀的事迹,而是那些在困境中依然保持微笑的凡人。

也是在同一年,程浩去世了,他留下了这样的文字:“以前我想,如果有一天我拥有了正常人所拥有的一切,包括健康,可能我就不会像今天这般对生活如此认真。生命之残酷,在于其短暂;生命之可贵,亦在于其短暂。假如有一天,我成为不死不灭的存在,那一刻,我猜自己也会陷入空虚与散漫的旋涡之中,虽生犹死。”

我想每双能读懂这些文字的眼睛,都不免早已像我一样,总是不能抑制地提醒自己,在一个个自我生活的切片中反复想到:我有没有“虽生犹死”的时刻?人怎样才能不会掉入“虽生犹死”的漩涡?这样宏大的命题,是古今中外,凡人贤哲皆有的困扰,狄兰·托马斯有过“不要温和地走入那个良夜”的喟叹,我们或通过阅读、写作,或通过竭尽全力地投入一种具体的生活来寻求答案。

阅读《法治的细节》是众多寻求方式中的一种,罗翔其人,在公共空间中的表达与思考,展现出他是一个乐于警醒和克制自身,同时亦不畏惧对公众言说之人,而藉由这本法律随笔的小小合集,让人得以从加入了更多学理性的角度来蠡探、品悟这种人格力量的外显。

法学,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专业之一。可以说人一旦拥有了国家、社会这种复杂的形式,拥有了生发种种问题的可能,就有了存在法律的必要。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衍生出不同的社会问题,但究其原因,纷繁复杂的社会乱象不过是人内心秩序失控的外显:正因为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些幽暗的成分,随时随地发生着化学反应,因此社会永远不可能彻底清明,违法犯罪活动不可能永远消失。惩罚,是作为一种威慑而存在,这是抽象的法律存在的意义。

即使有了惩罚必须存在的共识,不同的政体在实践中采用的方案往往也千差万别,性善论、性恶论、人治论、法治论……只是这条不断分支的长河中泛起的几个较早的水花。

柏拉图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说明了:法治的根本前提是对于人性现实主义的把握。罗翔认为,人的美德固然存在,但面对严酷的试探和特权的侵蚀,人无法抵御这些致命的诱惑。如果不去承认人的有限性,现实意义上的法律也无从谈起,如果幻想有一种手段能够实现绝对的干净和正义,那么这种手段不仅南辕北辙,而且贻害无穷。

因此,承认有限,至少能让“生”变得更加清醒。

“圆”是一个简单抽象,又很容易被赋予多义性的几何概念,在罗翔许多公开的写作或讲演中,“圆”都曾反复出现。

关于正义是否存在的问题有三种基本观点:客观主义(苏格拉底)、相对主义(色拉霍马叙斯)、怀疑主义(格劳孔兄弟),这三种思潮的碰撞可说贯穿了人类社会的始终。

法学人譬如罗翔,会选择客观主义。他相信正义的客观存在,否则,“认为某事不正义”这种态度就失去了存在意义,而作为人类,我们每天都有许多机会表达“我认为某事不正义”,因而这种判断是天然存在的。

现实中绘制的圆总有各种各样的缺陷,然而我们不能否认数学意义上的完美无缺的圆的存在。正是基于这一前提,当选择把“圆”作为一种正义相关的隐喻时,每一个画圆的决定都是一种与正义有关的追求。

我们可以选择完全否认客观正义的存在,指鹿为马;也可以以自己的标准推己及人,垄断对于正义的解释权;抑或把正义看做一种永无止境的境界,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关于三种选择孰高孰低,罗翔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而我认为清明的读者也无需借助原文来验证自己的判断。在任何事情上选择客观主义,都是一种对自身坚守价值的捍卫,如果人注定要在现实的海洋中逆水行舟、奋力前行,注定要努力去影响那些你能影响十分有限的人(譬如教育),那么我相信我们已经拥有了真正的“圆”的力量,而这是让人“生”得更有意义的事情。

除了对于理想高屋建瓴般的追求,罗翔也在用详实的细节展示他的谦卑,或者说,一个普通的、赢得了公众关注的人,应当如何谦卑。

虽然是《法治的细节》,但反思的位面业已远远超出法治的细节。他反思过于强烈的使命感:如果人为了使命能够不惜将他人当做工具,那么自我强加的使命是否只是一种自我欺骗?

他反思一种无须付出代价的博爱:博爱的信奉者总是容易因着对于理想人类的爱反而仇恨现世的具体之人,因为想象中的人类越可爱,越是觉得身边之人乏味恶心,譬如在著作中关心人类受苦的卢梭,却将与女佣通奸生下的五个孩子全部送往了孤儿院,并继续在著作中为自己辩护(观者读来如同罪加一等)。

他亦反思作为一种目的的阅读:如果人只是想要通过阅读营造一个假想的世界,却不愿意走入真实的世界看一看,那么这种阅读就只是纯粹的自我欺骗。

也许有些时候,在残酷的现实世界中,面对真实的自己是一种十足的痛苦,这种痛苦宁愿让我们由生向死;但揭开自我掩饰的面纱后,我们为之焕发出的精神力量,又何尝不是让我们向死而生。这种力量来源于承认自己的无知,而强化在以生命为尺度的追求中。

罗翔认为,如果我们无法找到一个为之而死的信念,那我们也不可能拥有一种信念为之而生。

也许这就是生而为人,在平庸中摆脱“虽生犹死”的时刻和契机,对他来说是正义,对你我来说又是它者。

也许我们不一定有勇气踏上遍布荆棘的大道,但信仰着所求的每一刻,都让我们此间的生命涌动着无限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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