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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法道(中)

 福秀成霞斋 2023-09-05 发布于山东
  1. 第二节    法道之目

        所谓“法道之目”,即法道的条目。老子用第二十六至三十六章具体阐述了法道的内容,告诉我们法道的具体做法。

        这十一章,也可以按“无”“虚”“不争”三个层次来理解。当然,这里面没有截然的界线,只是各有侧重而已。

        第二十六至二十九章,重在于“无”。老子先以守静来使人心有了根本与主宰,然后讲万物都可以袭明,袭明则返朴,返朴则无为。这不仅阐明了无为之道,而且阐明了修炼无为之道的步骤,由浅入深,深入浅出。

        第三十至三十三章,重在于“虚”。这一部分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恬淡,二是知止,都在说虚之道,而且是在人不得不为的时候要持守的要道。恬淡就是不恃强,“善有果而已,不敢取强”,不得已而为时,“恬淡为上”,这样可以防止“不道早已”,可以收“得志于天下”之效。知止就是有所为时要有边界,“知止可以不殆”,老子还从与人、与物、行道三个方面阐明了“知止”内涵。

        第三十四到三十六章,重在于“不争”。不争就要无欲,就要“衣养万物而不为主”,这样才能“成其大”,才能“用之不足既”。而不得不有欲时,也要奉行“无欲”的原则,才能“微明”,达到“柔弱胜刚强”的效果。

        这些具体条目告诉我们,在追求上,我们自然应该以“无为”为上,但不得不为时,我们要恬淡、知止,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无为而无不为,在不能无欲时,我们仍要以无欲为准则,才能做到无欲胜有欲。

    一、守静

        道以“无”“虚”“不争”为特质,法道之人就应该无私无欲无我无为。面对纷繁的世界,法道之人首先要能抵制外界的诱惑,这表现出来就是稳重而不轻浮,而其内心则是守静而不躁动。守静即是守住了其内心的根本与主宰,这是无私无欲无我无为的基础。所以老子首先强调了“守静”。

    原文:

        [第二十六章]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轻则失根,躁则失君。

    臆说:

        老子在第二十六章中说:重为轻的根本,静为躁的主宰,这是“道”的特征。因此君子终日行进,不离开辎重,即使有美好的景观在面前,也会安居乐处,超然物外。万乘之国的君主怎么会因为自身(的欲望)而轻视天下呢?老子这是以君子为例说明了稳重不轻浮才合于“道”,而怎样才能做到稳重不轻浮?那就要以内心的“静”来对抗外界诱惑所带来的“躁动”了。也就是说,“守静”才能克制外界诱惑带来的“躁动”,“守静”才是合于道的根本。于是老子进一步强调说:轻就会让人失去根本,躁就会让人失去主宰。

        第二十六章强调了“守静”,就是人先要以“静”使自己守住根本,这是人“法道”的前提与根本。

    二、袭明

        所谓“袭明”,就是承袭万物固有之明。万物各有其明,使其明自然发挥,则不妄作而无弃人,亦无弃物。即使人为一时之暗而掩其明,则其暗令我警省,助其袭明也是顺应自然之道。所以说,“袭明”是我们法道而对待万物的根本方法。

    原文:

        [第二十七章]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臆说:

        在第二十七章中,老子说的最多的是“善”,所以我们首先要明白老子在这里所说的“善”是什么意思。从第八章的“上善若水”来看,老子所说的“善”即是高妙的道,所以这里的“善”可以理解为“合于道的”。这样理解起来,我们就能明白老子是在说:合于道的行动不会留下痕迹,合于道的语言没有瑕疵,合于道的计数不用筹策(王弼谓“因物之数,不假形也。”),合于道的关闭不用栓锁却不可开,合于道的结结不用绳索却不可解(王弼谓“因物自然,不设不施,故不用'关键’'绳约’而不可解也。此五者,皆言不造不施,因物之性,不以形制物也。”)这其实也就是在说明,我们与万物相处要“因物之性”才合于道。所以接下来,老子归纳说:因此圣人常常用合于道的方法救人,所以世上就没有被废弃的人了;圣人常常用合于道的方法救物,所以世上就没有了被废弃的物了,这称之为承袭万物之明。万物皆有其明,我们使其发扬其明就可以了,甚至其不明也可以助我之明。也正因此,老子才说:善人可以作为善人的老师,不善的人,可以作为善人的财富。一个人如果不尊重他的老师,不爱惜他的财富,即使是聪明人,也会很糊涂,这称之为微妙的要道。

        这一章,老子强调了人应“法道”之对待外物的态度,即承袭万物之明,以其不明资我。这是人与万物相处的前提。

    三、返朴

        所谓“返朴”,就是回归真朴的境界。这一章中,老子以“婴儿”来形容人初始的纯真无邪之态,以“无极”来形容人元初的无穷玄奥之状,以“朴”来形容人本始的真朴自然之姿,不忘其所自,方能回归其本始,而回归其本始,就是回归自然之道,才能以知雄守雌、知白守黑、知荣守辱的态度来观照自我与万物。时刻不忘本始,不忘回归本始,就是“返朴”,返朴则合于道,合于道则可为器,为官长。所以说,返朴是我们立身处世的根本性指导原则。

    原文:

        [第二十八章]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臆说:

        老子告诉我们:法道之人知道什么是雄强,却甘守雌柔的地位,愿作天下溪涧。一个人愿作天下的溪涧,恒久的美德就与他不相离,他就会回归到婴儿般纯真的境界。法道的人知道什么是光亮,却甘守幽暗的地位,愿作天下人学习榜样。一个人愿作天下人学习的榜样,恒久的美德就不会与他相失,他就会回归到不可穷尽的境界。法道之人知道什么是荣耀,却甘守卑辱的地位,愿作天下山谷。一个人愿作天下的山谷,恒久的美德才会充足,他就会回归到真朴自然的境界。

        这几句话所提到的知雄守雌、知白守黑、知荣守辱,与第八章所说的“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是一个道理。这里老子强调了这样做才能回归婴儿、无极、真朴的境界,而三个概念都与原初、纯真、素朴相关,所以老子最后用一个“朴”来代表三者。老子说:人的这种真朴自然之气发散于外就可以表现为如器物般有用的才能,圣人任用这些有才能的人,他们就会成为众人的官长。所以这种甘守真朴自然、纯真无极所形成的完美体制是不可分割的。

        老子在这一章中强调了法道就要“返朴”的道理。知雄守雌、知白守黑、知荣守辱,就是以“朴”来要求自我,回归万物的原初状态来观照世界,守住“常德”,这才能“法道”。

    四、无为

        无为源于道的基本特质,是不去强为而不是一无所为,强调的是顺应自然而为。老子在这一章告诉我们,天下万物各有其神妙玄奥之特性,只可顺应而为,而不可强为,不可固执,强为者必败之,固执者必失之。人之所以强为妄作,是为了求甚、求奢、求泰,那些过分、过大、过激的思想行为往往源于人自己的私、欲,所以无为要去甚、去奢、去泰。

        人如能守静、袭明、返朴,自然就没有那些过分、过大、过激的思想行为,自然就不会去强为固执,自然就会达到无为的境界。所以,无为是在前三者的基础上自然而然的表现。

    原文:

        [第二十九章]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故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挫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臆说:

        老子说:想要取得天下然后用强力施为的方法治理它,我看他不能达到目的。因为天下是神器,不能违背其本性而强力控制。如果强力施为就会使其败坏,如果强力把持终会失去它。老子的意思很明白,与其为而败之,执而失之,不如不为,不执,这也就是王弼所谓的“因而不为,顺而不施”。天下如此,万物皆如此,为而不如不为,不为是顺其自然而不是一无所为。

        接着,老子给我们打比方说:世人禀赋不同,做事方法也不同,有人喜行于前,有人喜随于后,有人喜缓嘘,有人喜急吹,有人能益而强之,有人能损而弱之,有人强为而稍挫之,有人强为而大毁之。而圣人做事是要“达自然之至,畅万物之情”(王弼语),所以圣人要去除那些过分、过大、过激的思想行为,“使不至于过而伤物,而天下无患矣,此不为之至也”(苏辙语)。

        这一章,老子强调了法道就应该“无为”。为而败之,不如不为。人的禀赋不同,为的效果各异,但都不如圣人“去甚,去奢,去泰”更合于自然之道。

    五、恬淡

        恬淡是无为的结果。老子在这两章中以用兵为例,强调了在这样一个极端的现象“不得已”而出现时仍要以“恬淡为上”的观点,其言外之意就是在说无“不得已”时也要恬淡处世。所以恬淡既是无为的表现,也是不得不为时的原则。

    原文:

        [第三十章]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第三十一章]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臆说:

        老子在三十、三十一两章中以用武为例强调了不可逞强,恬淡为上的道理。

        第三十章,老子说:以道辅佐君主的人,不依靠武力强行天下,因为这样的事很快就会遭到报应。军队所驻扎过的地方,就地荆棘丛生(不生庄稼)。大仗过后,一定会出现荒年。这说明了逞强用武不仅是不可取的,更是不合于道的。如果战争不可避免,那就要让它合于道。所以老子继续说:合于道的战争是有了自己想要的结果就可以结束了,不敢用武力逞强。有了战果之后也不要自我夸耀,不要自伐己功,不要骄横自大。要知道有了战果也是不得不发动战争而取得的,所以有了战果也不要自以为强大。任何事物过于强大之后都会趋向衰老,这就说明逞强不合于道。而不合于道的,就会过早衰亡。

        第三十章旨在说明逞强不合于道,第三十一章则进一步说明怎样做才合于道。

        老子说:兵器是不吉祥的器物,人们或许都会厌恶它,所以有道的人不使用它。君子平居以左为贵,用兵则以右为贵,就因为兵器是不吉祥的器物,不是君子应该使用的,君子只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它。君子应该以恬静淡泊为上,即使打了胜仗也不以之为美,而以战胜为美的人,是以杀人为乐的人。那些以杀人为乐的人,是不能在天下实现自己愿望的(得不到天下人的支持)。古礼讲究吉事以左为上,凶事以右为上。按军礼,偏将军居于左,上将军居于右,这说的是以丧礼来对待战争这种事。杀了很多人,要以悲哀之情为之哭泣,打了胜仗,也要以丧礼来处置。

        这一章就在上一章的基础上告诉我们战争不是为了逞强,更不是为了杀人,即使不得已而战,也应以恬淡为上。也就是说,老子告诉我们只有恬淡才是合于道的,对待战争如此,平时更是如此。

    六、知止

        知止也是不得不为时的一个原则。这两章,老子从侯王守道治国与个人守道修身的角度告诉我们“知止可以不殆”,可以让人自知、自胜、自足,可以让人“不失其所”,甚至让人“死而不亡”。所以,不得不有所为时,知止才合于道,无论做什么,都应以此为准。

    原文:

        [第三十二章]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第三十三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臆说:

        这两章围绕“知止”来说理。老子告诉我们,无论是侯王治国还是个人修身,都要“知止”。

        第三十二章中,老子说:道虽然总是无法命名的,但也可勉强称之为朴。朴之道虽然小不可见,但是普天下没有什么能使之臣服。侯王如果能守朴之道,万物都将自动宾服。侯王以朴之道治国,要像天地之气相合而降下甘露一样,百姓没有让它这样做,它却自然分布均匀。而朴散为器,开始创设官长之后,官长就各有其名,官长各有其名之后,也要懂得当止则止的道理。只有知止才能没有危险。这样治理天下就像道运行于天下,就像河川溪谷流向江海一样自然顺畅。

        梳理这一章的文意,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章是从侯王治国的角度来阐明“知止”的道理的。老子是讲侯王应以朴之道来治国,朴散为器,“知止”才合于朴之道。而下一章,则是从个人修养的角度来阐明“知止”的。

        第三十三章的句读通常为:“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这就把整段话分成了四组来解读,但“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明显与前后各组之间的对比关系不同,理解起来就有一种无法贯通的感觉。而如果以“知止”为中心去理解这段话,其句读就应该调整为:“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这样理解起来就顺畅了。

        按照上面的句读,这一章就可以分成两部分来理解了。老子先说:善于了解别人的人是聪慧的,但不如善于了解自己的人更明智;能胜过别人的人是有力量的,但不如能战胜自我的人更强大;能知足的人才是真正富有的(苏辙谓:“虽有天下而常挟不足之心以处之,则是终身不能富也。”)。这就强调了“自知”“自胜”“自足”的意义,而一个人将重点放在约束自己上面,这无疑就是强调人在对人、物、欲望时要“知止”,这是合于朴之道的。后半部分,老子说:能努力前行的人更能实现其理想,可是实现理想不如不失其所的人更长久,而死后不被遗忘的人才更长寿。这三个方面的比较是在说明实现理想与守道之间,守道更重要,结合这一章的内容来看,老子是在告诫“强行者”不能把“志”作为唯一目标,越“强行”越要“知止”,只有“知止”才能“不失其所”,才能“死而不亡”。

    七、无欲

        第三十四至三十六章以“无欲”为核心来阐明道理。道生万物,正因为其“无欲”才能“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所以人法道,就要“无欲”。“无欲”才能包容万物,“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其功用无穷无尽,才能让人具有“微明”的能力,即使柔弱也能胜过刚强,绝不会恃强凌弱。所以说,“无欲”是道的一个重要特征,法道就要法其“无欲”。

    原文:

        [第三十四章]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第三十五章] 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

        [第三十六章]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臆说:

        第三十四章,老子说:大道就像泛流的洪水,可存在于我们左右的任何地方。万物靠它生长,它从不拒绝,功成之后,它也不自以为有功。它像衣服一样覆养万物而不以为是其主宰。因此道常无欲,它可以说是渺小的,但万物归服于它,它不以主人自居,这又可以说是伟大的。正因为它不自以为伟大,所以才能成就它的伟大。这一章从道无处不在说起,但其重点却是在“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上,而它之所以能这样,就是因为其“常无欲”,因为其无欲无私,所以它看起来渺小,却能成其伟大。也就是说,“无欲”是道的一个重要特征,法道就要法其“无欲”。

        在第三十五章中,老子说:执守大象无形之道,天下人都会前往归服,前往归服的人不互相侵害,就会过上安定太平的日子。这是在说奉行“无欲”之道,就能包容天下人,就能让天下人过上太平安定的好日子。而用好听的音乐与美味的食物虽然也能让过客停下来,但不如以“无欲”之道让人安定下来更好。这个“道”从口里说出来,虽然是平淡无味的,却胜过美味的食物。虽然它看起来隐隐约约看不明白,听起来依依稀稀听不清楚,但它的功用却是怎么也用不完的。这就强调了“无欲”之道的功用之大。

        老子在第三十六章中说:想要使某物闭合,一定先要使其张大;想要削弱某物,一定要先使其变强;想要废弃某物,一定先要使其兴举;想要取得某物,一定要先给予它好处。这可以称作“微明”,即在事物细微之时能看清楚其发展趋势的征兆。而怎样才能看清楚这种征兆?老子没有明说,我们只能从上两章中寻找答案。人无欲才能无私,才能包容万物,才能从细微之处发现事物发展的征兆,所谓“君子见机”就是这个意思。所以老子接下来说:这样做就可以使柔弱者战胜刚强者。就像游鱼不可以脱离深渊一样,国家的利器也不能轻易地展示给人看,即不能轻易用国家的利器来吓唬人。这也是在强调人要“无欲”,才会“柔弱胜刚强”,而刚强者自然也不会恃强凌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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