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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情缘一线牵——媒婆的故事

 恶猪王520 2023-09-07 发布于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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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博(故宫博物院),原创首发,转载请注明

婚恋是当今社会热度持续升高的话题,前些年还催生出了热门综艺《非诚勿扰》。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另一半,部分人干脆放弃,成为单身一族,还有人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致力于不断寻找属于自己的情缘,有时是亲朋好友充当媒人,有时则是通过进交友APP、婚介机构或是相亲角。所以,“做媒”二字虽有古味,但在新时代依然焕发着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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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非诚勿扰》标识

媒妁在我国历史上由来已久,东汉时期已出现最早的释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阐释道,,谋也”,指谋合二姓之义,即帮助两姓男女缔结婚姻;“妁”即“酌”,指斟酌二姓之义,即权衡两姓男女的配适度。“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古时婚姻成立的唯一合法方式,可以说是“无媒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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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中的媒婆形象

媒妁起于何时并无明确的历史记载,神话传说中,女娲是媒人的起源。据宋人罗泌《路史后纪·女皇氏》记载,女娲“祷于神祗,而为女妇正姓氏,职昏因,通行媒,……是曰神媒。”

夏商时期,媒人就已经出现,但不称为不过,西周时期,媒人应该已经出现,但尚未有“媒妁”这样的专有名词,而是以“使”为媒。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就有使者议婚的卜辞“己口卜,使人妇伯”,大致意思是男方使者前往女方家中,与大家长伯商议婚事。

收集有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也媒人的记载。《诗经·风·氓》中也有“匪我衍期,子无良媒”之语。“媒妁”作为婚姻的中介人已有三千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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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兰》相亲片段

周公“制礼作乐”,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礼法制度的基础。“婚礼,万世之始也”,作为社会制度基础的婚姻制度,在礼制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周代政府还设有专门的官职——“媒氏”,掌管“万民之判(婚配)”,职权范围包含出生人口、婚姻登记,举办适龄男女“相亲会”,彩礼执行监督,还负责实施类似于婚姻法的条文规章。到春秋时期,官媒的设立已成为一种制度,《管子·入国篇》中有“凡国皆设有掌媒”的记载。

战国以后,私媒逐渐取代了官媒,不免出现为谋私利吹捧坑骗的行为。到了汉代,凡男女婚姻,即使是“离婚”都要经过媒人。班固在《白虎通》中有载,“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东汉,岭南边郡还特设有“媒官”。到了隋唐,媒妁得到了更高的地位,是婚配所必需的法律条件。唐代的《唐律·户婚》明确规定,“为婚之法,必有行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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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冰人》剧照

     到了宋代,媒妁这一职业已有了明显的阶层划分,且服饰泾渭分明,《东京梦华录》中记载当时的汴京,“有媒有数等:上等戴盖头,着紫背子,说宫亲宫院恩泽。中等戴冠子,黄包髻背子,或只系裙,手把清凉伞儿”。元代对该群体的管理也很严格,媒人一般由当地推举选出,并在官府登记,还要学习并遵照官方的行媒规范——《至元新格》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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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风渡》剧照

明清两代基本沿用前代有关媒妁的条款律例,比如《大清律》、《大清现行刑律》不仅规定了媒人在婚姻缔结中不可或缺的地位,还以法律严格约束着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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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蜜沉沉烬如霜》月下仙人形象

在漫长的历史中,作为婚姻中介,不仅仅有媒妁、媒人这样的称谓,这一群体还被称为“伐柯人”、“冰人”、“红娘”、“月下老人”,甚或是带有贬义的称呼“马泊六”等等。

“伐柯人”的称呼,来自于《诗经·幽风·伐柯》中有“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的诗句。

“冰人”一词则来源于《晋书·艺术传·索紞》,“孝廉令狐策梦立冰上,与冰下人语。紞曰:'冰上为阳,冰下为阴,阴阳事也。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婚姻事也。君在冰上与冰下人语,为阳语阴,媒介事也。君当为人作媒,冰泮而婚成”,媒人便有了冰人的称呼。

红娘则源自耳熟能详的唐代元稹所作传奇《莺莺传》,后为元代王实甫改编的杂剧《西厢记》中撮合张生与崔莺莺爱情的侍女红娘。“马泊六”也称“马伯六”,原指马群中公马与母马的比例,在做媒方面则指为了敛财而为男女连线搭桥的老妇,带有极为强烈的贬低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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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厢记》彩绘

媒人,作为传统社会中撮合男女婚配的重要力量,从物色对象到婚姻缔结其作用贯穿始终。媒人不仅要在初始阶段介绍男、女双方及其家庭的情况,还要在双方达成婚姻意向后,沟通、协调双方的生辰八字、聘财数量、婚期等等,即“送庚帖”、“送聘贴”、“送礼金”等等。

作为婚嫁中的焦点——聘财,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媒人在商议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唐律疏议》直接道明,婚礼先以聘财为信,故礼云聘则为妻。到了清代,聘娶十分看重经济条件,《大清通礼》还详细列举不同身份等级的当事人应纳聘财的种类、数量。

媒人在其中拥有代理人和调解人的双重身份,使“讨价还价”的结果得到男女双方家庭的认可。

当今社会,“嫁妆”与“彩礼”仍是很多家庭谈婚论嫁的关注点。

笔者并不认同一味地索要嫁妆或是彩礼,但是很乐于见到双方原生家庭根据自身条件给予新组成家庭“新生活红包”,里面包含着双方父母对子女开启新生活的祝福。

媒妁能够在古代社会长期存在并且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确定下来,是与我国古代以血缘关系为中心的父权制社会结构息息相关的。

古代社会出于封建统治的需要,以“家国一体”的政治观、“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利用血缘纽带建立起从朝廷到家庭的政治秩序。

严格的等级尊卑制度等条条框框限制了男女间自由恋爱,以“孝”为核心的封建伦理观念使“父母之命”成为婚姻的先决条件,其结果是媒妁成为 “纳采、问名、纳吉、纳徽、请期、亲迎”的婚姻礼制成立的重要条件得到高度重视并被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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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剧照

以说,媒妁用于拼配男女婚姻的标准相对简单,着重于双方的“门第”,即家庭地位、财力等等,而个人感情因素则无关紧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现代婚姻观念的传播,封建婚姻制度逐渐被废除,实现了自由婚恋,以说媒为唯一职业的群体亦逐渐消失。

但由于现代社会专业分工的细化以及现代人际交往趋于表层化,为各类群体的情感交流增添了障碍。“介绍人”便应运而生,不过,介绍人一般只牵线搭桥,而不介入成功与否、双方彩聘数额等等。当然,以盈利为目的的婚介机构根据会员等级不同,还是会有数额不等的“入会费”。

媒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古代社会的礼制制度和婚俗文化,在社会秩序控制、家庭管理方面确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媒妁制度下出现的“盲婚哑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抹杀了婚姻当事人的意愿,扼杀了两情相悦的爱情,造成了很多家庭、婚姻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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