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注业内 心无旁骛微 qq群网友咨询 其所在单位为省直派驻县独立机构,经常要到驻地海岛开展勘查等,单位所在地距离海岛少则几公里,多则数十公里,往返数小时不等。请问工作人员出差是执行按照能否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确实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小编也没遇过。再比如中国面积最大的县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若羌县,面积20余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两个浙江省,人口5万余人,尽管绝大部分地区是高山、盆地,似无出差的必要,但总归有路的地方有人家,有人家的地方有干部,对于这种县内远距离出差,它们是怎么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呢?小编也没有在网上找到答案。
还有比如常驻地为中心城区,象北上广深,区与区之间直线距离可能也就几公里或几十公里,那这种跨行政区域执行公务或出差又怎么算呢? 另外单位在县城,工作人员到乡镇出差,如果边远一点的山区、林区可能也有几十、上百公里甚至跨界了,如果不算出差,补贴伙食费、交通费,谁还有那么高的觉悟和积极性? 我们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对于差旅费规定的“常驻地”的理解,广西省财政厅指出是以经批准的行政区划为划分界限,不以具体的距离、林区、保护区等管理区域为划分界限。 日常工作区域跨常驻地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域内进行日常工作,如道路、水库、山林、江堤海塘巡查等,不能按差旅费规定享受补助。 一般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都会明确本级工作人员出差的常驻地范围,也未必是以简单的行政区划为界定标准。 关于海岛出差的问题,浙江省是这样回答的:
皮球踢回了地方,由地方上自定。所以大家务必要以地方的规定为准,不要生搬硬套,这就走进教条主义的误区! 因此咨询网友是省直驻县机构,原则上适用于驻地的差旅费管理规定,或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考虑,制定不超过上限的具体细化标准,报上备案,使之规范化,而不是某个领导拍脑袋决定多寡,一定要“心中有组织”,慎用权力。 小编找两个有海岛地方对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珠海市
舟山市
大家如果对于“常驻地”的理解还不够清晰的话,小编有个主意,各地的公车改革实施办法会明确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这基本上和差旅费所划定的报销区域一致。 小编再截取几个地方样本,便于大家理解掌握: 杭州市 巴彦淖尔市
安图县
遵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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