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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举办培训单位要求食宿自理或缴纳培训费如何把握报销原则?

 wangyong670 2023-09-09

 提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注业内 心无旁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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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培训费开支都是由举办单位大包大揽,承担所有会议开支,如参训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食宿、场租费、讲课费、资料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纳入预算保障。

原则上单位不安排参加由各种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的或收费性质的培训。比如举办方要求培训人员缴纳培训费、会务费等的培训活动,我们基本上不予公费报销。

对于参训人员往返培训地间的费用开支按差旅费标准报销。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的第八章第三十条规定: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但现实中有些培训,可能举办单位经费短缺或者培训场面较大,会要求培训人员食宿自理,我们经批准参加此类培训,相关食宿费用按差旅费报销,除往返培训地两天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补助外,培训期间一般不再享受市内交通费(公杂费),有些地方也规定减半,不一而同,要因地制宜,切不可盲目照搬。

还有些培训不仅要求食宿自理,还要求缴纳培训费。举办单位也是行业主管部门,大多委托具备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大多是职称、后续教育、师资提升、干部教育等,据小编了解,教育、卫生、工程等行业经常举办这类收费的培训。那既然有红头文件要求参加,原则上涉及个人职称评审、证书年检、技能提升之类的培训费,一般由个人自行负担,而属于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的与单位业务息息相关的技能培训,则应该由单位报销。(具体以各地制订的管理办法报销,没有的一般把握以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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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些地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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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财政厅2014年曾下发《自治区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对普遍反映的8个培训费报销问题解答和补充,现摘录给大家了解掌握:

一、关于培训经费控制问题

  

区直各单位培训费总体按部门预算安排数执行,原则不得突破部门预算数。各单位要根据年初确定的培训计划,严格控制培训规模、数量和培训时间,降低培训成本,控制培训费支出。

  

二、关于培训班人数的计算问题

  

根据《办法》第八条,培训举办单位在做培训班经费预算时,人数含参训人员和工作人员,但是不含授课老师(授课老师的交通、食宿是在第八(七)点“其他费用”中统筹解决),也不含参训人员携带的司机等其他人员。

  

三、关于培训班费用列支渠道问题

(一)培训班相关开支应当作为培训费整体列支,不应拆分列入其他经济分类科目。

(二)随着部门预算日常公用经费中培训费标准的不断提高,原则上自治区本级各单位举办的针对本单位人员的培训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自治区本级各单位举办的全区性培训可在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关于培训费与差旅费管理有关衔接问题

  

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参训人员和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按《办法》规定统一开支,不发放任何现金补助;参训人员和工作人员往返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报销。

  

对提前(推迟)赴(离开)常驻地以外培训班的参训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培训期间以外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从严审核报销。

  

五、关于举办收费培训班问题

  

《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如培训对象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举办方应当将有关费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但对持有《收费许可证》的区直各单位,如培训对象不仅仅针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强制性培训或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的培训项目,继续按物价局、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六、关于区直各单位人员参加收费性质培训班的报销问题

  

根据《办法》第十八条精神,不鼓励参加收费性质的培训班,若确实工作需要必须参加的,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参加已明确收费标准的培训班,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按培训班收费标准报销;对培训班要求食宿自理的,所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可在《办法》第九条培训费中的住宿费、伙食费标准范围内凭票据实报销。培训期间均没有市内交通费补助。

  

七、关于培训费按常驻地实行属地管理问题

  

培训费按常驻地实行属地管理政策,自治区垂管部门市、县级机构及其他区直机关非驻邕单位参照所在地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所属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培训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财政厅报告。

  

八、关于集中会审等专项工作问题

  

因工作需要开展集中会审等行为属于专项工作,视同培训费管理。住宿、伙食、场地费等相关开支可在《办法》第九条培训费中“区内培训班”的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标准范围内凭票据实报销。不再开支讲课费、资料费和交通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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