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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车位所有权究竟归谁?

 阿福根 202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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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小张买房了吗?

听说了呀,不知道他有没有买停车位呀!据说他那个小区车位紧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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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还能买吗?不都是租吗?买了能办理所有权证吗?我们小区的车位都是从物业那里租的。

反正我的车位是有所有权证书的,将来卖出去还能增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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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小区车位所有权究竟是属于谁呢?为什么有的可以办理产权证,有的办不了呢?今天就带大家弄懂有关小区车位的一些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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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小区停车位分为三种,一是开发商或者业主的产权车位,二是没有产权人防设施增设的车位,三是小区道路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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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车位

因开发商建设符合规划且依法办理产权登记而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可以分别办理产权登记,这类就属于产权车位。开发商向业主出售并办理产权登记后,车位的所有权可以为该业主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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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车位

对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场所的车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明确规定,此类车位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同共有,这类车位的设置、使用、收费等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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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

《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据此,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地下人防工程,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将其中部分改造用于非战时停车使用的车位,就是我们所说的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并不属于全体业主或者物业,其产权应属于国家,开发商需承担人防车位的维护管理义务,也享有人防车位的使用权、收益权,因此人防车位的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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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活中,购房者在购房的同时都会考虑要不要购买车位,这个时候就要擦亮眼睛分清楚,哪些是可以办理所有权证登记的车位,哪些是只拥有使用权的车位。
如果是租用的车位,业主在签订车位使用(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大家一定要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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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原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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