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科(1891年10月20日—1973年9月13日)字连生,号哲生。广东省香山县翠亨村人,孙中山长子。 1895年随祖母移居美国夏威夷的檀香山,早年在檀香山读中学,后相继获得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文学士,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哥伦比亚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1907年在檀香山加入同盟会后,担任《自由新报》、《大声周刊》的编辑。 1917年回国,任大元帅府秘书。 1918年到1920年担任非常国会参议院秘书兼广州时报编辑。 1919年撰写了《都市规划论》、《广告心理学概论》两书,积极从事译述的工作。 1921年任广州市长兼治河督办。 1923年因为筹集军饷的问题,遭到父亲的责骂,他认为是胡汉民假借命令索钱,挑拨他父子不和,并用手杖打向胡汉民,结果惊动了孙中山。孙中山怒不可遏,一手夺过卫士的驳壳枪,就要打孙科。而孙科后来与胡汉民不和,发展到互相猜忌,孙中山立即写信给他说:“正宜开诚布公,同心协力,以共扶危局。” 1924年主持国民党广州特别党部,6月与黄季陆合作提出《弹劾共产党案》。 1925年7月国民政府在广州开府,任政府委员。 1926年1月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 1927年3月任国民党常委与国民政府常委。7月随汪兆铭清共。 1928年1月,与胡汉民、伍朝枢赴英、德等地考察,起草《中国国民党训政大纲》,协助制定《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10月任铁道部长与考试院副院长。 1929年,孙科亲领筹办总理故乡纪念学校一所。 1931年改任行政院长,因财政危机旋即辞职。5月,汪精卫、孙科等人,在广州成立了一个广州国民政府,和蒋介石的南京政府相对抗。上台后,政府财政无比困难,不到1个月便辞职了。 1932年任立法院长,曾鼓吹实行立宪制度,但遭蒋介石冷遇。 1938年奉派中国政府代表及蒋特使与苏联谈判,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和《中苏商务条约》,争取苏联援助中国抗战。 1945年出任国民政府副主席兼立法院长,国民党中常委。 1946年1月代表国民党与中共协商,然后跟随蒋介石进攻共产党占领区。 1947年并任国民政府副主席。 1948年与李宗仁竞选副总统落选,后再度出任行政院长。 1948年11月至1949年3月,任国民党行政院长,在国民党军战略决战失败的背景下,竭力逼蒋介石下野,进行和谈寻求“光荣的和平”,以挽救国民党的统治。 国民党败退台湾后,漂泊海外。 孙科久居高位,与父亲孙中山一样“不蓄私财”。正因为孙科囊中羞涩,以致他漂泊海外的生活是异常艰苦的。出国远行的盘缠,还是靠卖了房子凑足的。1951年赴法国。1952年移居美国,担任“中美文化教育基金董事会”董事长。 1965年由美国至台湾,任中华民国总统府高级咨议、考试院院长。 1967年出任东吴大学董事长。 1973年病逝于台北,终年82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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