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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国志》裴注议古史研究法

 小夏ho78b993zg 2023-09-20

西晋年间,陈寿编撰《三国志》。陈寿以“善叙事、有良史之才”著称于世,因此《三国志》行文简洁,文约篇短。刘宋元嘉六年,裴松之奉宋文帝之命为《三国志》补注,注书既成,宋文帝叹曰“此为不朽矣”。据清末沈家本《三国志注所引书目》,裴注引书计经部二十二家,史部一百四十二家,子部二十三家,集部二十三家,字数超过《三国志》数倍。赵翼于《甘二史札记》言:今各书间有流传,已不及十之一。裴注援引广博,不仅弥补了《三国志》史料不足的缺点,同时具有丰富的史学价值,为现代总结过去古史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后人对裴注褒贬不一,本篇文章主要关注其为古史研究提供的正面价值。《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肯定了裴注保存六朝文献之功,总结其特征为“一曰引诸家之论,以辨是非;一曰参诸书之说,以核讹异;一曰传所有之事,详其委曲;一曰传所无之事,补其阙佚;一曰传所有之人,详其生平;一曰传所无之人,附以同类。其中往往嗜奇爱博,颇伤芜杂。”杨翼骧将其总结为三点,一为开创史注新法,二为开创史料比较法、发展史料考证学,三为中国史学批评史上第一个有成就的史学家。下文将以此三点为类和裴注部分内容为例,探讨裴松之的史学研究方法。

对于开创史注新法,伍野春认为:“裴松之开创充实史料的史注体。建立多元注释的注史例。”详细而言,或是《志》语焉不详,《注》补其疏略,或是《志》言其概况,《注》述其具体,或是《志》全未涉及,《注》增其所无。如卷三十五谓“三年春,亮率众南征,其秋悉平”,“五月渡沪,深入不毛”,《志》仅仅写了南征的时间和结局,而未言及南征时的情况。于是,裴注引《汉晋春秋》,将诸葛七纵七擒孟获的故事写入。又如卷一载“建安元年始兴屯田”,仅谈及了屯田制的开始时间,因此《注》征引《魏书》,对曹操兴屯田的内因、外因、规划与效果进行充分说明,广为后世研究屯田者所称引。除充实史料外,裴松之在“补阔”的基础上进行了“备闻”,此为“多元注释”。如《志》中记载孙策之死时,对究竟何人击伤孙策、孙策又如何因伤而亡并无提及。于是《注》中多处征引,有《江表传》中关于孙策和许贡结仇,因此许贡门客刺杀孙策的记载,言孙策认为于吉“此子妖妄,能幻惑众心。催斩之,县首于市”;也有《搜神记》中记载孙策因不满于吉在士兵间的影响力,借天旱之由,命于吉请雨,之后虽然天降大雨,但孙策依然处死了于吉的故事。裴松之在这两条注文后补充道“案《江表传》、《搜神记》记于吉事不同,未详孰是”。两者说法不一,裴松之也无从得知哪种说法方为史实,或两者皆为虚假,因此将其都列入注文,由后人考量。此并存俱录、多元注释之法可以说是中华传统史学美德,注重史料的完备性,也因有裴注的大量辑录,许多魏晋史书得以流传至今。

对于开创史料比较法、发展史料考证学,杨翼骧将裴松之对史料的审查归纳为以下几项:碑铭及家传不可轻信;作者妄加修饰之言不符事实;自相歧异的记载必有讹误;孤立的记载不足置信;敌国传闻之言不可轻信。也可称之为“惩妄”、“忻正”,这是我国传统史学中的一种重要治史方法,也是魏晋以后逐渐形成的“考据学”,至清乾嘉之世而大盛。而在裴注中已多有运用。如刘备三顾茅庐、诸葛定计隆中之事,裴注全文引用了《魏略》所言:“刘备屯于樊城。是时曹公方定河北,亮知荆州次当受敌,而刘表性缓不晓军事,亮乃北行见备。备与亮非旧,又以其年少,以诸生意待之。坐集既毕,众宾皆去,而亮独留,备亦不问其所欲言。……亮曰:'今荆州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寡,平居发调,则人心不悦。可语镇南,今国中凡有游户,皆使自实,因录以益众可也。’备从其计,故众遂强。备由此知亮有英略,乃以上客礼之。《九州春秋》所言亦如之。”此种说法确与我们今天所深信不疑的“三顾茅庐”大相径庭。那么孰实孰妄?裴松之紧接着引诸葛亮《出师表》所言“先帝不以臣卑鄙,偎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此得出“非亮先诣备”的结论。伍野春在《裴松之的历史考证法》一文中谈及裴注的历史考证法是“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历史考证法”,其具体考证方法包括根据有关人物行为活动、年龄、官职以及社会调查所得来考证史实,对无法考证的史实采取存异或注明“未详”。裴松之也有言“凡记言之体,当使若出其口。辞胜而违实,固君子所不取,况复不胜而徒长虚妄哉?”此直书实录的态度为后世史学家所继承和发展。

此外,杨耀坤还认为裴松之“发展了史学评议的风气”,此曰“论辩”。有论辩“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如卷二记魏文帝“二年春正月,亥详祀天地、明堂。……己亥,朝日于东郊”,《注》指出“正月郊祀,有月无日,己亥朝日,则有日无月,盖文之脱一也”。也有论辩事理,如魏嘉平五年,降人郭修刺死蜀大将费林,齐王下召常赐,说郭修“可谓杀身成仁,释生取义者矣”。《注》则言,“古之舍生取义者,必有理存形。……事非斯类,则陷乎妄作矣”。裴松之认为郭修曾被蜀国俘获“不能抗节不辱”,又“于魏无禄之责,不为时主所使”,而竞然刺杀蜀将,实在是“义无所加,功无所立”。此虽为裴松之一己之见,但不难看出裴注的史学评议之见解。叶建华在《从〈三国志注〉看裴松之的史学批评》一文中指出,裴松之史学批评的见解主要体现为“总括前踪,贻诲来世”、“诬罔视听,实史籍之罪人”、“列传之体,以事类相从”、“辩章事理,贵得当时之宜”,其不仅对过去的史书攥写进行考辨、评议和总结,还在对其运用中反思史料误读的原因和手段,从而纠正和引导后世史学家的认知层次和史学修养,体现了裴松之进步的史学研究观。

因此,杨翼骧认为裴注“除包有前人作注的内容外,又补充事实、列举异同、考辨真伪、发表评论,实为前所未有的开创之作”。裴松之在对三国时期史料归纳、补充、考辨的基础上,还发表了史学家本人对史事的评论和反思,其对史学研究的独到见解已经超越了所处的历史时期,甚至在近现代古史研究的发展中仍能窥见其深远的影响。

因篇幅所限,本文在近现代古史研究方面仅列举代表性事件。兴起于五四时期的“古史辨派”在中国近代史学界展开了一场颇具声势的疑古辨伪运动。以顾颉刚先生为核心的古史辨派,本着对文献材料自觉审查的科学精神,考辨古史,终结了经学时代。古史辨派打破了以往围绕着圣道王功、圣经贤传所谱画的上古史系统,针对和反抗经学的权威,继而转向中古时期传说材料的清理工作。但由于其未完全脱出传统学术窠臼,因此受到了“只破不立”、“疑古过甚”的广泛批评。如果说裴注的历史考证法是最早、最朴素的,那么古史辨派则在其基础上有所发展,但由于历史与史学家的局限性,这种发展略趋偏激与矫枉过正。而疑古思潮对古史的质疑,令中国学界意识到地下材料的重要性,又因王国维所言“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从而发展了“二重证据法”。在岳南所著《南渡北归》一书中,从北京猿人到三星堆,从仰韶文化到马王堆汉墓,描述了傅斯年、李济、董作宾、夏鼐、吴金鼎等几代人对考古学的巨大贡献,以地下材料的发掘将历史研究推向新的高度,从而对裴注单纯的文献考辨进行完善和补充。

古史研究延续至今该如何承续?葛兆光认为,真正的“二重证据法”并不仅仅是以出土文字材 料来证明传世文献的真伪,而在于用考古发现,加上典籍记载,再加上历史学家的体验和想象,对古代图景进行最贴近和最稳妥的重建,这才是历史。从裴注对史学的考证和评议,到古史辨派的疑古辨伪,再到“二重证据法”的倡导和实践,我们可以看出,对文献的考辨、史学家的治史态度和考古与典籍的相得益彰,都是中华传统文化和史学研究一脉相承的过程,不断将中国的古史研究水准推至新高度。我们现在认识到,历史文献和考古材料都是历史的产物而非历史本身,它们不能简单契合。将批判精神和考古分析、文献研究结合起来,才是古史重建之道。也正是一代又一代学者的勇于探索和辛勤耕耘,才有了中国古史研究的迅猛发展与空前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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