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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无情的文书机器---记我的法官助理生一个无情的文书机器---记我的法官助理生涯

 昵称75840447 2023-09-22 发布于江苏
(字数/1954字  阅读时长/ 5 分钟)
编者按作者不是林冬而是林冬的朋友---路过蜻蜓路过蜻蜓在林冬的邀请下回顾了一年多的法院工作经历
细细算来,距我离开法院已一年零135天。现如今我如愿以偿地成为自由职业者,再也不用过每天七点起床挤公交去上班的生活。然而自由的代价就是不稳定焦虑以及没有归属感,这都是离职时想过但未曾认真体悟过的
为何下定决定离开法院,也正如标题所说,当我发现自己成为无情的文书机器,拟完这周十个案件的判决书,下周又送来二十个的时候,还有这一摞再有那一堆······
但不得不说的是,在法院工作的两年是成长最快的两年,让我从一个务虚的法学小白成长为一个实干的理想主义者
进入法院我被分配到刑庭担任法官助理工作,由于内部调动每位法官手上遗留的案件案由各不相同,我实际处理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民事案件诸如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类、建设工程等不同种类的案件,积累了大量的类案处理经验
有时候我也与书记员协同合作,在互相交流相互配合的过程中基本熟悉了民事案件的立案、调查令、诉讼中保全,开庭、调解、判决、执行、送达等全流程,刑事案件起诉后的全流程。
无论是从实体还是程序,都积累了大量的技巧和经验在此特别感谢书记员小姐姐们

在法院的每一天都需要同当事人打交道,从踏入办公室的第一刻起电话就会络绎不绝。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每个电话都接的话,可以从早到晚都在接电话中。
事实也确实如此,平常的工作状态基本就是接听电话、处理杂事,等下班安静了开始看卷拟写判决书。
关于当事人及律师同法官打电话难的问题。我的建议是,实体问题有法官助理的联系法官助理程序问题请直接联系书记员
由于法官和书记员可能一整天都在开庭,接通电话频率较高的一般是在上班后半小时及下班前半小时。对于问题比较复杂的,可以直接寄送书面材料,效果比打电话好很多。
关于电话沟通的技巧,我提示小小的一点,建议各位同仁打电话直接报案号或者当事人姓名,因为每一个法官团队在手案件实在太多,我们需要通过关键信息快速检索定位到案件及卷宗材料,以便后续沟通。
而这种高强度的接电话能力,也大大锻炼了我处理突发状况、多线事务的能力。我想,这也是有法院、检察院经历的人出来做律师的优势之一吧。
我始终认为律师和检察官、原被告代理人都不是单纯的对立关系共同目标是帮助法官厘清案件事实明真相。
我做助理的时候我欣赏那些理性、简洁的律师。拿开具调查令来说,有的调查令申请直接写要求调查被告名下所有财产信息及银行流水,这种申请是不具有可执行性的。调查令需要写明被调查人在哪个银行的哪张卡什么时间段的银行流水如果在离婚案件中,调查时间与结婚时间相去甚远,我认为是不具有关联性的。
印象特别深的一次开庭,是一个多被告人的组织卖淫案,由于要分清不同被告人在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举证质证阶段需要对被告人进行详细的分别讯问。
有位律师庭前给我提交了长达28页的提问提纲,我当时内心是崩溃的。律师庭前同我沟通的时候明确表示提纲只是备用,便于记录会根据庭审情况摘取部分问题发问事实也确实如此这位辩护律师庭前做了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他的诸多发言我也完整记录了下来,达到了他的辩护目标
有部分律师不注重庭前沟通,或者对助理书记员颐指气使,甚至在庭审过程中为了追求气势讲话语速过快前后颠倒,说一些与案件事实无关的“大话”这样很难形成一份明晰的庭审笔录而庭审笔录恰是法官撰写判决时的重要依据
基层法院案件量大是客观情况,律师更应该帮助法官厘清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而非一股脑将证据和观点全交上去让法官判断,这样既不利于案件审理,也可能会导致辩护和代理的效果不尽人意。
还有一些律师喜欢提交类案检索的,类案在精不在多。虽然现在有强制类案检索制度,但我认为此处的类案应当作狭义理解。有些律师提交千里之外”的法院判例,这对南京地区的案件审理没有太大参考意义,不能够认为案由相同就认为是类案。
我个人认为具有指导性的案例一个是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例,二个是南京中院和南京其他区法院的案例,三是承办法官近期判决生效的案例。要保证检索的案例在情节上大体相同,否则不具备参考性。

谈了这么多,在法院的工作经历让我收获颇丰,但两三年以后,成长空间就小了。熟悉之后工作就变成了重复再重复,周而复始同审限作斗争批量生产文书,有时候我们会互相打趣是司法民工。
我敬佩那些坚守在司法工作一线的前同事、前伙伴们,希望大家一切都好
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
说不定哪天我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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