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建立施工小组作业安全监护人制度和运行机制? 前文讲了施工负责人及班长安排特种作业时必须安排持证人员去做,同时,还必须在安排作业小组任务时,必须安排一名授权的监护人随组履行安全监护职责,这是作业过程必要、必须的安排。 为什么施工负责人,特别是班长安排施工小组作业任务时,必须安排经过项目工地培训合格授权的监护人进行作业安全监护? 为什么项目工地要在建立安全监督体系的同时,需要建立作业安全监护体系? 为什么每天开工站班会要进行“四查、四交”? 从网上看到很多企业的项目现在非常重视班组建设,组织开展各种的对自建和分包和劳务班组班长、施工作业组长的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考核授权工作,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也是一项需要脚踏实地、费心受累的工作,是一项长期坚持做才可能出效果的工作。谁拥有专业班组,谁就拥有今后的更加专业化、精细化、高精度工程建设的市场,因为,今后国家对工程建设技术等级、精密程度、复杂程度以及对国家的重要性分类管理会更加的明显,需要更加专业化的工程建设队伍在海内外应对即将到来的挑战,所以,建设培育专业技术公司、专业技术班组正是时候。说的远了,回到正题。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事故处理通报: 某化工公司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一石化产业园区内对停用的有机热载体锅炉连接管道进行拆除作业时,发生一起一般闪燃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47万元。 (一)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发生在一化工公司院内有机热载体锅炉房的外管廊上,管廊为东西走向,离地约5米高,管廊上敷设有两个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四条输油管道。其中两条管道为本次需要局部拆除更换的管道,管道内介质为烷基苯型(苯环型)导热油,其中管廊上由北侧数第二条管道法兰螺栓共有12根,已全部断开,其中两根螺栓掉落在管廊下的地面上。事故现场地面上有乙炔瓶和氧气瓶各一个,焊枪及胶管过火,有机热载体锅炉房内靠北侧的一台有机热载体锅炉过火,外管廊部分过火。 (二)有机热载体锅炉连接管道拆除施工方案 化工公司制订了检修拆除施工方案,方案特别强调对有机热载体锅炉连接管道等最危险管道拆除时要采用钢锯手工拆除方式。 (三)事故发生经过 现场负责人苏某安排管工黄某某、焊工谢某(持证)和辅助工周某某、李某四人为一个班组进行有机热载体锅炉连接管道的拆除及现场新管道预制作业,黄某某为负责人(施工组长),安排当班工人王某远(作业安全监护人)对此次施工进行监护。 黄某某等四人到达准备拆除的有机热载体锅炉连接管道所在的管廊后,黄某某安排谢某和李某去工棚里做新管道预制准备工作,黄某某和周某某到施工现场进行前期拆除工作。周某某从库房将氧气瓶和乙炔瓶运到现场后,16时13分左右,周某某同黄某某上到管廊上拆除导热油管道上的保温棉,王某远在现场进行监护,16时45分左右,王某远去休息,王某勇来接替王某远进行监护(监护职责移交)。保温棉拆完后,黄某某和周某某用扳手拆卸导热油管道节门法兰的螺栓,由于螺栓锈死,无法拆卸,16时50分左右,黄某某从管廊下到地面开始连接焊枪,周某某在管廊上用安全带将焊枪拉上管廊,黄某某在地面上打开氧气瓶和乙炔瓶的瓶阀,之后黄某某上到管廊上,让周某某下去将拆掉的保温棉等垃圾运走,17时12分左右,黄某某在管廊上用气焊切割锈死的螺栓,17时17分左右,管道内残留的导热油突然发生闪燃(未对管道内导热油进行彻底清理和置换措施),黄某某被烧死,并坠落到地面。 (四)直接原因 黄某某违规用气焊切割有机热载体锅炉管道连接管道法兰螺栓时,焊枪的火焰引燃了管道内残留导热油挥发的可燃气体,发生闪燃。 我的看法:未对管道内残留导热油进行彻底清理,并应进行置换处理,才能消除残留右及气体) (五)间接原因 1.化工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人员缺乏安全培训,黄某某等人仅培训不足2小时,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不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盲目上岗作业;未落实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没有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管道拆除施工中的事故隐患;未向黄某某等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华工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教育和督促本单位现场监护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缺失。 我的看法:调查报告指出对现场监护人履职缺失,但未提出未安排现场监护人职责缺失,说明,某化工公司做到了安排作业项目设置作业安全监护人的职责,这一点很重要! 3、化工公司未履行发包方安全生产的职责。对动火作业票未做到全程严格控制;安排的现场监护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未按照动火作业票的要求进行现场监护,确保拆除作业安全。 (六)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黄某某,在没有焊工资格证的情况下违章在有机热载体锅炉连接管道上动火作业,导致管道发生闪燃,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责任追究。 2.王某远,现场监护工人,在进行监护工作交接时,未对与其交接的王某勇交代监护相关注意事项(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化工公司依据内部规章对其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送区安全监管局。 注意,该处理报告对现场工作监护人及未对与其交接的监护人交代注意事项进行处理,未对施工负责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追究相关职责,应与建立并运行了作业监护人制度和机制有关。 建立并运行作业安全监护人制度和机制,也就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也是施工过程管控和监督重要的一环,这是搞工程管理的应当从此次事故中吸取的经验,并应在制度和程序建立上借鉴,建立对所有施工作业小组全覆盖的安全监护人制度和运行机制。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建立覆盖所有作业小组作业安全监护人制度和机制的原因! 也就是所有的作业项目作业点均需要明确且经过培训合格授权上岗的作业安全监护人! ☞详情请阅读《聊天021:监护人的今生前世——怎样建立健全有效的监护人机制?!》 建立了班组施工作业小组监护人制度和机制,再配合建立班组施工小组清单,就成为施工作业小组安全管理和监督监护的完整体系。 ☞详情请阅读《图话安全(057):清单管理:对施工小组(点)作业过程安全管控监控机制,试试看?!》 建立所有施工小组配置监护人的制度和机制,就做到了作业监督监护纵到底、横到边“的管控和监控管理体系,实现施工组织管控和安全监督监护管控的全覆盖。 施工作业小组配置作业监护人有依据吗?还真有: 山东省: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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