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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面对邻居的恶劣行为该怎么办?

 阿福根 2023-09-25

 一个小区的业主少则几百人,多则几万甚至二三十万,而且业主们来自各行各业、五湖四海,人一多难免素质就参差不齐。业主群内经常有业主控诉邻居的一些恶劣行径,例如将杂物堆满楼道、养的狗经常狂吠、随手丢垃圾、吆五喝六的聚会到半夜、天不亮就起来吊嗓、把窗前绿地圈起种菜、私搭乱建……。

 业主们面对这些不文明甚至十分恶劣的行为该怎么办?下面具体分析。

一、 直接损害业主合法权益或危及建筑物安全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危及建筑物安全的行为最常见的就是野蛮装修、砸毁承重墙了,近年来出现多起砸承重墙引起严重后果的事件,最轰动的一例就是今年五月哈尔滨利民学苑小区的私拆承重墙事件,248户受害,损失达1.6亿。所以业主们发现有邻居装修一定要多加注意,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或迹象,例如发现清倒大量的水泥砖块,要第一时间通知物业、业委会、居民委等,以及向城管执法等部门举报。

如果发现其他的给自己带来直接损害或隐患的行为,例如邻居的私搭乱建造成挡光、出行不畅、楼顶漏水等,除了向有关部门报告外,亦可直接起诉。

二、 住改商

  许多底层住宅被出租后开始经营美发、餐饮、便利店等,非底层的住宅也有的做中介、美容院、各种事务所等,同楼业主每天饱受噪声、油烟困扰、大量外来人员进出也带来了不安全的因素。

对此,《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所以,未经其他业主同意就将住宅改成经营性用房的,业主除了向物业、居民委、街道办、市场监督局举报外,亦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三、 群租房

 住宅虽然可以出租,但有的住户为了多租,将住宅分隔成多个小房间,一套一百多米的房子能分隔出十多个小单间,招来大量租客,不仅扰民,还造成严重的安全、消防隐患。针对群租房问题,最快速、有效的办法就是向消防举报,拨打96119(有的地方已并入12345)由消防部门来查处、取缔。

四、 其他不文明的、恶劣的行径

 小区内部分人经常有其他一些不文明甚至十分恶劣的行径,并不是直接损害业主个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的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象饲养动物造成的损害、恶意欠物业费、侵占绿地、挤占公共空间等,这类行为个人一般是无法起诉的,只能向相关部门投诉,请相关部门处理。

 但有时相关部门处理这类问题效果并不好,为此,《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所以,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可以做为原告,代表全体业主向做出上述行为的邻居提起诉讼的。

  篇幅原因,各种不文明的行为无法一一列举,但笔者建议,小区业主之间首先应互帮互助、和谐友善的相处,发生矛盾、纠纷最好协商解决,共同打造一个宁静祥合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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