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乔家才的人物生平

 Loading69 2023-09-26 发布于四川
1906年4月3日出生在山西交城义望。他从小聪慧,好学, 5岁时即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1912年,6岁时入村里私塾读书,14岁娶交城郑村郭同梅为妻,16岁入交城县立高小学习,连续三年全校第一。一生成就,受益于王槐卿老师教导。1924年,18岁时考入太原平民中学,该校是由北京大学毕业的山西籍国民党同志所创办。因此,有机会认真阅读了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对国民革命有了深刻的认识并与于1924年冬加入了中国国民党,次年他受命负责秘密组织了国民党交城县党部,发展了常芝青等很多家乡的进步青年。 1926年,21岁时在革命浪潮的推动下,他决定违背家父的意志,不去留洋,也不去经营祖业,而是报考了黄埔军校(第六期)。从此,他弃家从军,弃文从武,走上了为复兴中华民族而奋斗终身之路。他将自己的名字“财”改为“才”,以表参加革命的决心。1939年,抗日组织遭敌人破坏,日寇追捕乔家才未遂,派汉奸长期留守北平家中,守株待兔,并将其妻郭同梅押往沙滩北大红楼地下室日本宪兵队,施以酷刑,妻受尽折磨,竭近死亡。1940年,在重庆任督查室主任。1941年,在太行山抗日,打游击,任27军军长范汉杰的高参,军统少将晋东南站站长。在太行山抗日两年中,晋东南站由原来的11人发展到100多人;炸毁敌人碉堡,卡车,火车,桥梁,煤井,焚烧仓库,打死日寇,缴获枪支弹药,割获电话线等各种各样的战利品。年终评比晋东南站获得第一名。1943年,在西安任国民政府陕西缉私处处长。缉私处是杜绝走私,增加税收的机构。在他任职期间税收增加近十倍,有力地支持了抗战所需经费,同时,打倒了一个大贪官。1944年,在洛阳任军统局华北办事处主任;第一战区晋冀豫边区党政军工作总队队长,战斗在抗日的最前线。1945年,任中美合作所陕坝第四训练班副主任;中央警官学校北平特警班副主任。1946年,抗战胜利后,任山西肃奸专员。为发展教育,培养人才,他筹资30两黄金,并致函在交城县的丁效禹先生,请他用此款建立交城中学,为建交城中学立下首倡之功。现在交城中学已是山西省的重点学校,培养了大量人才。1947年,赴美考察,一年后回国,担任保密局北平站站长,并当选第一届国民大会山西交城的代表,出席了第一届国民大会。 1948年7月1日,在北平遭保密局局长毛人凤陷害,逮捕入狱,家被抄,以无期徒刑的名义押解台湾。从此妻离子散天各一方。在台湾继续坐牢,坐的是黑牢;即不允许任何人探监,与世隔绝。入狱前曾是健康的壮年,九年的牢狱已折磨的眼花耳聋头发白,行走不便,成了花甲老人。在狱中为了记载真实的事件,让世人知道中华儿女为民族国家的存亡而战所做出的献身,为历史作证,在没有笔墨、纸张等非常艰难的情形下,撰写了抗日回忆录《关山烟尘记》。香港私立美江大学,确认此书乃最佳报道文学,特授予乔家才名誉文学博士学位。1957年,毛人凤患癌症,数次开刀终死。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就是害人的下场。毛人凤死了,乔家才无罪出狱。出狱后的数月中,每日都有好友及其学生宴请,大家为他鸣冤,为他祝贺,充分体现出其威望。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乔家才托在美国的朋友回大陆寻找失散多年的亲人,经过三个春秋,方才找到。此时,妻子郭同梅已于1966年9月19日文革初期被逼含冤而死。1981年至1987年间,乔家才四次分别与六弟、儿女、女婿、外孙女、外孙、团聚在香港。1991年7月1日,经过40年磨难,终于回到北京。在北京,受到国家有关领导人的欢迎与接见,并在北京的钓鱼台宴请全家,在宴会上,他说:“我为复兴中华民族参加了革命。然而,毛人凤陷害我,使我妻离子散,蒙冤受难。今天,我回到北京,与家人团聚,看到四个儿女及其家人,他们事业有成,…都立足于社会,服务于人民,我心足矣!我一生最愧疚的,是未尽到丈夫的责任及对子女的教养,反使他们受我之累,担惊受怕,贫苦交加,历尽千辛万苦,艰苦挣扎。今天,他们的生活好了,我十分欣慰”。在北京住一个月,感慨万千。回台湾之后写了《北京来去》,表达了自己的感受,并积极促进海峡两岸三通,祖国统一,以造福于民。在台湾,身为资深国大代表的他,参加了退休前最后一届“国民代表大会”。在会上,代表们一致选举他就任为大会主席团主席。1994年5月21日夜,乔家才在台北,无疾而终,在临终当日,接待好友畅叙,欣然亲自送客,未有倦容,深夜溘逝。享年90岁。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六期南京第一总队(1928年4月23日至1929年5月15日)入伍生:1926.8.1考入第六期,4000多人 2个团,第一团,第三营,11连 ;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