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传庭墓 孙传庭墓位于山西省忻州市代县阳明堡镇,其中埋葬的是其衣冠及其妻妾遗体,因而准确的说是孙传庭衣冠冢。 孙传庭(1593—1643),字伯雅,号白谷,代州振武卫人。 孙传庭于二十七岁中进士,历任永城知县、商丘知县、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司郎中,因不满魏忠贤专权而弃官归乡,赋闲近十年之久。 崇祯八年(1635年)返京任职,历任吏部验封司郎中、顺天府丞。 崇祯九年(1636年)调任陕西巡抚,与洪承畴一起擒获“闯王”高迎祥,稳定了陕西的局面。 崇祯十一年(1638年)因清兵入塞,赴京勤王,在卢象升战死后代其总督各路援兵,翌年升任保定总督,不久以失聪为由请求辞职,崇祯帝在杨嗣昌、高起潜等的影响下将孙传庭下狱。 崇祯十五年(1642年)获释,任陕西三边总督。孙传庭入狱前,李自成只剩十八骑逃进商洛山,仅仅经过三年,孙传庭获释时,闯军已经死灰复燃,发展壮大。孙传庭在崇祯帝催促下出潼关进剿李自成,在郏县之战中败退陕西。 崇祯十六年(1643年)加督师、兵部尚书衔,再次出关进剿李自成,在汝州之战中失败,不久后阵亡于潼关,享年五十一岁。 孙传庭阵亡后,也许是受洪承畴乌龙事件的影响,也许是形势危急自顾不暇,崇祯帝没有任何诸如表彰、抚恤之类的表示。孙传庭死后仅五个月,崇祯自缢,因此《明史》有“传庭死而明亡矣”之说。 清朝表彰明朝的忠臣良将,如孙传庭、周遇吉、袁崇焕等,另一方面将洪承畴等列入“贰臣传”,乾隆为孙传庭赠谥“忠靖”。 对孙传庭感兴趣推荐看电影《大明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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