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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传 第四章 开国皇帝

 新用户4541Ay47 2023-09-27 发布于上海

一、国号大明

吴元年(公元1367年,元顺帝至正二十七年)十二月,朱元璋的北伐大军已经平定山东,南征军已降方国珍,移军取福建,水陆两路都势如破竹。一片捷报声使应天的文武臣僚欢天喜地,估计着自己的强大的军事力量,各族人民渴望统一的拥护和支持;估计着元朝政府的无能、腐败,元朝将军们正在疯狂地进行你死我活的内战,统一全国已经是算得出日子的事情了。为了适应这新的局面,必须建立全国性的统治政权,从过去历史实际得出的结论,王只是局部地区的统治者,全国性的统治者应该称皇帝,以此,吴王应该改称皇帝,王府臣僚自然应该提高一级做新皇朝的将相了。

一切都商量好了,准备好了,中书省左丞相宣国公李善长领头率文武百官奉表请元璋做皇帝。十天后,元璋搬进新盖的宫殿,把要做皇帝的意思,祭告于上帝皇祇说:“唯我中国人民之君,自宋运告终,帝命真人于沙漠,入中国为天下主,其君臣父子及孙百有余年,今运亦终。其天下土地人民,豪杰分争。唯帝赐英贤为臣之辅,遂戡定群雄,息民于田野,今地周回二万里广。诸臣下皆曰生民无主,必欲推尊帝号,臣不敢辞,亦不敢不告上帝皇祇。是用明年正月四日于钟山之阳,设坛备仪,昭告帝祇,唯简在帝心:如臣可为生民主,告祭之日,帝祇来临,天朗气清。如臣不可,至日当烈风异景,使臣知之。”[1]

这篇祭告文把元朝蒙汉地主阶级联合政权的倾覆和自己皇朝的建立,都推到上帝身上。前朝的建立和倾覆是天命,自己做皇帝也是天命。上帝的意旨是不可违背的,秉承上帝意旨做皇帝的权力自然也是不可违背的。他就凭这个上帝命令来统治全国人民,叫人明白违背他就是违背上帝,把神权和世俗政权结合在一起。至于挑的日子,当然是经过研究的。刘基是当时有名的天文学家,一直到今天,民间还流传着有关他的许多怪异传说。但据朱元璋对刘基儿子讲的话:“他的天文,别人看不着。他只把秀才的理来断,到强似他那等(天文家)。鄱阳湖里到处厮杀,他都有功。”[2]看来刘基对气象预测是有专长的,在他那个时代所达到的科学水平,几天以内的气象变化看来是可以掌握的。刘基预测正月初四是天气好的日子,元璋的祭告文里便有充分信心让上帝来选择他配不配当皇帝,承天命了。

即位的礼仪也决定了。这一天先告祀天地,即皇帝位于南郊,丞相率百官和都民耆老拜贺舞蹈,连呼万岁三声,礼成。具皇帝卤簿仪仗威仪导从,到太庙追尊四代祖父母、父母为皇帝皇后,再祭告社稷。宗教仪式都做完了,于是皇帝服兖冕,在奉天殿受百官朝贺,这样就算成为合法的正统的皇帝了。

这一天的天气当然很好,日朗风和。烈风异景,连一点影子也没有,上帝批准了。

皇帝办公的正殿名为奉天殿,皇帝诏书的开头规定用“奉天承运”四字。[3]原来元朝皇帝诏书的开头用“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文言译作“上天眷命”,朱元璋以为这口气不够谦卑,改为“奉天承运”,表示他的一切行动都是“奉天”而行的,他的皇朝是承方兴之“运”的,谁敢反抗天命?谁又敢于违逆兴运?

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正月初四日,朱元璋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建元洪武。以应天为京师。

奉天殿受贺后,立妃马氏为皇后,世子标为皇太子。以李善长、徐达为左右丞相,各文武功臣都加官进爵,授予庄田。皇族死的活的全都封王。一霎时闹闹攘攘,欢欢喜喜,新朝廷上充满了蓬蓬勃勃的新气象,新京师里平添了几百千家新地主、新贵族,历史上出现了一个统一的新朝代。

皇族和其他文武官僚、地主家族组成新的统治阶级,代表这阶级执行统治的机构是朝廷。这朝廷是为朱家皇朝服务的,为地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朱家皇朝的建立者朱元璋,给他的皇朝起的名号是大明。

大明这一朝代称号的决定,事前曾经过长期的考虑。

历史上的朝代称号,都有其特殊的意义。大体上可以分作四类,第一类用初起的地名,如秦、汉;第二类用所封的爵邑,如隋、唐;第三类用当地的物产,如辽(镔铁)、金;第四类用文字的含义,如大真、大元。大明应该属于第四类。[4]

大明的意义出于明教。明教本有明王出世的传说,经过五百多年公开和秘密的传播,明王出世成为民间所熟知的预言。韩山童自称明王起事,败死后,他的儿子韩林儿继称小明王。西系红军的别支明昇出称小明主。朱元璋原来是小明王的部将,害死小明王,继之而起,国号大明。[5]据说是刘基出的主意。

朱元璋部下分红军和儒生两种人,也就是农民和地主两个系统。到建国以后,原来由农民出身的将帅也都成为新地主了。这一朝代称号的采用,使两个系统的人都感觉满意。就出自红军诸将的观点来说,他们大多数起自淮西,受了彭莹玉的教化,其余的不是郭子兴的部曲,就是小明王的故将,或天完和汉的降将,总之,都是明教徒。用大明做新皇朝的称号,第一表示新政权是继承小明王的,所有明教徒都是一家人,应该团结在一起,共享富贵;第二告诉人民以明王已经在世,只此一家,其他的全是冒牌,不要相信;第三使人民安心,老实本分,享受明王治下的和平合理生活。就出自地主的儒生集团的观点来说,他们固然反对明教,和红军处于敌对地位,用尽心机,劝诱朱元璋背叛明教,放弃阶级斗争,暗杀小明王,另建新朝代。可是,对于这一朝代称号,却用儒家的看法来理解。明是光明、是火,分开是日月二字,古礼有祀“大明”,朝“日”夕“月”的说法。千多年来“大明”和日月都是朝廷的正祀,无论是列做郊祭或特祭,都为历代皇家所重视、儒生所乐于讨论的。而且,新朝是起于南方的,和以前各朝从北方起事平定南方的恰好相反,拿阴阳五行之说来推论,南方为火,为阳,神是祝融,颜色赤;北方是水,属阴,神是玄冥,颜色黑。

新朝建都金陵,是祝融的故墟。[6]元朝建都北平,起自蒙古大漠。那么,以火制水,以阳消阴,以明克暗,不是恰好相胜?再则,历史上的宫殿名称有大明宫、大明殿,古神话里“朱明”一词又把皇帝的姓和朝代称号联在一起,尤为巧合。因此,儒生这一系统也赞成用这一朝代称号。这两种人出发点不同,结论却取得一致。[7]

在元末二十年的波澜壮阔的阶级斗争中,被统治者组织武装力量,所标榜的是“明王出世”和“弥勒降生”的预言。朱元璋是深深明白这类预言、这类秘密组织的鼓动意义的。正因为他是明教徒,正因为他曾崇奉弥勒佛,正因为他是从明教和弥勒教的秘密传播得到机会和成功,成为新兴的统治者,他要把手创的这份产业永远保持下去,传之子孙世代,决不许可别人学他的榜样,危害他的统治。而且,大明已经成为皇朝称号了,更不能容许对这称号有所亵渎。因此,他做皇帝的第一年,就用诏书禁止一切邪教,特别是白莲社、大明教和弥勒教。接着把这禁令写成法律条文,《大明律》《礼律》《禁止师巫邪术》条规定:“凡师巫假降邪神,书符咒水,扶鸾祷圣,自号端公、太保、师婆,妄称弥勒佛、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宗等会,一应左道乱正之术,或隐藏图像,烧香集众,夜聚晓散,佯修善事,扇惑人民,为首者绞。为从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句解:“端公、太保,降神之男子;师婆,降神之妇人。白莲社如昔远公修净土之教,今奉弥勒佛十八龙天持斋念佛者。明尊教谓男子修行斋戒。奉牟尼光佛教法者。白云宗等会盖谓释氏支流派分七十二家,白云持一宗如黄梅、曹溪之类是也。”明尊教即明教,牟尼光佛即摩尼。《昭代王章条例》:“左道惑众之人,或烧香集徒,夜聚晓散,为从者及称为善友,求讨布施,至十人以上,事发,属军卫者俱发边卫充军,属有司者发口外为民。”善友也正是明教教友称号的一种。《招判枢机定师巫邪术罪款》说:“有等捏怪之徒,罔顾明时之法,乃敢立白莲社,自号端公。拭清风刀,人呼太保。尝云能用五雷,能集方神。得先天,知后世。凡所以煽惑人心者千形万状。小则人迷而忘亲忘家,大即心惑而丧心丧志,甚至聚集成党,集党成祸,不测之变,种种立见者,其害不可胜言也。”[8]明确指出封建皇朝对人民秘密结社的恐惧,必须严刑禁止。温州、泉州的大明教,从南宋以来就根深蒂固流传在民间,到明初还“造饰殿堂甚侈,民之无业者咸归之”。深为封建皇朝所忌恨,便借口它名犯国号,教堂被毁,教产被没收,教徒被逐归农。[9]宋、元以来的明州,也改名为宁波。[10]明教徒在严刑压制之下,只好再改换名称,秘密活动,成为民间的地下组织了。这一系列措施,显示了当时阶级斗争的情况。元末农民起义,是通过秘密宗教的组织活动发动起来的,目的是推翻蒙汉地主统治阶级。现在,明封建皇朝用严刑取缔、压制秘密宗教,目的却是维护、巩固封建皇朝的统治。但是,阶级斗争是不能用封建政权的法令压制下去的,只要封建政权的性质不变,阶级斗争就永远不会停止,“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是任何人也阻止、抗拒不了的。

弥勒教等秘密宗教在民间传播的情况,特别是江西地区的情况,从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告戒人民的话里可以看出来。他说:“元政不纲,天将更其运祚,而愚民好作乱者兴焉。初本数人,其余愚者闻此风而思为之,合共谋倡乱。是等之家,吾亲目睹。……秦之陈胜、吴广,汉之黄巾,隋之杨玄感、僧向海明,唐之王仙芝,宋之王则等辈,皆系造言倡乱者。致干戈横作,物命损伤者多。比其事成也,天不与倡乱者,殃归首乱,福在殿兴。今江西有等愚民,妻不谏夫,夫不戒前人所失,夫妇愚于家,反教子孙,一概念诵南无弥勒尊佛,以为六字,又欲造祸,以殃乡里。……今后良民凡有六字者即时烧毁,毋存毋奉,永保己安,良民戒之哉!”[11]他也讲历史的经验教训,把从陈胜、吴广以来直到元末农民起义,都归结为“作乱”、“倡乱”,后果是“物命损伤者多”,也就是破坏社会生产力,阻止社会发展、前进,立场是十分坚定的。还特别指出凡是造言首事的都没有好下场,“殃归首乱”。他自己呢,是后起的、跟从的,是叛变了农民革命的,成了事业,所以“福在殿兴”。他苦口劝人民脱离弥勒教,不奉六字,劝人民不要首事造祸,翻来覆去地说。但是,他所说的“愚民”,还是好作乱,还是“闻此风而思为之”。从洪武初年到永乐七年(公元1409),小明王在西北的徒党仍然很活跃,王金刚奴自称四天王,其党田九成自称后明皇帝,年号仍用龙凤。何妙顺号天王,高福兴自称弥勒佛。帝号和年号都直接继承小明王,根本不承认朱元璋的统治,前后攻破屯寨,杀死官军。直到洪武三十年九月,才被镇压下去,单是“胁从”被宥为军的就有四千多人,规模之大是可想而知的。[12]此外,龙凤十一年八月,罗平县蓝丑儿诈称彭莹玉,“造妖言以惑众”,铸印章,设官吏。洪武三年九月,青州民孙古朴等自号黄巾贼,袭击莒州,杀同知牟鲁。六年正月蕲州王玉二聚众烧香起事。四月罗田县王佛儿自称弥勒佛降生,传写佛号。十一年正月五开洞“蛮”吴面儿以“邪法惑人”起事,直到十八年七月才被汤和以计诱捕,俘获四万余人。十二年四月成都嘉定州眉县彭普贵也以“妖言惑众”起兵。闰五月,陈友谅余部王玉儿起事。十四年八月四川广安州山民有自称弥勒佛者,“集众惑人”。十九年五月,福建将乐县阳门庵僧彭玉琳初名全无,用行脚至新淦,自号弥勒佛祖,烧香聚众,作白莲会,自称晋王,置官属,建元天定。二十一年五月,袁州府萍乡县民有自称弥勒佛“惑民者”。七月,宁都卫擒获大笑山“妖贼”伪招讨周三官等三十一人械送京师。二十四年三月袁州分宜县民以“左道惑众”。九月,宁波府有僧称白莲宗,会合男女,聚众烧香。[13]起义地点包括陕西、湖北、山东、四川、江西、福建、浙江、湖广等省,都是过去弥勒教、明教、白莲社长期活动过的地方。特别是西系红军的根据地蕲州、罗田,不但在洪武朝,直到永乐时,还在发生反抗斗争。如永乐四年蕲州广济县“妖僧”守座聚男女立白莲社,毁形断指,假神扇惑被杀。七年在湘潭,十六年在保定,都有弥勒教徒起事失败的纪录。湘潭的起事头目是从江西来的。保定的头目演说《应劫》《五公》诸经,发展到真定、容城、山西洪洞等县人民皆受戒约。[14]以后直到明亡,这些秘密宗教仍然不断在各地传播和暴动。

只要封建地主阶级仍然在统治,通过秘密宗教组织起来的农民暴动就永远不会停止,封建朝廷的法令和暴力镇压是无能为力的。

二、统一南北和对外对内政策

朱元璋以洪武元年称帝,建立新皇朝,但是大一统事业的完成,还得花二十年的时期。

元顺帝北走之后,元朝遗留在内陆的军力,还有两大支:一支是云南的梁王,一支是东北的纳哈出。都用元朝年号,秉承元顺帝命令,雄踞一方。云南和蒙古本部距离极远,势力孤单,比较容易解决,所以朱元璋的注意力先集中在西南方面。从洪武四年消灭了割据四川的夏国以后,便着手经营云南,先后派遣使王袆、吴云招降,都被梁王所杀。到洪武十四年,决意用军力进取,派出傅友德、沐英、蓝玉三将军分两路进攻。

这时云南在政治上和地理上分作三个系统:一是直属元朝皇帝,以昆明为中心的梁王;二是在政治上隶属于元朝,但享有内部主权以大理为中心的白族土酋段氏。以上所属的地区都被区分为路、府、州、县;三是在上述两个系统以外和南部思普一带的许多少数民族,就是明代叫作土司的地区。现代贵州的西部,在元代属于云南行省,东部设八番顺元军民宣慰使司,管理彝族及苗族各土司。元至正二十四年,元璋平定湖广,和湖广接界的贵州思南宣慰和思州(今思县)宣抚先后降附。到平定夏国后,四川全境都入版图,和四川接境的贵州宣慰和普定府总管也闻风归附。贵州的土司大部分先后归顺明朝,云南在东北两面便失去屏蔽了。

明兵从东北两面进攻,一路由四川南下取乌撒(今云南镇雄、贵州威宁等地),这地方是四川、云南、贵州三省接壤处,犬牙突出,是一个军事据点,和在昆明的梁王主力军互相呼应,并且是彝族的集中居住区;一路由湖广西取普定(今贵州安顺),进攻昆明。从明军动员那天算起,不过一百多天工夫,东路军便已打到昆明,梁王兵败自杀。东路军再北上和北路军会攻乌撒,把元军消灭了。附近东川(今云南会泽)、乌蒙(今云南昭通)、芒部(今云南镇雄)诸彝族全部降附,昆明附近诸路也都以次归顺。洪武十五年二月设置贵州都指挥使司和云南都指挥使司,建立了军事统治机构。闰二月又设置云南布政使司,建立了政治领导机构。[15]分别派官开筑道路,宽十丈,以六十里为一驿,置驿站,设置驿夫、马匹,把四川、云南、贵州的交通联接起来。在要害地区,屯兵驻守,建立卫、所,责成当地土司供给军食,控扼粮运、交通系统的安全。[16]布置好了,再以大军西向攻下大理,经略云南西北和西南地方,招降摩些、彝、掸、僰诸少数民族,分兵戡定各土司。分云南为五十二府、六十三州、五十四县。因为云南太远,交通不便,特派义子沐英统兵镇守,沐家子孙世世承袭,在云南将近三百年,竟和明朝相始终。

纳哈出是元朝世将,太平失守被俘,元璋放他北还。元顺帝北走后,纳哈出拥兵蟠踞金山(在今辽宁开原东北,辽河北岸),养精蓄锐,等候机会南下,和元顺帝的中路军、扩廓帖木儿的西路军互相呼应,形成三路箝制明军的军事形势。在东北,除金山纳哈出一军外,辽阳、沈阳、开元一带都有元军屯聚。洪武四年元辽阳守将刘益来降,建辽东指挥使司,接着又建立辽东都指挥使司,总辖辽东军马,以次平定沈阳、开元等地。同时,又从河北、陕西、山西各地出兵大举深入沙漠,击破扩廓帖木儿军主力,进攻应昌(今内蒙古自治区经棚县西境,捕鱼儿海〔达尔泊〕旁)。明军破应昌,元主远逃漠北。到洪武八年扩廓帖木儿死后,元中路和西路的军力日渐衰弱,不能再深入内陆抄掠了。朱元璋乘机经营甘肃、宁夏一带地区,招抚西北各羌族和回族部落,分别给以土司名义或王号,使其个别接受政令,利用诸部族军力,阻止元军的入侵。在长城以北今河北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则就各要害地方建立军事据点,逐步推进,用强大军力压迫元军退到更北的蒙古大沙漠,不使靠近边塞,采取以攻为守的军事策略。西北方面的问题完全解决了,再转回头来收拾东北。

洪武二十年,冯胜、傅友德、蓝玉诸大将奉命北攻纳哈出。大军出长城松亭关,筑大宁(今河北平泉)、宽河(今河北宽城)、会州(今河北平泉)、富峪(今河北平泉之北)四城,储粮供应前线,留兵屯守,切断纳哈出和元中路军的呼应。明主力军东向从北面包围金山,纳哈出势穷力蹙,孤军无援,只好投降,辽东全部平定。[17]于是立北平行都指挥使司于大宁,东和辽阳,西和大同应援,作为北边边防前线的三大要塞。又向西和开平卫(元上都,今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地)、兴和千户所(今内蒙古自治区张北县地)、东胜城(今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及茂明安旗之地)诸军事据点,联结成长城以外的第一道边防线。从辽河向西几千里地方,都设卫置所,屯驻军马,建立了保卫长城的长城。[18]两年后,元主脱古思帖木儿被杀,部属分散。以后蒙古内部又连续发生政变、叛乱,实力更加衰弱,明朝北边的边防,也因之而获得几十年的安定。

东北的元军虽然降附,还有女真族的问题急待解决。女真这一少数民族原是金人的后裔,依地理分布,大致分为建州、海西、野人三种。朱元璋采取军事和政治双管齐下的政策,军事上封韩王于开原、宁王于大宁,控扼辽河两头,封辽王于广宁(今辽宁北镇),建立三个军事中心,作为阻止元军和女真族进攻的重镇。政治上采取羁縻政策,对东北地区诸女真部族,遣使用金帛个别招抚,分立为若干羁縻式的卫所,使其自成单位,分而治之,给予各部族酋长以卫所军官职衔,许其秉承朝命世袭,并各给玺书,作为进贡和互市(做买卖)的凭证,满足他们物资交换的经济要求。这样,女真族就依地理分布成为若干卫、所,不相隶属,任何一个单位都没有力量单独进攻内陆了。[19]到明成祖时代,越发积极推行这个政策,辖地到现在的黑龙江以北,直到库页岛和以北地方,增置的卫所连同旧有的共有一百八十四卫,并设立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由朝廷派遣军官镇守。[20]

辽东平定后,大一统的事业完全成功了。和前代一样,这大一统的皇朝和许多邻国建立了交往关系。从东面算起,洪武二十五年高丽发生政变,大将李成桂推翻亲元的王朝,自立为王,改国号为朝鲜,成为明皇朝最亲密的邻国。其他有政治、文化和经济交往的国家,东南有琉球国,西南有缅甸、安南、真腊、占城、暹罗和南洋群岛诸岛国。内陆和边疆则有许多羁縻的部族和土司。

明皇朝对周围邻国的友好关系的建立,是通过使臣的互相聘问,土产物资的互相赠送来进行的。各国的内政都是自主的。为了和海外各国进行物资交换,在沿海地区特开通商口岸,主持通商和接待外国商船的衙门是市舶司。洪武初年指定了三个通商口岸,宁波市舶司通日本,泉州市舶司通琉球,广州市舶司通占城、暹罗和南洋诸岛国。

元朝初期多次对日本、安南、缅国、占城、爪哇等国的侵略战争,所招致的失败和严重后果,给了朱元璋以深刻的教训。他总结了前朝的失败经验,制定了外交政策,那就是外国来犯我边,就要吃苦头;他不来犯,我也不可兴兵轻犯。他把外国分作两类:一类是不征之国,就是不和他们打仗的国家;一类是必须谨备的敌人,必须区别对待。他特别在《皇明祖训》中郑重告诫说:

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不自揣量,来挠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犯,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杀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指蒙古)与中国边境密迩,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

今将不征诸国名列于后:

东北 朝鲜国

正东偏北 日本国(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故绝之)

正南偏东 大琉球国 小琉球国

西南 安南国 真腊国 暹罗国 占城国 苏门答刺国

西洋国 爪哇国 湓亨国 白花国 三弗齐国 渤泥国[21]

这些国名的列举,显示了当时人对世界的认识,除了亚洲以外,其他各大洲的国家,在明初人的眼光中,都是不存在或者不认识,很少认识的。就当时情况说,中国是一个大国,是一个农业国,工商业不很发达,不需要海外市场;土地面积大,也不需要向外侵略领土;人口众多,也不缺乏劳动力,这是朱元璋坚决反对向外侵略政策的经济根据。历史教训是,向海外诸国侵略,“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没有什么好处。而且对外打仗,还得花钱、死人,打胜仗既然没有好处,打败仗就越发划不来了。因之,朱元璋反复告诫他的子孙,不可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杀伤人命。所谓“无故”,就是“彼既不为中国患”,反过来,假如有的国家,不自揣量,胆敢侵犯皇朝边境,那就坚决予以打击,对于这个国家是不祥的,没有好结果的。他一方面坚持反对无缘无故发动对外战争,另一面也不容许别国的侵略,主张保境安民。[22]从整个历史的发展来说,他的外交政策是进步的,有远见的,应该肯定的。但是从他的政策本质说,把周围各邻国都说成是诸“夷”,僻在一隅。因为“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即使打了胜仗,也还是没有好处,从这个利害观点出发,他的思想认识是大国主义的,功利主义的,和过去曾经发动对外侵略战争的封建帝王是一丘之貉,没有什么上下床之别。

内陆土司要定期进贡,酋长的继承要得到朝廷许可,但辖境内的内政也可自主。部族土司领兵的直属兵部,土府土县直属吏部。平时有纳税,开辟并保养道路,战时有调兵从征的义务。土司街门有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长官司、土府、土县等名目,长官都是世袭,有一定的辖地和土民,总称土司。如土司内部发生纠纷,或反抗朝廷失败后,往往被收回境内统治权,直属朝廷,改用流官治理,叫作“改土归流”。土司和皇朝的关系,在土司方面,假借皇朝所给予的官位威权,镇慑部下百姓,便于奴役搜刮;在皇朝方面,用官爵赏赐牢笼有实力的酋长,使其倾心内向,维持地方安定,以便榨取,可以说是互相为用的。

概括地说来,明代西南地区各少数民族分布的情况,湖广、四川、贵州三省交界处是苗族活动的中心,向南发展到了贵州;广西则是瑶族(在东部)、僮族(在西部)的根据地;四川、云南、贵州三省交界处则是彝族的聚居地区;四川西部和云南西北部则有摩些族;云南南部有僰族;四川北部和青海、甘肃、宁夏有羌族、回族;西藏和四川西部有藏族。

在上述各地区中,除纯粹由土官治理的土司而外,还有一种参用流官的制度。流官即皇朝所派遣的有一定任期的非世袭的非土著的地方官,这类地区,大致是以土官为主,派遣流官为辅,流官在实际上执行监督的任务。和这类地区相反,在设立流官的州县,辖境内也有不同部族的土司存在。以此,在同一布政使司治下,有流官的州县,有土官的土司,有土流合治的州县,也有土官的州县;即在同一流官治理的州县内,也有汉族和其他各少数民族人民杂居的情况,情形非常复杂。这种复杂情况,是由长期的历史发展所造成的。正因为民族问题错综复杂,最容易引起民族间的纠纷以至战争,其核心的根本的原因是阶级压迫,不管是流官也罢,土官也罢,土流合治也罢,都是代表地主阶级或奴隶主阶级对农民或奴隶进行残酷的阶级压迫的。有了阶级压迫,就必然有阶级反抗、阶级斗争。其次是汉族的大汉族主义在作怪,汉族人民生产技术高,人数多,力量大,他们用经济力量挤,用政治力量抢,用武装力量赶,来夺取各少数民族人民的土地物资。各少数民族人民有的被迫迁徙到山上,过极度艰苦的日子;有的被屠杀消灭了;有的不甘心忍受压迫,组织起来以武力反抗,爆发了地方性的甚至大规模的战争;当然,也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有些少数民族的酋长,为了个人的私利,用武力扩张领地,抢劫财物,造成对另一少数民族或汉族的战争的,形式上是民族间的战争,实质上也还是阶级斗争。

各少数民族人民在元末的反元斗争中,曾经积极参加斗争,起了削弱元朝蒙汉地主统治阶级的作用。在明初洪武一朝,也先后爆发了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斗争。著例如洪武十一年六月五开洞“蛮”吴面儿的起义,这次斗争一直延续到十八年七月,规模很大。十六年广东清远县的瑶族,九月四川松、潘二州的羌族,十七年七月广东儋州宜伦县的黎族,十八年正月广西庆远府东兰州的“蛮”,二月四川松州的羌族,广西思州诸洞“蛮”,五月湖广的大庸“蛮”,十九年正月广西柳州府融县“蛮”,平越卫麻哈苗族,十一月湖广澧州朝纳洞“蛮”,二十年十月云南剑川土酋杨奴的先后起义。二十三年十月东川侯胡海镇压赣州农民起义,生获“蛮”人三千四百人。二十六年七月湖广道州永明县“蛮”起义。特别是从二十七年到三十一年,起义次数更多,二十七年正月的道州瑶族,六月全州及灌阳诸县瑶族,十一月贵州柴江新蓝等处“蛮”的起义,二十八年十一月贵州西堡土官阿傍被镇压,群“蛮”被擒的五千三百二十六人,十二月征南将军左都督杨文镇压瑶族起义,“瑶”“蛮”被杀的竟达二万八千余人。二十九年正月贵州清水江“蛮”,二月广东潭源诸洞、广西平川、增益等地的起义,三月清水江中平等寨“蛮”,六月广西思恩等县“蛮”,十二月永宁州、肇庆府瑶,三十年三月古州上婆洞“蛮”,八月黔阳、辰溪等处“蛮”,三十一年五月四川新设卫“蛮”的起义,前仆后继,一直没有间断。[23]因为起义的地区不同,时间先后不同,都是孤军作战,都被强大的有组织的明朝军队所镇压而失败。

明皇朝统治各少数民族人民的原则,在边境采取放任政策,只要当地土司能够服从朝令,便听任其作威作福,世世相承,不加干涉;在内陆则采取同化政策,例如派遣流官治理,开设道路驿站,选拔土司子弟到国子监读书,从而使其完粮纳税,服从征调,逐步加强统治,最后改建土司为皇朝直接治理的流官州县。[24]

统治西北羌族的办法分两种:一种是用其酋长为卫所长官,世世承袭;一种因其土俗,建立寺院并赐僧侣封号,通过宗教治理当地人民。羌族的力量分化,兵力分散,西边的边防也就没有问题了。[25]现在的西藏和四川西部,当时叫作乌斯藏和朵甘,居民信奉喇嘛教,僧侣兼管政事。明朝继承元朝制度,设立了军事统治机构,并封其长老为国师、法王,令其抚治人民,定期朝贡。又因西边各族人民对茶叶特别爱好,设立茶课司,用茶叶和他们交换马匹,入贡的赏赐也以茶叶和布匹为主。西边各少数民族的酋长、僧侣,为了入贡的赏赐,和做买卖的利益,为了保持世代袭官和受封的权利,都认为维持这种关系有好处,相安无事。明朝将近三百年间,西边边防比较平静,没有发生什么大规模的战争。

对蒙古、色目人,继续贯彻北伐檄文中所提出的“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的政策,蒙古、色目的官吏和汉人同样进用,在朝廷有做到尚书、侍郎的,在地方做知府、知县,临民办事的。[26]在军队里就更多了,甚至在亲军中也有蒙古军队和军官。[27]由朝廷编置勘合(有骑缝印的执照),给赐汉人姓名,和汉人一无分别。[28]婚姻法令方面,准许和汉人通婚,务要两相情愿。如汉人不愿,许其同族自相嫁娶。[29]这样,这些居住内陆的蒙古、色目人,经过几代,都同化了,其中有几十家军人世家,好几代都做将军,立了功。

北伐檄文中所提出的“复汉官之威仪”,也逐步贯彻了。朱元璋下诏书恢复人民的衣冠如唐朝的式样。蒙古族留下的习俗,辫发、椎髻、“胡”服;男裤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胡”语“胡”姓,一切禁止。[30]丧葬作乐娱尸,礼仪官品坐次以右首为尊,也废除和改正了。[31]并参酌古代礼经和实际生活,规定了各阶级人民的生活服用、房舍、舆从等制度,一切都要服从封建等级的约束,凡是违反的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建都和北边防御

朱元璋在称帝建国之后,摆在面前的问题是,第一怎样建立一个有效能的政治中心地区,即首都建在何处?第二用什么方法来维持朱家皇朝子子孙孙的统治?

远在初渡江攻克太平时,陶安便建议先取金陵,据形势以临四方。[32]冯国用劝定都金陵,以为根本。[33]叶兑上书请定都金陵,然后拓地江广,进则越两淮以北征,退则画长江以自守。[34]谋臣策士一致主张定都应天。经过长期考虑之后,龙凤十二年六月,扩大应天旧城,建筑新宫于钟山之南,到次年九月完工,这是吴王时代的都城。

洪武元年元璋称帝,北伐南征,到洪武二十年辽东全定,南北统一。在这二十年中,元璋的地位由王而帝,所统治的版图由南方一部分地区扩大为全国,吴王时代的都城如何适应这扩大以后的局面,便成为问题了。因为元顺帝及其子孙虽然北走沙漠,却仍然称为北元,保有政府机构和强大的军事力量,时时有南下复辟,卷土重来的企图;同时沿海一带倭寇侵扰,也是国防上的重大问题。国都的确定和国防计划的安排是密切相关的。是当时朝野所最关心的两件大事。

自然环境是这样,从辽东半岛直到广州,沿海漫长的海岸线,处处时时都有被倭寇侵掠的危险。东北、北面和西北面,长城以外便是北元的势力,如不在险要处屯驻重兵,一旦北元铁骑奔驰南下,黄河以北就很不容易守住。防边要用重兵,如把边境军权付托给异姓诸将,邵荣、谢再兴的教训已经够深刻了,而且,即使不出什么问题,边将拥兵过多,尾大不掉,也很可能造成历史上藩镇跋扈的覆辙,如以重兵直隶朝廷,则国都必须设在国防前线,才便于统辖指挥,在应天距离北边前线太远,是指挥不了的。东南地区是全国的经济中心,粮饷所出,北方为了边防安全,又必须建立为军事中心。国都如建设在东南,和经济中心结合,则北边空虚,无力阻止北元的南侵;如建立在北边,和军事中心合一,则粮食仍须依靠东南供应,运输费用太大,极不经济。

皇朝都城问题之外,还有皇朝制度问题,是郡县制呢?还是封建制呢?就历史上的经验教训说,秦、汉、唐、宋之亡,没有强大的亲藩支持屏卫,是原因之一。可是周代封建子弟,又闹得枝强干弱,天王威令不行。这两种制度的折中方案是西汉前期的郡国制,一面立郡县,设官分治,集大权于皇朝;一面又建藩国,封建子弟,付以精兵,使为皇家捍御。把皇朝建都和制度问题一起解决,设国都于东南财赋之区,封子弟于北边边防据点,这样,在经济上,在军事上,在皇家统治权的永久维持上,都可以圆满地解决了。

明初定都于应天的重要理由是从经济上出发的:第一因为江浙富庶,不但有长江三角洲大谷仓,而且还是纺织工业、盐业的中心,应天是这些物资的集散地,所谓“财赋出于东南,而金陵为其会”[35]。第二是吴王时代所奠定的宫阙,也不愿轻易放弃,而且如另建都城,则又得再加一番劳费。第三是朱元璋的左右文武重臣都是江淮子弟,也不愿意远离乡土。第一个理由是主要的,后两个是次要的。虽然如此,朝廷上下又觉得不是十分妥当,因为从照应北方军事的观点来说,这个都城的地理位置偏在东南,显然是不合适的。洪武元年取下汴梁以后,朱元璋曾亲自去视察,认为这地方虽然地位适中,但是在军事上却无险可守,四面受敌,论形势还不如应天。[36]只是为了西北未定,要运送粮饷和补充军力,不能不设置一个军事上的补给基地,于是模仿古代两京之制,八月以应天为南京,开封(汴梁)为北京。次年八月,陕西平定,北方全入版图,形势改变了,国都重建问题又再次提出。廷臣中有人主张关中险固,金城天府之国;有人建议洛阳为全国中心,四方朝贡距离相等;也有人提出开封是宋朝旧都,漕运方便,又有人以为北平(元大都)宫室完备,建都可省营造费用。各种各样的意见都引史论今,提出讨论。朱元璋批评这些建议都有片面的理由,但都不全面,都不能够适应当前局势。长安、洛阳、开封过去周、秦、汉、魏、唐、宋都曾经建过都,但从今天的情况说,打了几十年仗,人民还未休息过来,如在这些地方新建都城,供给力役都出于江南,百姓负担不了。即使是北平吧,虽然有元朝的旧宫室,总得有些改变,还是费事。还不如仍旧在南京,据形势之地,长江天堑,龙蟠虎踞,可以立国。次之,临濠(濠州)前长江,后淮水,地势险要。运输方便,也是一个可以建都的地方。[37]就决定以临濠为中都,动工修造城池宫殿,从洪武二年九月起手,到八年九月,修建工程还在进行。刘基坚决反对,以为临濠虽然是皇帝乡里,但就种种条件说,都不适宜于建都,方才停工。[38]洪武十一年下诏改南京为京师,踌躇了十年的建都问题,到这时才下了决心。[39]

决心虽然下了,但是为了防御北元,控扼北方边防,朱元璋还是有迁都西北的打算,选定的地点仍是长安和洛阳。洪武二十四年八月特派皇太子巡视西北,比较两地的形势。太子回来后,献陕西地图,提出意见。不料第二年太子病死,迁都大事只好搁下不谈了。[40]

京师新宫原来是燕尾湖,填湖建宫,地势南面高,北面低,就堪舆家的说法是不合格的。太子死后,老皇帝很伤心,百无聊赖中把太子之死归咎于新宫风水不好,这年年底亲撰《祭光禄寺灶神文》说:

朕经营天下数十年,事事按古有绪。唯宫城前昂后洼,形势不称。本欲迁都。今朕年老,精力已倦。又天下新定,不欲劳民。且废兴有数,只得听天。唯愿鉴朕此心,福其子孙。[41]

六十五岁的白发衰翁,既迷信,又失去勇气,只好求上天保佑,从此不再提迁都的话了。

分封诸王的制度,决定于洪武二年四月初编《皇明祖训》的时候,三年四月封第二子到第十子为亲王。但是,诸王的就藩,却在洪武十一年决定以南京为京师之后。[42]从封王到诸王就藩前后相隔九年,原因是诸子有的没有成年,和国都未定,牵连到立国制度也不能决定。到京师决定后,第二子秦王建国于西安,第三子晋王建国于太原。十三年第四子燕王建国于北平。出镇在沿长城一线的边防重镇。十四年第五子周王建国于开封,第六子楚王建国于武昌。十五年第七子齐王建国于青州,十八年潭王到长沙,鲁王到兖州。以后其他幼王先后成年就国,星罗棋布,分驻在全国各军略要地,镇压人民的反抗。

就军事形势而论,诸王国的建立分作第一线和第二线,或者说是前方和后方。第一线诸王的任务是防止北元入侵,凭借天然险要,建立军事重点,有塞王之称。诸塞王沿长城线立国,又可分作外内二线:外线东渡榆关,跨辽东,南接朝鲜。北联开原,控扼东北诸部族,以广宁为中心,建辽国;经渔阳(今河北蓟县)、卢龙,出喜峰口,切断北元南侵道路,以大宁为中心,包括今朝阳、赤峰一带,建宁国;北平地势险要,建燕国;出居庸,蔽雁门,以谷王驻宣府(今河北省宣化),代王驻大同;逾河而西,北保宁夏,倚贺兰山,以庆王守宁夏;又西向控扼河西走廊,扃嘉峪,护西域诸国,建肃国。东从开原,西到瓜、沙,联成一气。内线是太原的晋国和西安的秦国。后方诸王是对内的,开封有周王,武昌有楚王,青州有齐王,长沙有潭王,兖州有鲁王,成都有蜀王,荆州有湘王,桂林有靖江王等国。[43]

诸王在其封地建立王府,设置官属。亲王的冕服车旗仅下皇帝一等,公侯大臣见亲王都要俯首拜谒,不得钧礼。地位虽然极高极贵,却没有土地,也不能统治人民,不能干预民政。王府之外,便归朝廷所任命的各级官吏治理。另一方面,诸王却有统兵和指挥军事之权,每王府设亲王护卫指挥使司,有三护卫,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的到一万九千人。[44]塞王的兵力尤其雄厚,如宁王所部带甲八万,革车六千,所属朵颜三卫蒙古骑兵,骁勇善战。[45]秦、晋、燕三王的护卫特别经朝廷补充,兵力也最强。[46]《皇明祖训》规定:“凡王国有守镇兵,有护卫兵。其守镇兵有常选指挥掌之。其护卫兵从王调遣。如本国是险要之地,遇有警急,其守镇兵护卫兵并从王调遣。”而且守镇兵的调发,除皇帝的御宝文书以外,并须得亲王令旨,方得发兵。《祖训》规定:“凡朝廷调兵,须有御宝文书与王,并有御宝文书与守镇官。守镇官既得御宝文书,又得王令旨,方许发兵。无王令旨,不得发兵。”[47]这一项规定使亲王成为地方守军的监视人,是皇帝在地方的军权代表。平时以护卫军监视地方守军,单独可以应变;战时指挥两军,独当一面,朱元璋把军权付托给亲生儿子,这样就可以放心了。诸塞王每年秋天勒兵巡边,远到塞外,练兵习武,叫作“肃清沙漠”。[48]凡塞王都参与军务,内中晋、燕二王屡次受命将兵出塞,和筑城、屯田,大将如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友德都受其节制,军中小事专决,大事才报告朝廷,二王军权独重,立功也最多。[49]

以亲王守边,专决军务。内陆各大都会,也都以亲王出镇,每一个王国都是军事中心,这样,国都虽然远在东南,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了。朱元璋以为这样安排,十分妥帖。但是他没有想到,给儿子以过重的军权,会造成皇家的内部矛盾。他死后不久,建文帝就怕诸王过于强大,削夺藩王权力,燕王就起兵反对建文帝,发生内战,燕王做了皇帝,迁都北平。把他的建都和边防两桩计划,打得稀烂。

四、中央集权的加强

朱元璋总结了长时期治理国家的实际经验,和元朝统抬九十年的成败教训,经过研究、争论,多次改革,特别是经过残酷的统治阶级内部斗争,逐步建立了统治全国的官僚机构,使之更加集中,更有威权,更加完备起来。

洪武一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是阶级斗争的结果。

大明皇朝的版图广大,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率的如臂使指的高度中央集权的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才能真正做到统一、集中,才能做到对内镇压、对外保卫国土的强有力的职能。历史发展的趋势和当时客观情况,迫使朱元璋不能不着手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先说地方机构:元代的行中书省是从大都的中书省分设出去的,中书省有什么官,行中书省也有什么官。中书省统管军政、民政、财政,行中书省也照样管军政、民政、财政,职权过重。到后期四处兵起,地方各自为战,往往大小事都自作主张,元皇朝不能过问,造成地方跋扈,分权,皇朝指挥不灵,调度不动,枝强干弱,割据分裂的局面。朱元璋自己就是从宋的行中书省丞相起家的,他做的什么事从来也没有得到过小明王的批准,一个行中书省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王国。当他做平章、做丞相的时候,权力愈大愈好,龙凤皇帝的牵制愈少愈好,甚至到了羽毛丰满的时候,除了用龙凤的年号以外,根本不把小明王的朝廷看在眼里。现在情况倒转过来了,自己做了皇帝,处在元顺帝、小明王的地位了,矛盾发生了。是地方分权呢?还是中央集权呢?是让各行中书省都像他自己当年那样闹独立呢?还是把一切主要权力都抓在自己手上,紧紧控制地方,要他们奉命唯谨呢?这是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必须妥善解决。

小明王的统治制度是因袭元朝的,元朝朝廷和地方有什么机构,他也照样设立。朱元璋以战功升到江南行中书省丞相,在开拓领土以后,设官分职,也只能继承这个制度。一直到洪武九年,他越来越觉得地方权重的毛病。这些年来,一方面忙于打仗,一方面正研究如何改革,到洪武九年考虑成熟了,决定把所有大权都集中在朝廷,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布政使是皇朝派驻地方的使臣,掌一省之政,主要是管财政和民政。皇朝规定政策、法令,办事程序、临时任务,通过布政使下达各府、州、县地方官执行。全国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十二布政使司,十五年增设云南布政使司。[50]布政使司的地理分区,大体上继承元朝的行中书省,布政使的职权却只管财政和民政,和元朝行中书省的无所不统,轻重大不相同了。由于行中书省这一名词已经叫惯了,虽然改成布政使司,朝廷和民间在口头上还是叫作行省,简称为省。而且就地位论,行中书省是从皇朝中书省的机构分设于地方,是中书省的分出机关,体制很重。布政使则是皇朝派驻地方的使臣,事事都须秉承朝廷意旨。前者是中央分权于地方,后者则是地方集权于中央,性质起了根本的变化。此外,各布政使司掌管法庭、监狱的机构,设提刑按察使司,长官为按察使,主管一省刑名按察之事。布按二司和掌军政的都指挥使司合称三司,是皇朝派遣到地方的三个派出机关。这样,民政、税收、法庭,常备军三个管理机关分别独立,不相统辖,直接由朝廷指挥,达到收回大权的目的,达到集中、强化皇朝权力的目的,也便于这三个机构互相牵制,便于垂直统治。布政使之下的地方政府分两级。第一级是府,长官为知府;有直隶州,即直隶于布政使司的州,长官是知州,其地位等于知府。第二级是县,长官是知县;有州,长官是知州,其地位与知县同。州县是直接管理人民的政治机构,所谓“亲民之官”,这个改革也把元朝的路、府、州、县的三级制简化了,政令的下达减少了层次,指挥更方便,也更灵活了。[51]

朝廷统治机构的改革稍晚于地方。地方的民政、财政、法庭、监狱、常备军的控制指挥权都集中到中书省了,中书省的职权愈重,威权愈大,和皇帝的冲突、矛盾也就日益严重、尖锐,愈益不可调和。洪武十三年政治危机爆发,皇帝和丞相争权的结果,朱元璋直接控制着禁军和特务机构,消灭和打击了和他争夺领导权的淮西新地主集团、丞相胡惟庸和许多元勋宿将被杀。[52]朱元璋趁此取消中书省,表面上仿周官六卿之制,提高原来在中书省之下六部的地位,以六部治国:吏部、户部、札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设尚书一人,侍郎(分左右)二人。吏部管全国官吏任命、考绩、升降、惩处,户部管农业税、商税、盐税和人力征调,礼部管典礼、宗教、祭祀、教育、考试和外交,兵部管常备军军官的任免和军令;刑部管法律、法庭和监狱,工部管工程造作(武器、货币、土木营建等)、水利、交通等。都直接对皇帝负责,奉行皇帝的意旨。丞相没有了,朱元璋以皇帝兼行丞相的职权,中央集权发展到最高峰,朱元璋成为历史上权力最大的君主。

军事机关也最费脑筋,关键是军队和统帅的关系问题。要打仗必须任命统帅,总不能每次战争都由皇帝自己统率。但是任命了统帅,统率了大军,在战事结束以后,如何收回这个统帅权呢?不收回,将帅有固定的直属的大军,一旦有变故,他的统治是不牢靠的。要收回,采取什么方法?谢再兴之投敌,就是因为他临阵易帅的缘故,记忆犹新,这个覆辙决不可重蹈。以此,朱元璋把元朝的枢密院改为大都督府,节制中外诸军事,任命兄子朱文正和可靠将领做都督。过了些时候,还是觉得大都督府权重了,洪武十三年分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一分为五,每府以左右都督为长官,各领所属都指挥使司和卫所,职权和兵部互相配合,也互相牵制。兵部有军令、铨选军官之权,却不能指挥军队。都督府虽管军籍、军政,却不直接统率军队。在有战事时,皇帝做了决定,兵部颁发调兵命令,都督府长官才奉令出为将军总兵官,带领所调集的军队,指挥作战。在军中还有皇帝所派的御史或给事中监军(后来又加派监军的太监),直接向皇帝送递军中情报。到战事结束,这个统帅就应该交还将印,回到原职办事。所调集的军队也立即归还原来卫所建制。[53]

光是这两个系统的政、军管理机关还不够,如何能保证这些机构的官员都忠心、尽职,完善地执行皇帝命令呢?还得另外有一套监察机构。

监察机关原来是元朝的御史台,洪武十五年改为都察院,长官是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下有监察御史一百十人,按照布政使司的设置,以一布政使司所辖地区为一道,分掌十三道。职权是纠劾百司,辨明冤枉。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百官猥茸贪污舞弊,“学术不正”,和变乱祖宗制度的都可随时举发弹劾。监察御史是七品官,品级和列任的知县一样,但是很有权力。皇帝利用他们来箝制大官,以小制大,以内制外,赋予他们以什么话都可以说、什么意见都可以提、什么大官以至王公都可以告发的权力。这衙门的官员被皇帝看作是耳目,替皇帝听,替皇帝看,随时向皇帝报告。也被皇帝看作是鹰犬,替皇帝追踪、搏击不忠于皇朝的官民,一句话是替皇帝监视官僚的机关,是替皇帝保持传统思想、纲纪的机关。监察御史在朝监察一切官僚机构;出使到地方的,有巡按、清军、提督学校、巡盐、茶马、监军等职务,其中巡按御史算是代替皇帝巡查地方,按临所部,小事立断,大事奏裁,是最有威权的一个差使。

行政、军事、监察三个机关分别独立,不相统属,都单独对皇帝负责。官吏内外互用、交流,其地位以品级规定,自从九品到正一品,共九品十八级,官和品一致,内外官升迁、考绩、调免都有一定制度,系统分明,职权清楚,法令详密,组织严紧,定员定额,有条不紊,比之唐宋时代的官和职不相符,职权又有行、守、试等区分的混乱情况,大大提高了一步。在整个官僚机构中,又互相箝制,以监察机关监视一切臣僚,以特务组织镇压威制一切官民,以六部管政事,以都督府管军,大将平时不指挥军队,动员复员之权属于兵部,供应粮秣的是户部,供给武器的是工部,决定政策的是皇帝。把所有权力都集中在皇帝手上,六部、府、院直接隶属于皇帝,不但官僚机构更加完备了,效率提高了,皇帝的威权也大大提高了,发展了。同时,全国统一的基础也比过去时代更加牢固了,坚强了,扩大了。在整个历史发展来说,从统一国家的逐步巩固来说,这是一个不可低估的进步。在这个进步的过程中,朱元璋是起了积极作用的。

法律是确定阶级压迫关系的书面文件,确定统治阶级的特权和强加于被统治阶级种种约束的纪录,保护、巩固统治阶级和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具体条文。元朝以法例为条格,非常繁冗,而且,阶级关系和民族关系到了明代都已起了巨大的变化,旧条格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客观形势要求了。为了运用法律达到保护和镇压的目的,巩固皇朝的统治,朱元璋于吴元年指令台、省官立法要简要严,选用深通法律的学者,编定律令。经过缜密的研究、商讨,在三十年内,更改、删定了四五次,编成《大明律》。条例简于《唐律》,精神严于《宋律》,是中国法律史上极重要的一部法典。编成后,他又叫人把这部法典里和人民生活有关部分用口语译出,叫作“直解”,分发给各府、县,目的是让老百姓都能懂,都遵守他的法令,立纲陈纪,达到阶级统治的目的。[54]

历史的教训使朱元璋深切明白宦官和外戚对于政治的祸害。他以为汉朝、唐朝的祸乱都是宦官作的孽。这种人在宫廷里是少不了的,但只能做奴隶使唤,洒扫奔走,人数不可过多,也不可用做心腹耳目:做心腹,心腹病;做耳目,耳目坏。驾驭的办法,要使之守法,守法就做不了坏事;不要让他们有功劳,一有功劳就难于管束了。他立下规矩,凡是内臣(宦官)都不许读书识字。又铸铁牌立在宫门,上面刻着:“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不许内臣兼外朝的文武职衔,不许穿外朝官员的服装,做内廷官品级不许过四品,每月领一石米,穿衣吃饭公家管。并且,外朝各衙门不许和内官监有公文往来。这几条规定条条对着历史上所曾经发生过的弊端,使宦官名副其实地做宫廷的仆役。[55]对外戚干政的预防措施是不许后妃参与政事。洪武元年三月即命儒臣修《女诫》,纂集古代贤德妇女和后妃的故事,来教育宫人。规定皇后只能管宫中嫔妇之事,宫门之外不得干预。宫人不许和外边通信,犯者处死。外朝臣僚命妇按例于每月初一、十五朝见皇后,其他时间,没有特殊缘由,不许进宫。皇帝不接见外朝命妇。皇族婚姻选配良家子女,有私进女口的不许接受。元璋的母族和妻族都绝后,没有外家。后代子孙也都遵守祖训,后妃必选自民家。外戚只给以高爵厚禄,做大地主,不许预闻政事。[56]在洪武一朝三十多年中,宦官小心守法,宫廷和外朝隔绝,和过去的历史朝代相比,算是家法最严的了。

其次,元朝以吏治国,法令极为繁冗,档案堆积如山,吏员从中舞弊,无法追究。而且,正因为公文条例过于琐细,办公文办公事成为专门技术。各衙门的掌印官(长官)有一定任期,刚懂得一点又调职了,而吏则一般是终身职业。结果治国治民的都是吏,不是官了。小吏唯利是图,不顾封建统治阶级的利害,政治——其实是吏治就愈闹愈糟,吏治损害了官僚地主集团的利益,危害了蒙汉统治阶级的利益。朱元璋于洪武十二年立“案牍减烦式”颁发各衙门,简化了公文,使公文明白好懂,文吏无法舞弊弄权。从此吏员在政治上被斥为杂流,不能做官。官和吏完全分开,吏只能管事务性技术性的工作,官则主持政令,和元代的情形也大不相同了。[57]

和简化公文相关联的还有文章格式的问题。唐、宋以来的政府文字,从上而下的制诰,从下而上的表奏,照习惯都用骈俪四六文体,华而不实。尽管有多少文人主张复古,提倡改革,所谓古文运动,在民间是成功了,政府却没有动,还是老一套。同一时代用的是两种文字,政府是骈偶文,民间是散文。朱元璋很不以为然,以为古人作文章,讲道理,说世务,和经典上的话,都明白好懂。像诸葛亮的《出师表》,又何尝雕琢文字,立意做文章?可是有内容,有感情,有肉有血,到如今读了还使人感动,想念他的忠心耿耿。近来的文士做文章,文字虽然艰深,意思却很浅近,即使写得和司马相如扬雄一样好,人家读了不懂,又有什么用!以此,他要秘书(翰林)作文字,只要能够说明白道理,讲得通世务就行,不许用浮辞藻饰。[58]他又批评群臣所进笺文:“颂美之辞过多,规戒之言未见,殊非古者君臣相告以诚刁直。今后笺文只令文章平实,勿以虚辞为美也。[59]对臣下一味歌功颂德,不提规戒意见,加以申斥。到洪武六年,索性下令禁止政府文字用对偶四六文体,并选唐柳宗元代柳公绰所作《谢表》和韩愈的《贺雨表》作为笺表法式。[60]这一改革使政府文字简单、明白,把庙堂和民间打通,现代人用现代文字写作,对当时文风和文学作品的影响很大。

朱元璋不但提倡古文,反对骈偶文字,还提倡用口语写成文字,叫作“直解’,用这种方式对各阶层人民进行教育工作。龙凤十二年命儒士熊鼎、朱梦炎修《公子书》和《务农技艺商贾书》。《公子书》是给公卿贵人子弟读的,这些公子们虽然读书的机会较多,但一般还不能通晓比较深奥的道理,不如编集古代忠良奸恶事实,用通俗话直解,使读者易读易懂,将来即使学业无成就,知道了古人如何立身行事,也有好处。同样,民间农工商贾子弟,也把他们应该知道的业务知识,用直辞解说,编成书本,用以化民成俗,便于统治。书印成后,颁行全国。[61]

唐、宋两代还有一样坏风气,皇朝任命宫员的命令发表以后,被任用的官员照例要上辞官表,一而再,再而三,甚至辞让到六七次,皇帝也照例不许,用文字一劝再劝,直到这人上任才罢休。辞的劝的都在玩文字游戏,费时误事,浪费纸墨,还养成虚伪不诚实的风气。朱元璋认为这样做作毫无道理,也下令废止了。

唐、宋以来,皇帝上朝照例用女乐,吴元年六月也废止了。[62]


[1]《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四。

[2]刘仲璟《遇恩录》。

[3]《明太祖实录》。

[4]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二十九《元建国始用文义》。朱国祯涌幢小品》卷二:“国号加大,始于胡元。我朝因之,盖返左祍之旧,自合如此,且以别于小明王也。其言大汉、大唐、大宋者,乃外夷及臣子尊称之词。”

[5]孙宜《大明初略》四:“国号大明。承林儿小明号也。”祝允明野记》卷一。

[6]袁义新《凤阳新书》卷一《太祖本纪》:“本姓朱,本祝融。祝融,帝颛顼子,为帝喾火正,有大勋于天下,故别为祝融。在国臣(柯)仲炯言:'……太祖定鼎金陵,则祝融之故墟也。……故建国号大明,其有祖也。夫祝融大明,容光必照。……所以我太祖以大明建国,亦以大明光天,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所重民历,以示三纲五常,以昭日用,以引趋光而避凶,此皇明治天下,潜移默化之大旨,所以四海来朝,亦以是赐之耳。知此道者,其可以语我太祖取号大明之秘义乎?故汉德若水,我皇明其德如日月之代明,汉得地道,我皇明得天道,三统之义,皇明统于天矣。’”

[7]吴晗《读史札记》《明教与明朝》。

[8]《昭代王章》,《明律》十一礼一,王世贞名卿绩纪》卷三《李善长传》:“洪武元年,高帝幸汴还。……又请禁淫祀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巫觋,抉鸯祷圣书符咒水邪术,诏可。”

[9]宋濂《艺园续集》四《故岐宁卫经历熊府君墓铭》,何乔远《闽书》七《方域志》。

[10]吕毖明朝小史》卷二。

[11]明太祖《大诰三编》《造言好乱第十二》。

[12]《明成祖实录》卷九十,沈德符《野获编》卷三十《再僭龙凤年号》。

[13]均见《明太祖实录》。

[14]《明成祖实录》卷五十六、九十六、二百。

[15]《明史》卷一百二十四《把匝剌瓦尔密传》,卷一百二十六《沐英传》,卷一百二十九《傅友德传》,卷一百三十二《蓝玉传》。

[16]张《云南机务抄黄》洪武十五年闰二月二十五日敕。

[17]《明史》卷一百二十九《冯胜传》,卷一百三十二《蓝玉传》,《国初群雄事略争》卷十一《海西侯纳哈出》。

[18]《明史》《兵志》三,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十七《鞑靼》,方孔炤《全边略记》卷三,黄道周《博物典汇》卷十九。

[19]孟森《清朝前记》,《明元清系通纪》。

[20]《北平图书馆馆刊》四卷六期内藤虎次郎《明奴儿干永宁寺碑考》。

[21]《皇明祖训》《箴戒章》。

[22]《清华学报》十一卷一期昊晗《十六世纪前之中国与南洋》。

[23]以上均见《明太祖实录争》。

[24]《明史》《土司传》。

[25]《明史》《西域传》。

[26]《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九十九、卷二百零二,《明史》卷一百三十八《周祯传》,卷一百四十《道同传》。

[27]《明太祖实录》卷七十一、卷一百九十。

[28]《明太祖实录》卷五十。《明成祖实录》卷三十三。

[29]《明律》六《户律》。

[30]《明太祖实录》卷三十。

[31]《明史》《太祖本纪》。

[32]《明史》卷一百三十六《陶安传》。

[33]《明史》卷一百二十九《冯胜传》,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一。

[34]《明史》卷一百三十五《叶兑传》。

[35]丘浚《大学衍义补都邑之建》。

[36]《国初事迹》。

[37]黄光昇《昭代典则》。

[38]《明史》《太祖本纪》二,卷一百二十八《刘基传》。

[39]《明史地理志》一。

[40]《明史》卷一百一十五《兴宗孝康皇帝传》,卷一百四十七《胡广传》,姜清姜氏秘史》卷一,郑晓今言》二百七十四。

[41]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十三《江南一》。

[42]《明史》《太祖本纪》二。

[43]何乔远《名山藏》《分藩记》一。

[44]《明史》《兵志》二卫所,《诸王传序》。

[45]《明史》卷一百一十七《宁王传》。

[46]《明史》《太祖本纪》:“洪武十年正月辛卯,以羽林等卫军益秦、晋、燕三府护卫。”

[47]《皇明祖训》《兵卫章》。

[48]《明史》《兵志》三《边防》,祝允明《九朝野记》一。

[49]《明史》卷一百一十六《晋王木冈传》,《太祖本纪》三:“洪武二十六年三月,诏二王军务大者始以闻。”

[50]明成祖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以北平布政使司为北京。十一年置贵州布政使司。明宣宗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除南京、北京两京外,定为十三布政使司。

[51]《明史》《职官志》。

[52]《明史》卷三百零八《胡惟庸传》,《燕京学报》十五期吴晗《胡惟庸党案考》。

[53]宋濂《洪武圣政记肃军政》第四。

[54]《明史》卷九十三《刑法志》一。

[55]《明史》卷七十四《职官志》《宦官》。

[56]《明史》卷一百零八《外戚恩泽侯表序》,卷一百一十三《后妃列传序》,卷三百《外戚传序》。

[57]《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六,卷一百二十六。《明史》卷七十一《选举志》。

[58]《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九。

[59]《明太祖实录》卷十七。

[60]《明太祖实录》卷八十五。

[61]《明太祖实录》卷十六。

[62]《明太祖实录》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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