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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中院:遵义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质解纷奏响“和谐曲”

 thw8080 2023-09-29 发布于江苏

当事人李某发出感慨,“原本我认为打官司要经过一审、二审才能解决问题,我也是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的,万万没想到十五天的时间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就帮我们解决了纠纷”。

赤水市某小区业主表示,“我们五十几家人都在等待六家起诉的业主的判决结果,法官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调解人员通知我们一并协调,常务副市长组织相关部门为我们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真正为我们解决了困难,我们真的很感谢有这么好的协调机制”。

 诉前高效协调  推进源头预防 

及时高效,十五天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李某与播州区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以产权调换方式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李某接房时发现安置营业房门头中间多出一根约80厘米宽的柱子,与协议约定不符,严重影响房屋价值。李某拒绝接房并向征收中心和建设方提出补偿,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汇川区法院。汇川区法院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与播州区法院对接,将该起争议推送至播州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通过汇川区法院法官的指导,化解中心多次召集当事人座谈协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起行政纠纷在十五天内得到了彻底化解。

全面解纷,组织案外人参与协调。兰某与余庆县某镇政府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兰某依据协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政府按照协议约定及时为其办理房屋产权证明。凤冈县法院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协调的情形下,将该起纠纷推送至余庆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凤冈县法院法官了解到某镇政府虽为拆迁主体,但实际处理还房事宜的主体为案外人某房地产公司,故指导化解中心组织案外人某房地产公司共同参与协调化解,法官参与调解过程。经协调,兰某同意支付其所欠的差额,案外人某房地产公司同意协助兰某办理房屋产权证明。最终,兰某当场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通过协调切实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诉中联动合力  实质化解争议 

多方联调,强化府院联动同向发力。赤水市某小区五十多户业主在房屋装修中进行了改扩建。某市综合执法局认为业主的改扩建行为违法,分别对其予以处罚。其中六位业主向习水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审理中,习水县法院承办法官考虑案件涉及人数较多,牵扯范围较广,在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后,将案件推送赤水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协调处理。在法院主导下,化解中心通知未提起诉讼的业主与原告一并参与协调,联合当地检察院、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综合执法局、街道办等单位共同会商。行政机关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研讨确定解决方案,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对处罚标准予以调整,最终协调成功。六位原告先后撤回起诉,其余未诉讼业主不再提起行政诉讼,取得了“解决一案,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

用心用情,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禹某之夫陆某系退役军人,退役后因病治疗无效去世。禹某向习水县某镇政府提交申请,请求给付陆某的相关保险待遇。禹某对某镇政府作出的答复意见及习水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桐梓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桐梓县法院承办法官将案件推送习水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组织协调。化解中心找准当事人的真实诉求,通过与某镇政府及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充分沟通后,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把脉问诊,行政机关负责人切实解决矛盾。播州区某镇政府与徐某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未能修建协议约定的安置还房。徐某2021年起诉要求某镇政府履行协议,生效判决责令某镇政府采取补偿措施。某镇政府与徐某协商无果,未采取补救措施。徐某2022年起诉要求某镇政府折价赔偿房屋等损失。一审判决由某镇政府赔偿损失后,某镇政府上诉至遵义中院。该起行政纠纷持续时间达三年,化解难度较大,遵义中院行政庭通过播州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联动播州区司法局共同开展协调工作。在协调中,市中院承办法官结合案涉评估报告评估的损失范围、损失项目、损失金额,指出某镇政府在征收补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播州区司法局就行政争议核心问题提出化解方案,某镇政府镇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协调,回应徐某的合理诉求,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意见,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

数字赋能,多起衍生案件“云上”破解。魏某某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形下驾驶大型普通客车载客,某县交通运输局对其作出暂扣客车一个月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措施决定已被生效判决确认违法,魏某某向正安县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鉴于强制措施决定违法可能引发新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避免衍生案件发生,正安县法院将该案推送务川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正安县法院承办法官与化解中心共同制定协调方案,在该案中对行政赔偿事宜一并协调处理。由于魏某某家住外地,化解中心通过线上联系魏某某沟通协调、组织务川县司法局及某县交通运输局座谈协商等方式,多次进行协调化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魏某某立即兑现罚没款并申请撤诉,多起衍生案件得以“一揽子”解决。

今年,贵州省法院召开了全省法院行政、国家赔偿审判暨司法救助工作会议,在遵义中院的统筹推进下,6个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分别与案件所辖地的党委依法治县(市、区)办对接,共同推动设立了14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现了全域覆盖。非集中管辖法院确定法官作为联络员,与集中管辖法院、所在地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对接,共同指导、参与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工作。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群众提供多元化解途径,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形下,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对行政争议进行协调。前述案件的成功化解是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抓前端、治未病”总体要求的具体实践,是落实省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调处平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要求的具体举措,是遵义两级法院以实际行动推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质运行,奏响行政争议实质解纷“和谐曲”的鲜活案例。

自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运行以来,开展化解行政争议246件,化解成功104件。下步工作中,遵义两级法院将继续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持续巩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行政争议在法治轨道上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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