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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世纪,法国东印度公司是如何进行组建与扩张的?

 神经飞扬 2023-10-04 发布于重庆

引言

15-17世纪,法国东印度公司是如何进行组建与扩张的?17世纪初,英国、荷兰、丹麦、葡萄牙相继成立东印度公司,大力拓展在亚洲的政治与经济利益。

面对海外扩张的不利局面,法国也于1664年组建了东印度公司,意欲在马达加斯加、印度及中国等地通过贸易活动集敛财富,与列强展开竞争,扩大其在亚洲的影响力。

该公司是法国发展远洋贸易、扩张殖民地和打造海上强权的工具,得到了王权的积极扶植。

虽然在印度的贸易得以开展,但公司却在荷兰的打击和债务的重压下无力再向东远行一步,被迫将对华贸易特权转让给私商经营,由此拉开了中法贸易的序幕。

随着东方新航路的开辟,欧洲列强相继建立东印度公司,以商业贸易为名,行海外扩张和殖民掠夺之实,将其势力渗透至亚洲各地。

法国东印度公司亦不例外,同样兼具政治和经济的双重职能,是国家进行殖民扩张的准军事工具。但它起步迟缓,进展较慢。

虽然得到王权的扶持,却从未能够发展至如荷、英东印度公司那般强大兴盛,与法国的欧陆大国身份极不相称。

一、东印度贸易起步迟缓

1498年葡萄牙航海家瓦斯科达迦马绕好望角东行到达印度洋,开启了直航印度及远东的通道,广阔的东印度地区由此展现在了西方人的面前。

海上交通联系的建立和大量东方商品的流入,令欧洲各国君王、政要和商人对这片地广物博、人口众多的疆域产生了强烈的兴趣。

身为大航海时代的先锋,葡萄牙人抢先控制了欧亚海上商路,进占果阿、锡兰、马六甲、澳门,势力渗入印度、马来及中国沿海地区。

对于葡萄牙人在亚洲取得的“辉煌”成就,法国人视而不见。

伏尔泰讥笑道:“正当葡萄牙人在已为人所知的世界的东方和西方发现并征服新世界的时候,法国人还经常在比武场上耍枪弄剑。”

16世纪中后期,西班牙人侵入菲律宾北部地区,将马尼拉打造成东西贸易的重要据点。荷兰人亦跟踪而至,涌入东方海域。

17世纪初,在开辟新市场和抢占新地盘的刺激下,英国、荷兰、丹麦和葡萄牙相继创建了东印度公司,疯狂地拓展在东方的政治与经济利益,其中尤以荷兰和英国最为成功。

荷兰东印度公司以巴达维亚为殖民扩张的大本营,将葡萄牙人逐出马六甲和锡兰,继而东进台湾,控制了前往中国和日本的商业航线。

英国东印度公司则主要立足于印度半岛,先后在苏拉特、金奈、孟买和加尔各答等地建立据点。与列强相比,法国向海外进发的步伐显得迟滞缓慢。

虽然自17世纪起,时有来自圣马洛、迪耶普等港口城镇的商人派船前往亚洲。

并曾相继建立过“摩鹿加公司”和“拉梅耶哈伊公司”等三家持有东印度贸易特许状的商业公司,但其进军东印度地区的企图却因荷兰人的恶意阻挠而未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直至1664年法国贝才政大臣柯尔伯一手创建的东印度公司将贸易特许状收入囊中,情况才有所转变。

法国东印度公司是一家兼具政治使命与经济职能的商业贸易公司,享有50年东印度贸易垄断特权。

即独家专享发船经好望角前往印度洋岛屿、印度、马来群岛和中国开展贸易活动的权利。

在国王的支持和干预下,公司致力于发展东印度贸易,同时与先至亚洲的欧洲列强竞争,以图在东方殖民霸权的争夺中后来居上。

作为欧洲老牌强国,法国向东方进发的步伐竟然落后于其他列强近半个世纪,既令人惊讶,却又在情理之中。

二、重商主义政策

法国一向以欧洲为中心,致力于成为大陆霸主,其兵戈征伐赖之战马而非舰船,以致于海军力量孱弱,航海技术落后。

法国17世纪初还没有像样的海军,对此状况忧心忡忡的黎塞留曾提醒路易十二:“陛下,先王没留下一条船。”

黎塞留力图改变现状,自任“航海与商业总监”,积极发展海军和开辟殖民地。

推动法国人带着传教和贸易的双重目的前往亚洲,并通过嘉布遣会修士帕西菲克德普罗万成功地在法国和波斯之间建立了官方联系。

打通了波斯湾到印度的航路,但随之而来的争霸战争和投石党之乱却使其海外扩张计划陷入停顿。

柯尔伯掌权后,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与土耳其、丹麦、瑞典、英国等国家签订商约。

保护法国商人利益,发展海上运输业并为开展东印度贸易修建洛里昂港。但法国海上力量不容乐观。当时全国海船千余艘,其中80吨以上仅462艘。

德国学者赫尔曼-谢勒亦称:“当荷兰人拥有16000艘船时,法国只有600艘,海军由30艘装备不良和指挥不利的老旧战舰组成。”

如此状况下,欧陆强国法兰西在印度洋上沦落为任人宰割的小角色,其最初进军东印度的活动便受到了荷兰人的全面压制。

如1616年,荷兰人强夺法船“玛德莱娜”号,在打伤船长和二副后,抢走了全部物资。

1619年,荷兰人又在万丹劫掠了“隐修院”号和“希望”号的货物这一系列海上劫船事件严重挫败了法国人“剑指东方”的雄心,迫使其搁置起了前往亚洲采购香料、丝绸和茶叶的计划。

仅在马达加斯加一带开展规模有限的“东印度贸易”。法国政府长时期立足大陆的发展观导致了军事上的重陆轻海,也导致了整个社会对远洋贸易的漠视。

路易十三在位时曾试图对东印度贸易给予支持,1629年签发《米肖法案》,鼓励法国人创建贸易公司,并提出了一系列鼓励性政策。

例如将法国港口间的近海航行权留给本国船主、对于打造载重200吨以上商船并从事贸易活动5年以上的平民授封其贵族头衔等等,然而公众对此反应冷淡。

因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法国上至朝臣、贵族,下至船东、商人对东印度贸易的普遍认识是,东方商品将会阻碍国内产业的发展。

东方市场对法国产品而言极其有限。东方贸易将造成货币的大量输出。

对此,伏尔泰曾言:“法国人的奢侈享受需要依靠荷兰人的勤劳。经济上的守旧派胆小无知,目光短浅。他们声嘶力竭地拼命反对用不会消失的货币去换取会被消耗的商品。”

法国人的漠视态度在很大程度是由于缺少一家堪当海外贸易成功典范的公司。

上述三家持东印度贸易特许状的公司只在马达加斯加一带活动,“尽管把岛上的滚滚财富和怡人气候吹上了天,但对移民和公司合伙人而言,殖民马达加斯加实际上糟糕透顶”。

陈述远洋贸易的优益,并授意法兰西学术院院士弗朗索瓦夏庞蒂埃撰文为公司的组建开辟舆论之路。

在论述各国东印度贸易历史和现状的同时,夏庞蒂埃对法国在此领域的落后进行了质疑:在世界各地的贸易活动中,没有什么比东印度贸易更加内容丰富和规模可观。

人们正是从那儿获得黄金和宝石,从那儿运回闻名遐迩的畅销货,如丝、桂皮、胡椒、生姜、麝香、棉布、丝棉、瓷器、染料木、象牙、乳香、牛黄以及其他难以尽述的商品。

我不明白,为什么总是要从他人手中得到这些商品为什么不让法兰西的子民亲力为之。

而是任外国人力压一筹直至今日为什么葡萄牙人、荷兰人、英国人、丹麦人总是争相前往东印度,并在那里拥有货栈和要塞。

而法国人却一无所有既然如此,我们这些得天独厚的港口、装备精良的舰船、技巧纯熟的水手和骁勇善战的士兵又有何用”他同时提出了多项予以公司优惠政策的建议。

如海关税减半、由国王垫支初期亏损等,传递出公司将凭借国王的大力扶植而前途一片光明的讯息。

除了经济利益外,他还在另一本名为《组建法国东印度贸易公司论》的小册子中鼓吹扬帆东印度的政治利益,激发投资人的爱国热忱和宗教情怀。

他写道:“法国不能固步自封于欧洲大陆,而是要去到天涯海角,在今后的岁月中,要让华外人体会到法国统治的种种益处,并以之为榜样开启开化之门。”

“随着公司的诞生,必定会为国家带来极大的利益,促进在亚洲和非洲那些最美丽的地区的福音传道。”

为了扩大影响,这本小册子4年内出版了三次,引导公众了解东印度贸易的实际意义,以增强其投资信心。

而同时代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早已成就斐然,拥有8万雇员,股息超过30%,所发行股票成为交易所的抢手货。

综上所述,以欧洲大陆为发展重心的国策以及朝野上下对海洋权力的漠视,导致法国人成为了海外角力场上的羸弱者和殖民宴会上的迟来客。

为此,法国国王路易十四采取了一系列激励措施,意欲通过东印度公司在亚洲的商贸活动,推动海外扩张,同时提升法兰西政治、宗教及文化的影响力。

三、王权对东印度公司的扶植

同诸国东印度公司一样,法国东印度公司也是集国家职能和垄断贸易于一身的股份制商业机构,除了经济上的追求,还有政治上的企图。

公司拥有在马达加斯加以及从敌国手中新夺取的领土的统治权,并且在面对印度王公时,有权以国王的名义任命大使和缔结条约。

野心勃勃的“太阳王”路易十四希望公司能够成为法国在东印度地区开展国际贸易的有力工具。

一方面集敛财富,一方面与英、荷东印度公司竞争,同时借机发展海军力量和推动海外扩张,并通过宣扬法兰西文明和天主教义,增强法国在南亚和东南亚乃至远东的影响力。

为此,路易十四采取种种措施,对初生的东印度公司大力扶植。其一,令商业活动与社会身份同向而行。如政府采取措施消除贵族的投资顾虑、增进职员对公司的归属感等。

1664年8月27日,路易十四颁布“组建东印度贸易公司”诏令。

列举了授予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各项权利,确定了公司运行的主要规章,对公司的组建进行总动员,号召全体臣民投身“这桩伟大的事业”。

当时,养尊处优的法国贵族们虽然热衷于财富,但又不屑于同商贾为伍,其收入更多地来自地租和利息而非商业活动。

为鼓励他们参股,路易十四承诺投身东印度贸易将不会损害其尊贵身份。

1664年10月至1665年3月记录在案的股东名录中,除王后、太子和孔代亲王外,另有公爵7人、伯爵1人。

其中拉梅耶哈伊马扎然公爵入股6.6万利弗尔,为这一阶段除国王以外投资最巨者。

为吸引那些意欲实现社会阶层跃升的富有商人参与其中,公司规章规定出资2万利弗尔以上者有资格出任董事,出资6000利弗尔以上者享有表决权。

贡献卓越者将有机会加封贵族头衔。为争取更多海外资金流向公司,法国政府特许投资超过2万利弗尔的外籍人士入籍。此外,对公司贸易活动的实际参与者,政府也将给予优待。

如工匠前往东印度工作,可以得到丰厚报酬,不间断工作8年后回国,国王亲授其“贸易师”头衔。殖民地官员和公司商馆管理人员凭其在东印度事业中的勤勉表现。

有机会受到国王的荣誉表彰甚至为自己和后代赢得贵族头衔。

这些刺激性的奖励举措在一定程度上鼓舞了公司投资者和参与者的信心,但这只关乎社会性,而非经济性,众人对远洋贸易仍持怀疑态度。

其二,借重国王的个人权威和号召力铺平集资之路。

为鼓励公众参与到东印度事业之中,路易十四亲自在枫丹白露宫主持了首届股东大会。“为了讨国王的欢心,大家只得认购更多的股份”。

国王还给各大城市的市长和法官写了119封信,宣扬东印度事业。公司预计资本1500万利弗尔,以1000利弗尔为一股。规定股金分三次缴款。

第一次在第一年进行,第二、三次在次年进行。在第一次缴款后,未及时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缴款者,将失去此前投入的股份,除非他将股份转卖给另一人,由其继续缴款。

路易十四宣称认购300万利弗尔,用于公司的启动资金并当即拿出了30万,同时承诺股金每到位40万,自己就拿出30万。

史料记载,“30万现金装上国王的马车,由一队瑞士人卫兵护送,在号声、笛声和鼓乐声中穿过巴黎城运至公司总部,交到董事们手里”。

在国王的表率下,朝廷内外都参与其中:王太后6万、王后6万、太子6万、孔代亲王3万、孔蒂亲王2万。其他亲王、公爵、法兰西元帅、朝臣、贵族合计200万以上。

巴黎法官120万、财政官员200万、商人65万。外省认购的情况是,里昂100万、鲁昂55万、波尔多40万。

南特20万、图尔15万、图卢兹12万、格诺勒贝尔11.3万、圣马洛10万、雷恩10万、第戎10万。穆兰、布尔日、勒阿弗尔、马赛、敦刻尔克、梅斯、亚眠等城市也大多超过了5万。

当时大批官员、贵族、商人都参与到了这次浩大的投资运动中,“全国上下都出资支援他们的主子”。可以说,“东印度公司是人为催生的”。

这种揠苗助长式的集资方式在为公司业务的开启打开局面的同时,也给其后公司的运作留下了隐患。

因为股东们没有从内心中真正认同东印度贸易的可持续盈利性,尤其对公司在战时的生命力缺乏信心,导致其后注资保守,公司发展后劲不足。

其三,出台一系列向公司倾斜的经济优惠政策。如公司自用的建材、军需品、日用品等,若为进口物资,则进口税全免。另外还免除航途中食用的腌制食品所使用食盐的盐税。

对于船载货物,国王给予每吨出口商品50利弗尔补贴、每吨进口商品75利弗尔补贴且关税减半,并保证在公司成立后的最初10年对亏损进行补偿。

在国王本人的极力支持下,兼具政治与经济双重职能的法国东印度公司在资金集结和贸易开展方面享受到了诸多便利,被史家公认为法国历史上首家真正意义上的东印度公司。

结语

在稳固了马达加斯加的殖民活动后,公司深入印度洋进发至南亚次大陆。1669年2月第一艘商船满载印度货物成功返回,标志着公司的贸易区域从马达加斯加拓展到了印度,法国的东印度贸易体系真正建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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