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之前属于高考模式的过渡阶段,在概率统计部分新增了对于全概率公式和贝叶斯公式的考察。这是由于高中数学就是为大学数学甚至是相关专业课打基础的,而全概率公式和贝叶斯公式在计算机学科,特别是密码学,人工智能,量子物理中,以及投资学中有非常广泛的运用。所以概率统计作为高考数学的大题进行重点考察,而全概率公式和贝叶斯公式又是考察的重点。 回顾重要基础 数学这门学科有很强的连贯性,要理清全概率公式和贝叶斯公式的,必须以掌握条件概率公式为前提,我们先回顾一下条件概率。 条件概率 条件概率是指事件A在另外一个事件B已经发生条件下的发生概率。条件概率表示为:P(A|B),读作“在B的条件下A的概率”。 P(A|B)=P(AB)/P(B) 从两个不同角度进行理解
推论:那么由条件概率出发,很容易通过代数运算推导出以下公式(乘法定理): P(AB)=P(A)·P(B|A)-P(B) ·P(AB) 那么这个公式代表的意义又是什么呢?不能仅仅通过代数运算获得相关公式,而是要理解其相关含义,才能更好的理解概率知识! 其意义就是:AB同时发生的概率是在A基础上发生日的概率乘以A本身在外部发生的概率,也是B基础上发生A的概率乘以B本身在外部发生的概率。 例题:一批工件有100件产品,其中有10件是次品,现依次不放回取出每次仅取一件,求第n次才取到正品的概率。 由此可以看出,概率很容易与数列进行结合在解答题中出现。 全概率公式的意义在于:若P(C)直接求出比较困难,且P(Ln),P(C|Ln)计算较为简单时,可以利用全概率公式求P(C) 例1:一家工厂在某天安排的生产计划是生产甲、乙、丙三种型号的ECU产品,其中甲占35%,乙占15%,丙占%5,甲、乙、丙三种产品的次品率分别为6%,5%,%4,现在随机抽取一产品,求是次品的概率? 解:A1、A2、A3表示抽到的产品为甲、乙、丙三种产品;B表示抽到的产品为次品。则利用全概率公式可得: P(B)=P(A1)P(B|A1)+ P(A2)P(B|A2)+ P(A3)P(B|A3)带入可求其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B发生时,要么A1发生,要么A2发生要么A3发生。A1、A2、A3是互斥的(只抽1件)。思考一下:若一次抽三件呢?该如何求其概率? 贝叶斯公式 贝叶斯公式(贝叶斯法则):事件A在事件B(发生)的条件下的概率,与事件B在事件A的条件下的概率是不一样的;这两者又是有确定的关系,贝叶斯法则就是这种关系的陈述。 贝叶斯公式: 贝叶斯法则是关于随机事件A和B的条件概率和边缘概率的。 一个重要的目的: 已知项目C条件下项目L的发生概率,可以将将P(L|C)转换为 P(C|L); 术语概念: 例2:一家工厂在某天安排的生产计划是生产甲、乙、丙三种型号的ECU产品,其中甲占35%,乙占15%,丙占%5,三种产品的次品率分别为6%,5%,%4,现在已知所抽的产品为次品,求所抽产品为甲、乙、丙的概率? 解:抽到甲的概率为P(A1|B)=P(A1B)/P(B),以此可以得到乙和丙的概率。P(B)通过例1已经求的 通过例1和例2我们总结一下全概率和贝叶斯的相关区别。 命题陷阱:人们往往通过先验经验做出判断,支持某项属性的事件发生得愈多,特别是近期出现的越多,则该属性成立的可能性就愈大,在这点上也是命题人易出的陷阱的地方。 全概与贝叶斯的区别 通过上文中的例1和例2,我们很容易总结出一下区别: 全概率为了获得某个结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当然每种方式对结果有不同的影响),问可以获得该结果的概率是多少。即由因取果。 贝叶斯公式就是已知结果,问可以产生这个结果的各种方式的可能性是多少?即执果索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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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当以读书通世事 > 《073-数学(大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