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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不应是违法犯罪挡箭牌,你说呢?《未成年保护法》

 多多新语 2023-10-11 发布于江苏

周星驰的电影《九品芝麻官》里有一句台词:“你用前朝的剑(尚方宝剑),来斩本朝的官……”

前朝的剑自然不能斩本朝的官,那当下已经不适用的《未成年保护法》呢?

前两天说的山西大同小学生霸凌事件升级了,目前已经是全网热搜排在第2位了。

也是因为当前自媒体的扩散,事件才没有被掩盖下去,否则又是一出遭受迫害、伸冤无门的家庭悲剧。

事件发生后,学校一开始想息事宁人,还试图封闭消息。发酵后,警方开始协调处理,然后教育局工作组连夜进驻学校开展调查。

媒体发酵:只有法律惩戒才有足够的震慑作用。

然后,山西通报小学生遭受极端欺辱,校长被免。山西修订未成年保护条例:校长是学校保护学生第一人,

前,央视网发声“年龄不应是违法犯罪挡箭牌”。

媒体问:“校园为何存在巨大安全死角”?

学校霸凌事件已经有无数次报道了,每一次都是触目惊心,为什么会屡次发生?为什么就不能杜绝?

学校不是应该学习知识的地方吗?小孩子有纠纷可以理解,但是为什么会演变成这么恶劣?

这类的事件中,有孩子的责任,有家长的责任,还有学校的责任。不过,最大的还是孩子的责任,但是往往处理案件时,学校是最大的担责方,其次是家长,孩子因为年纪小,只是教育,事实上并没有什么处罚。

因为孩子犯下的错,由别人给他承担后果了,所以孩子不以为然。因为没有伤到筋骨,家长和学校也并没有特别在意。

事实上,孩子犯下的错,应该由他自己去承担相应的后果,这样效果会更好。

以往霸凌事件,孩子犯错,除了赔礼道歉、承诺不再犯之外并没有别的处罚,家长也就是做相应的经济赔偿。虽有处罚但也就是息事宁人,家长也并不会觉得自己负不起这个责,花了钱也就觉得赎了罪、扯平了。

所以在很多家庭眼里,就算欺负了别人,最多也就是道个歉,赔点钱了事,有钱有权家里的孩子就更有恃无恐了。

今天还看到微信问一问热点话题:“孩子参与校园欺凌,家长该负责任吗?”

其实要把这个问题解剖开来。孩子有参与校园欺凌这一行为倾向,家长应该负责,自己孩子为什么会这样?

但是对于孩子已经施行的欺凌的具体行为,就不能允许由家长来负责,应该让孩子自己去负责。

让家长去负责,家长就是孩子的护身符,就等于是A做下的违法犯罪行为由B去承担责任,这就是颠倒黑白,妨碍司法公正,纵容A继续违法犯罪。

而让孩子去承担自己行为导致的后果,才能让父母重视管教孩子,让他们不要抱着自己去替孩子承担罪责的心理,才能让他们重视防止子女违法犯罪。

如果父母爱孩子,为了避免孩子走上歧路,那就会更加管教好,否则,犯罪了无法开脱,那自己更可能会失去孩子,承担的痛苦更多。

所以让家长负责,不应该是事后的道歉、担责和赔偿,管教好自己的孩子才是他们应该担的责。

要让孩子和家长都认识到,在学校欺凌别人,就像徒手去拿烧红的火钳一样,孩子去拿了,那自己势必就要被烫得哇哇叫,留下疤痕。而父母只能教育好孩子不要去拿,孩子真去拿了,父母也无能为力。

而能够推动这一切的,就是《未成年保护法》的内容。

现在的时代,信息膨胀,小孩子的心性和情感早已经不是以前的时候了。小孩子有纠纷是难免,但是偶尔的小打小闹和长期频繁主观的欺凌完全是两回事,也是非常容易定性的。

所以,对于这种长期的,故意而为的欺凌事件,就不应该姑息,应当单独立法。对于故意施行的未成年犯罪行为也是一样。

否则,《未成年保护法》就像是防烫手套、免死金牌一样,会纵容一些人恣意妄为。

还有就是学校了。

现在的学校都被经营成赚钱机构了,要么就只注重成绩,早把国家宣扬的全面发展抛诸脑后了。

甚至,对于教育机构,也可以像医药反腐一样,有关部门去了解了解,他们都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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