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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交往3个月男友订婚,男方将她名字写在买房合同上,分手后,女子誓不还

 四季视野 2023-10-12 发布于北京

江苏男子与相恋不久的女友订婚时,为显诚意,将买房合同上加上了女友的名字。没多久,女友与他分手了。分手后,他要求变更买房合同,这个前女友却说:“这是你主动送的,我为什么要还?”

小金家庭殷实,商人父母,所以他找对象特别讲究,就图人家漂漂亮亮能生财。后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小袁,小金第一眼就被小袁精致的瓜子脸迷倒了,顿时决定非她不娶。


于是小金开始疯狂追求小袁,3个月后小袁终于点头接受了这个条件优越的宝贝男友。两人举行了隆重的订婚仪式,小袁家里还热情买下了一套价值336万的房子,而且主动提出把小袁的名字也加在房屋合同里。

其实房子的首付和按揭都是小金在出和还,小袁一分钱都没付过。

哪知,订婚后两人常常发生磨合问题,小袁觉得彼此不合适,主动提出分手。小金虽然舍不得,也只能同意分手。但他觉得房子上的小袁名字纯属订婚的礼仪,现在礼成何体统?

于是,在分手后,小金要求小袁在合同里删除自己的名字,因为当初加她名,是订婚仪式需要,现在分了就没这个必要了。

但小袁不仅不同意,还负隅顽抗要房子,声称这是小金送她的礼物,更是对对方冷嘲热讽:“房子是你送我的订婚礼,我凭什么退还?退了以后我的安全感怎么保障?分手又不是我的错,你自己后悔吧!”

小金气到不行,这小袁明明纯粹图钱不是真心喜欢自己,怎么还歪曲事实、理直气壮要房子?于是他愤怒地告上法庭,要求合同恢复原样。

法院判决小袁必须退房,因为她和小金从未登记结婚,房子不属共同财产,她无权分得。小袁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好聚好散,再见不难。

可没想到,曾经相爱的人却为了房子撕破脸。

但不得不说,小袁的算盘也太响了。

有些人就是拜金、虚伪,表里不一,与这样的人恋爱,迟早会吃亏。小金实在侥幸,没有与对方走进婚姻。其实,因为性格不合分开的人有很多,当初两人相爱,男方将女方的名字加进房产证上,也无可厚非。但不管何时何地,自爱自立的女生,在分开以后,会主动归还不该自己拥有的东西,活得坦坦荡荡。

爱情本是一件美好幸福的事,若是掺杂了太多其他的利益关系,或许就变得可憎了。

这个故事也让人有所反思。

1. 两性关系需要互相尊重和理解,不能以物质利益作为唯一目的。

2. 婚姻关系的建立需要双方深入了解,不能匆忙订婚或结婚。

3. 处理两性关系和财产纠纷时,应本着平等、理性的态度,不能加重对立。

4. 婚前恋爱中,还是要慎重处理“礼物”的给与,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5. 面对感情变故,双方都需要保持理性和大度,处理后续事宜,而不是发泄情绪或采取极端做法。

6. 我们需要更多理解、包容与反思,而不是谴责、指责。只有这样,才能推进两性关系的进步。

人与人之间存在分歧是正常的,但我们应以理性、宽容的心态面对。相信通过沟通,我们可以化解很多似是而非的敌对,使这个社会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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