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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孟灏:刘秀集团豪族属性新探(下)

 老玉米棒 2023-10-15 发布于广东

作者:吴孟灏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集刊》2022年第2期

三、刘秀集团豪族的武力及区域控制力

学者多将两汉之际刘秀集团的凝聚、东汉政权的建立,与豪族密切关联。如余英时指出,东汉政权的建立实以士族大姓为其社会基础,刘秀集团之所以能在群雄并起的形势下获得胜利,除刘秀个人身世及其所处客观环境较为有利外,和士族大姓之间取得更大程度的协调,显然是重要原因之一。所谓刘秀集团以豪族为基础,最重要的是豪族能够给予刘秀集团以切实支持,其中武力是最直接、最强力的支持,豪族武装尤其南阳豪族武装被认为是刘秀集团的武力支柱。

不过日本学者的相关研究动摇了这一认识。木村正雄认为,刘秀集团赖以为基础的主要是河北豪族势力。五井直弘认为与豪族相对的民众,是刘秀集团获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刘秀一度拥有的“铜马帝”称号是最好注脚。小嶋茂稔强调在东汉建立过程中,郡县制统治机构的重要性。上古浩一对小嶋之说作了修正,认为掌握地方行政组织的豪族阶层,是东汉建立的主要依靠力量。中国学者也注意到河北突骑在刘秀统一战争中的作用。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豪族武装并非刘秀集团武力的骨干。在研究日趋深入的同时,原本作为问题核心的豪族武力反而出现缺位。本文将关注点重新聚焦于豪族武力,考察豪族在刘秀集团内的实际地位和作用。

首先以史料记载相对丰富的耿纯为例,分析刘秀集团豪族武力存在实态。《后汉书·耿纯传》载:

耿纯之父耿艾在王莽时仕至济平尹,更始立,又被委任为济南太守,耿纯曾游学长安,仕为纳言士,表明耿氏为仕宦之家。耿纯为李轶看重,又以其钜鹿大姓的身分,承制拜官授节,“令安集赵、魏”,体现了耿氏在钜鹿乃至赵、魏的影响力。真定王室是河北地区重要的政治势力,刘扬称耿纯为“真定宗室之出”,耿纯之母当出自真定王室。能与汉代地方诸侯王家族婚姻,耿氏势力不能小觑。总之,耿氏为钜鹿地区极有影响力的大族。

《后汉纪》载:“耿纯率宗族二百余人,老者载棺而随之,及宾客二千人,并衣襦迎公(刘秀——引者注)于贯。”耿氏宗族、宾客的人数,与《后汉书》《东观汉记》记载相合。据此,可估算两汉之际耿氏宗族武装具体规模。以五口之家来计算,耿氏一族有40余个家庭。以一户一丁计算,其中的青壮年,也就是可以充当士兵的人数不超过50人。两汉时期客的地位呈明显下降趋势,约2000人的耿氏宾客可以理解为耿氏的依附人口,应包括部分依附宾客的家属。不过在现有史料条件下,难以区分宾客和家属,若以极端的计算方式将这2000人全部视为胜兵者,加上耿氏宗族,耿氏豪族武装规模应超过2000人。以耿氏宗族武装规模,与刘秀集团在河北立足时期的兵力进行比较,可观察豪族武力在刘秀集团的地位和作用。

刘秀初徇河北,并无太多部属相随。王郎起兵后,河北“郡国皆降之”,刘秀处境更加艰难。直至到达信都,刘秀才稍获喘息之机。之后他接受信都太守任光建议,募发河北各地奔命充实实力,军势复振。当时刘秀军队主体由河北州郡常备兵和募发奔命兵两部分构成,不过难以确知具体兵力。耿纯投靠后,刘秀“拜纯为前将军,封耿乡侯,、宿、植皆偏将军,使与纯居前,降宋子”。《后汉书·邓禹传》载,“光武自蓟至信都,使禹发奔命,得数千人,令自将之”。《铫期传》载,“期为裨将,与傅宽、吕晏俱属邓禹……禹以期为能,独拜偏将军,授兵二千人……使期别徇真定宋子”。可知当时拥有2000人的铫期所部,是刘秀麾下邓禹部的一支偏师。虽然进占宋子是铫期所部与耿氏宗族武装共同参与的军事行动,不过考虑到耿纯率族人投降是单独事件,则2000人的军队规模是当时刘秀集团可以实施独立作战的单位。换言之,耿氏宗族武力是刘秀旗下较重要的一支武装力量,耿纯甫一投降就被任命为前将军可为注脚。不久,刘秀“众稍合,乐附者至有数万人”,在河北站稳脚跟。在刘秀队伍壮大到数万人后,耿氏武装的重要性下降。随着刘秀集团进一步发展,耿氏武力的作用继续减弱。也就是说,除最初加入刘秀集团的阶段,耿氏武装在其中并不突出。鉴于耿氏在豪族武装中的代表性,刘秀集团其他豪族武装的情况,应与耿氏类似。

其次,我们对两汉之际豪族武装作一总体考察,关注豪族武装的控制范围。两汉之际的豪族武装常以占据城市为目标,如:

刘秀集团的钜鹿人耿纯、昌城人刘植,“各率宗亲子弟,据其县邑,以奉光武”。但需注意,耿氏、刘氏能够占据城市,都有其他力量配合。耿氏进占宋子时,刘秀另“使期别徇真定宋子”,刘植兄弟除宗族宾客外,尚“聚兵数千人”。当然更多的豪族只能盘踞在自建营堡、屯聚、坞壁中,如:

综观上述记载,两汉之际豪族武装多只能控制一城,或更小的营堡、屯聚。这些豪族往往只具备自保能力,一旦有更强大的政治势力介入,基本无力抵抗,多数选择迎合新的政治势力,小部分则被消灭。前述钜鹿耿氏、昌城刘氏、鬲县五姓、舞阴大姓李氏、关中诸营堡、冯鲂等均降于刘秀、刘玄,马宠、田绀父子、夏长思、赵纲等即被消灭。总之,如果不与其他政治势力联合,或得到大的政治势力庇护,豪族多只能控制县一级的势力范围,并且这种控制在外部强势压力下显得比较脆弱,多数豪族无力与刘秀集团这样的大型政治势力相抗衡。

豪族武装实力相对有限,在东汉统一战争中作用亦有限,且很难在刘秀集团内部系统维持。豪族宗族并不适合随军行动,是以举族投入刘秀集团后,不堪征伐的普通族人被安置在固定区域生活。如耿纯家族被安顿在蒲吾;刘之子未随刘秀军活动,而是生活在南阳;刘秀娶阴氏后,也让她返回南阳。随着刘秀集团壮大,豪族武装被不断稀释,最后以个人形式分散在集团中。

刘秀仰赖豪族,根本目的是借助豪族实现和巩固自身在基层的统治。因此,可将关注点转向豪族的地方社会支配能力,观察其对刘秀集团掌控地方社会的辅助作用。南阳和颍川是刘秀集团核心成员最主要的两个来源地,上列统计样本中来自两地的共有24人,他们多数或可确认出身豪族,或有证据可推测出身豪族。深得本地豪族支持的刘秀,理当在南阳和颍川较顺利地建立稳固的统治,但两郡归于刘秀集团控制都经历了反复。

更始时期主政南阳的是王常,“更始西都长安,以常行南阳太守事,令专命诛赏,封为邓王,食八县,赐姓刘氏。常性恭俭,遵法度,南方称之”。王常应在南阳实现了较有效的统治。刘秀于更始三年六月称帝,九月更始政权崩溃,而王常直到建武二年夏才归降刘秀。如果像先行研究所揭示的,南阳是刘秀集团的核心区域,那么至少在更始政权崩溃后,南阳应当很快归顺刘秀。更始政权崩溃后,“更始诸将各拥兵据南阳诸城”,延岑“始起据汉中,又拥兵关西,所在破散,走至南阳,略有数县”,显然建武二年南阳未归于刘秀,而是被更始部将和延岑所占据,并且王常已丧失对南阳的控制。如果此时南阳没有立刻归顺刘秀,还有更始部将、延岑阻挠的原因,那么建武二年邓奉叛乱,刘秀集团“暴师经年”,则显示豪族在协助刘秀全面控制南阳方面作用有限。

《后汉书·刘茂传》载:“歙从父弟茂,年十八,汉兵之起,茂自号刘失职,亦聚众京、密间,称厌新将军。攻下颍川、汝南,众十余万人。光武既至河内,茂率众降,封为中山王。”即建武元年,刘秀因刘茂归降而占据颍川。建武八年,刘秀西征隗嚣,颍川借机叛乱,不过很快被平息,这次叛乱是由豪族主导的。南阳、颍川叛乱的出现及结局,既表明两地支持刘秀的豪族无法协助刘秀集团稳定地方统治,两地反对刘秀的豪族同样无力抵抗刘秀集团的兵锋,又表明刘秀集团并不特别依靠豪族巩固地方统治。综上所论,随着刘秀集团的壮大,豪族武装之于刘秀集团的重要性日益下降,豪族只是刘秀集团的重要根基之一。

综上所论,可归纳豪族与刘秀集团的关系。其一,刘秀集团豪族成员一般难以随附宗族,不仅有个人意愿的原因,更受现实条件的制约。一方面,举族而动在两汉之际不易实现,特别是异地任官的豪族成员难以携宗族赴任;另一方面,豪族普遍安土重迁,不愿轻离故土。如果豪族成员的乡里不与刘秀集团的活动、统治区域相重合,那么豪族与刘秀集团的结合很难发生。刘秀集团核心成员中,确定宗族最初即与刘秀集团紧密结合的有邓晨、刘隆、寇恂、耿纯、刘植5人,可能的有邳彤、盖延、王梁3人。豪族与刘秀集团结合是一个动态、复杂的过程,豪族既可能与本族成员一起加入刘秀集团,也可能先不加入,之后再以本族成员为媒介加入;当然也不排除豪族先加入再脱离的情况。

其二,两汉之际豪族实力有限,给予刘秀集团的支持同样有限。宗族组织经历秦的打压,至西汉得到恢复,在两汉之际尚处发育阶段;东汉宗族观也不如后世宽泛,仍较严格地遵守五服规定,使得豪族宗族和依附人口规模都不大。正因受限于人数规模,当时豪族多只能维持对单一城市或者堡壁的统治。刘秀是南阳豪族,但更始政权覆灭后,南阳并未降于刘秀,原因即在于此,南阳豪族实际无力支配一郡之地,导致除在河北发展初期,刘秀集团壮大后并不特别依赖豪族实行统治。至于豪族宗族与刘秀集团结合后,宗族武装与非战斗人员首先分开,因为宗族武装人数有限,所以逐渐补充其他兵源,所谓宗族武装也就名不副实了。但宗族武装的指挥权一般会在该族内传递。

总之,豪族很难举族追随刘秀,豪族武装并非刘秀集团、东汉政权的主要武力,刘秀也不特别依赖豪族支配地方;伴随刘秀集团的发展和东汉政权的建立,豪族势力的重要性逐渐下降。刘秀集团的豪族性质并不鲜明,东汉初期政权的豪族性质也不明显。

四、刘秀建立东汉政权的依靠力量

刘秀集团是一个纠合各种力量、各方势力而形成的强大政治势力,所依靠的力量牵涉广泛,本文择要述之。

豪族对于刘秀建立东汉发挥的作用,虽没有先行研究所强调的那么重要,但不能否认豪族在这一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其一,豪族精英多在刘秀集团中充任军事将领、行政主官,构成东汉官员的主体,豪族群体可谓刘秀集团最重要的人才基础;刘秀在大量收编铜马等民众武装后,更需要能领兵作战的将帅。其二,豪族能为刘秀集团提供物资支持,如京兆大族王丹献麦千斛给邓禹所部。其三,即便两汉之际豪族因自身发展限制,地方影响力有限,但仍具备一定实力,能协助刘秀管控地方。如冯异凭借家族影响力,不仅以郡掾身分监理颍川五县事务,后更说降五县共同投降刘秀。其四,在与王郎战争期间,河北豪族武装是刘秀集团较重要的军事力量。

刘秀接纳豪族力量一个比较明显的措施是,对于率领宗族武装的豪族领袖,均给予较高等级的将军号。耿纯、刘植先后率领宗族宾客投入刘秀集团,刘秀即拜耿纯为前将军、刘植为骁骑将军,又拜多名耿、刘族人为偏将军。大约同一时期,以信都郡投降的太守任光、都尉李忠、信都令万修,分别被委任为左大将军、右大将军、偏将军;以和成郡投降的太守邳彤,被任命为后大将军。在河北自立时期,刘秀给予豪族领袖与郡县官员相同的将军号,可见对他们的重视。

在建立东汉的过程中,各地豪族是主要征讨对象,但刘秀对待豪族的方式仍以抚循为主。如冯异在三辅,先是“布威信。弘农群盗称将军者十余辈,皆率众降异”;又击破延岑,“诸营保守附岑者皆来降归异”。再者冯异以“兵食渐盛,乃稍诛击豪杰不从令者,褒赏降附有功劳者,悉遣其渠帅诣京师,散其众归本业”,后又击破吕鲔,“营保降者甚众”,较好贯彻了刘秀的方略。又如鬲县五姓反,逐其守长,吴汉并不急于兴兵讨伐,而是“移檄告郡,使收守长,而使人谢城中”,采用抚循方式平息这次豪族叛乱。但刘秀对待豪族也不是一味抚循,随着形势变化,他的手段也日趋强硬。《华阳国志》载:

余英时认为:“按吴汉这次之所以不能仿其降五姓之例,而光武也认为'事宜必克’者,实因天下初定,大姓拥兵自保之风不容再长,故不能不以武力镇压之。”此后,终光武一朝,组织化豪族叛乱不再见于史籍。

其实,刘秀的军事力量也是纠合各方而形成的。以河北时期为例,信都、和成、渔阳、上谷等郡的州郡兵,刘植、耿纯的豪族武装,刘扬的真定王部曲,铜马等平民武装降众,谢躬率领的更始部众,都是这一时期刘秀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刘秀初到河北,并无随附军队。信都、和成两郡在王郎兴起后,仍忠于更始政权,因此成为刘秀在河北最早掌握的武装力量。刘植、耿纯率宗族武装分别占据昌城、宋子奉迎刘秀,也是刘秀集团早期重要的武装力量。渔阳、上谷骑兵因彭宠、耿况决意支持刘秀,以六千人马取得“击斩王郎大将、九卿、校尉以下四百余级,得印绶百二十五,节二,斩首三万级,定涿郡、中山、钜鹿、清河、河间凡二十二县”的战绩,是刘秀扭转河北局势的关键战争之一。真定王刘扬有部众十余万,刘秀为争取这支力量,不仅以刘植劝降,还娶刘扬外甥女郭氏,双方“置酒郭氏漆里舍”,“击筑为欢”。蒲阳之战后,为降服铜马等民众,刘秀先“封其渠帅为列侯”,后“自乘轻骑按行部陈”。

刘秀于河北纠集的军事力量中,较易被忽视的是由原更始尚书令谢躬所率领的部众。《后汉书·吴汉传》载:“更始遣尚书令谢躬率六将军攻王郎,不能下。”可见谢躬所部是由更始政权所遣攻击王郎的军队。关于谢躬所部规模,《后汉纪》称“更始武阴王李秩据洛阳,尚书谢躬据邺,各十余万”,不过据《后汉书·吴汉传》,消灭王郎后,“躬既而率其兵数万,还屯于邺”,与《后汉纪》所载有差别。这十余万兵士应是更始政权在河北军事力量的总和。在刘秀袭杀谢躬前后,投降刘秀的河北更始将领有大将军吕植、冀州牧庞萌、振威将军马武等,都与谢躬有统属关系。《后汉书·庞萌传》载:“更始立,以为冀州牧,将兵属尚书令谢躬。”《后汉书·岑彭传》载:“更始大将军吕植将兵屯淇园,彭说降之,于是拜彭为刺奸大将军。”对此,李贤注引司马彪《续汉书》补充:“时更始尚书令谢躬将六将军屯邺,兵横暴,为百姓所苦。上先遣吴汉往收之,故拜彭为刺奸将军。”可见吕植当为谢躬所统六将军之一。《后汉书·马武传》称其“拜为振威将军,与尚书令谢躬共攻王郎”。由此可推知谢躬当为更始政权在河北军事的统帅。

收服谢躬所部,极大缓解了刘秀在河北面临的王郎军事压力。刘秀在河北最初的基地信都郡,一度为王郎势力所占领,后“更始遣将攻破信都”,谢躬所部发挥了主要作用。平定王郎政权后,除谢躬先后屯据的邯郸、邺城外,更始政权在河北委任冀州牧庞萌、幽州牧苗曾、上谷太守韦顺、渔阳太守蔡充等,即此时河北地方行政由更始政权主导,也侧证在消灭王郎过程中,更始所部发挥了重要作用,谢躬部自然成为刘秀的心腹之患。刘秀至少两次图谋消灭谢躬所部,甫一消灭王郎,“及世祖拔邯郸,请躬及武等置酒高会,因欲以图躬,不克”;后以吴汉、岑彭设谋袭杀谢躬,夺取邺城,以兼并其所统的更始部众。刘秀即位,以吴汉为大司马,所举吴汉功劳即有诛谢躬,称“然吴将军有建大策之勋,又诛苗幽州、谢尚书,其功大”。由此可见袭杀谢躬、兼并所部之于刘秀集团的重要性。

刘秀亦将民众整合为可依靠的力量。赵翼《廿二史札记》载:

刘秀凭借宗室身分,在两汉之际“人心思汉”的社会背景下,获取民意支持,并以之为基础将民众整合为集团力量,统一天下。不过实际情况要复杂许多。陈苏镇指出:“新朝末年出现'汉家当复兴’的谶语,但赤眉、绿林等农民暴动最初并未受其影响。舂陵宗室和绿林豪杰共同建立更始政权后,一度出现'海内豪杰翕然响应’的形势。但刘玄君臣暴虐无能,很快又失去民心,使天下分崩离析。刘秀在这样的形势下崛起于河北,并未得到民意的广泛支持……'刘氏旧泽’没能为刘秀提供太多帮助。”刘秀想要发挥“刘氏旧泽”的政治文化优势,面临诸多不利。他仍以谶纬为工具,以证明天命在己,尽可能将宗室成员身分的政治文化优势发挥出来,扩大自身影响力,特别是争取民心,从而有效整合民众力量。

更始时期,已有利用谶纬显示宗室身分的政治宣传操作。《后汉书·冯衍传》载更始帝刘玄:

这与关于刘秀夺取天下的格式化书写如出一辙,刘秀即位祝文云:

由此可得出两点认识,一是刘玄宣传天命在己的开展时间较早,传播范围较广,更始二年已传播于并州地区;二是刘秀有关天命的政治宣传用语、口号与刘玄一脉相承。这是因为刘秀与刘玄都是宗室成员,且早期政治、军事经历高度重合,刘秀通过继承和利用刘玄政治宣传的“遗产”,有效克服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快速建构政治宣传体系,有利于自身承继更始政权法统、收服更始残部。总之,正如陈苏镇所言,为了巩固自身统治,“刘秀一面采取措施加强皇权,一面又高擎汉室大旗,大力宣扬汉家当复兴、天命在刘秀等神秘观念,坚持将东汉的建立说成西汉的复兴,将东汉开国之君说成汉室中兴之主,以强化和凸显自己的特殊身份和经历所包含的政治文化优势”。

若从社会和政治关系网络分析刘秀身世,除宗室身分外,刘秀还兼具更始集团成员、南阳地方社会成员、豪族成员等多重身分,这些身分都在不同程度、不同领域帮助他纠合力量。关于刘秀利用自身更始集团成员身分纠合力量,陈苏镇已有论述:“新末之更始,颇似秦末之张楚,虽昙花一现,却有首事之功,是新莽既亡而东汉未立的两三年间法统正朔之所在。舂陵宗室则是连接刘秀与汉家血脉的纽带。因而刘秀接收更始政权和舂陵宗室的残余势力,具有重要象征意义。它意味着刘秀已接替刘玄成为舂陵宗室的领袖,从而继承了更始政权的法统,接过了兴复汉室的大旗。”刘秀能顺利继承更始政权法统,除了历史渊源及与更始较近的血缘关系外,他积极行动、主动争取也是要因。更始政权覆亡后,刘秀立即下诏“封更始为淮扬王,吏人敢有贼害者,罪同大逆”。刘玄被赤眉杀后,刘秀将之葬于霸陵。反观俘获刘玄的赤眉,许诺“更始降者,以为长沙王。过二十日者,不受”。刘玄如期投降后,竟欲杀之,后经刘恭固争,才勉强封刘玄为王。两相比较,刘秀自然更易继承更始政权法统。

在两汉社会结构发展中,邻里乡党关系是重要一环。刘增贵指出:“在古代聚落的基层结构中,邑里成员关系密切……形成休戚相关的共同生活圈……事实上,乡党之重要性不下于亲族。”刘秀特别重用南阳人,当时已有“选补众职,当简天下贤俊,不宜专用南阳人”的言论。且刘秀似乎对南阳籍将领比较信任,很少生疑。陈苏镇已论述其中原因:“刘秀作为舂陵宗室的成员和刘的胞弟,在追随他的南阳人中有较高的号召力,其自信当由此而来。”南阳地方社会成员的身分,为刘秀带来南阳乡人的效忠和力量。

刘秀的豪族身分对纠合豪族力量有所助益。刘秀出身豪族,熟悉豪族社会文化,能够比较恰当地协调处理与两汉之际豪族的关系,不仅容易获取豪族普遍信任,还能更准确把握分化、瓦解、安抚、团结、管理豪族的关键所在。如建武十五年的度田严重损害豪族利益,激起大规模叛乱,“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攻劫在所,害杀长吏。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青、徐、幽、冀四州尤甚”。为平息叛乱,除武装镇压外,刘秀还采取分化瓦解的方式,“遣使者下郡国,听群盗自相纠擿,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叛乱平息后,刘秀“徙其魁帅于它郡,赋田受禀,使安生业”,以分散他们的力量,阻断发展势头。

当然两汉之际割据格局中,刘秀所处客观环境较为有利。建武七年,隗嚣迫于刘秀的军事压力,称臣于公孙述。荆邯鉴于时局发展形势游说公孙述,从其言论中可窥视刘秀所处的有利环境:

荆邯所言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此前公孙述、隗嚣均抱有偏安一隅的想法,使刘秀得以“专精东伐”,无腹背受敌之虞,从而比较从容地占据了山东之地;二是他预测平定山东后,刘秀必然“兵且西向”,建议公孙述乘刘秀在山东统治尚不稳固且用兵隗嚣之际,早做东向准备,与刘秀决战。荆邯的谋划,因蜀人及公孙光“不宜空国千里之外,决成败于一举”的“固争之”,而不得施行。假使公孙述、隗嚣没有在刘秀“专精东伐”时隔岸观火,或者公孙述力排众议,坚决执行荆邯的计划,那么刘秀统一战争的进程必然更加艰难。公孙述、隗嚣当然不可能主动为刘秀创造战略优势,但他们的保守策略客观上使刘秀处于相对有利的环境。其他如更始遣谢躬率军讨伐王郎,拥有精锐骑兵的上谷、渔阳最终倒向刘秀等,都构成有利客观环境。

刘秀集团之形成,纠合了豪族、民众、更始残部、南阳乡人等各种力量。质言之,刘秀建立东汉所依靠的是包括一切有利因素在内的综合力量,同时有利的客观环境也加快了统一进程。

五、刘秀的政治身分再论

在古代王朝政治关系中,皇帝居于最核心的位置,外戚、宦官、官僚等均围绕着皇帝。一般来说,这些成员距离皇帝越近,二者利害关系就越一致。刘秀瓦解刘扬、郭氏等宗室外戚势力,是东汉初政治史研究的重要内容。关于此,可从两个方面再作讨论,一是刘秀成功瓦解刘扬、郭氏势力的方式;二是东汉初期度田事件牵涉对刘扬、郭氏势力的瓦解。

如果以刘秀集团内部矛盾的演变脉络为线索,建武六年是一个具有转折意义的年份。伴随吴汉拔朐,“山东悉平”,东汉政权不再腹背受敌,对手只剩下西南、西北的公孙述、隗嚣和卢芳,外部环境获得极大改善。以此为契机,刘秀开始着重处理内部问题,加强中央集权、抑制豪强的措施频繁出台,如建武六年“初罢郡国都尉官。始遣列侯就国”;建武七年“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接连罢郡国都尉官、轻车、骑士、材官等,是为了削弱地方军事力量,防止地方割据势力死灰复燃。至于令诸侯就国,则是为了加强对他们的监管。笔者认为这也是刘秀着手解决集团内部郭氏势力威胁的重要举措,但此前尚未引起学者重视。

河北虽是刘秀建立东汉的根据地,但在平定河北过程中,刘秀与当地势力发生过极为激烈的冲突。刘秀以更始大将身分徇地河北,最初比较顺利,“所到部县,辄见二千石、长吏、三老、官属,下至佐史,考察黜陟,如州牧行部事。辄平遣囚徒,除王莽苛政,复汉官名。吏人喜悦,争持牛酒迎劳”。王郎起兵后,形势陡变,“赵国以北,辽东以西,皆从风而靡”。以致平定王郎后,刘秀虽收得吏民与王郎文书数千章,却不得不烧毁了事,以“令反侧子自安”。当然在此期间,刘秀在河北也不乏支持者,刘植、耿纯举族从征,信都、和成、上谷、渔阳等郡也先后归顺刘秀,其中刘扬武装是刘秀讨平王郎、与谢躬相持的重要力量之一。《后汉书·刘植传》载:“时真定王刘扬起兵以附王郎,众十余万,世祖遣植说扬,扬乃降。世祖因留真定,纳郭后,后即扬之甥也,故以此结之。乃与扬及诸将置酒郭氏漆里舍,扬击筑为欢,因得进兵拔邯郸,从平河北。”刘扬的归附为刘秀反击王郎提供了条件。而为争取刘扬,刘秀与其甥女结下政治婚姻,亦可见其重要性。

不过,次年刘扬即意图作乱,“复造作谶记云:'赤九之后,瘿扬为主。’扬病瘿,欲以惑众,与绵曼贼交通”。此时,刘扬虽已无十余万之众,但“扬弟临邑侯让及从兄细各拥兵万余人”。一旦刘扬反叛,刚刚立足的刘秀集团势必遭受沉重打击。危急关头,刘秀赖以平叛的是耿纯。耿氏为钜鹿大族,与真定刘氏保有婚姻,耿纯也正利用这层关系成功平乱,“纯从吏士百余骑与副、隆会元氏,俱至真定,止传舍。扬称病不谒,以纯真定宗室之出,遣使与纯书,欲相见……扬自恃众强而纯意安静,即从官属诣之,兄弟并将轻兵在门外。扬入见纯,纯接以礼敬,因延请其兄弟,皆入,乃闭悉诛之,因勒兵而出。真定震怖,无敢动者”。但刘扬潜势极大,刘秀为安抚他们,不仅未宣露刘扬之罪,还以怜其“谋未发”为由,封其子刘得为真定王。不久,更立郭氏为皇后。经此,刘扬势力转变为郭氏势力,继续存在于刘秀集团中。从刘秀不断强化的安抚来看,这一势力实力强大,而刘秀与郭氏势力之间的关系不够紧密。

“云台二十八将”中,除景丹、万修、刘植已死外,只有耿纯和邳彤在建武六年就国。耿纯因平刘扬叛乱之功,成为连接刘秀与郭氏势力的关键人物;邳彤可能出身河北信都大族。建武六年就国的两位刘秀集团核心成员,都出自河北地区,与郭氏势力相关。《后汉书·耿纯传》载其就国前,刘秀言:“文帝谓周勃'丞相吾所重,君为我率诸侯就国’,今亦然也。”刘秀引文帝谓周勃之语,典出《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意思是让耿纯如周勃一样作为诸侯就国的表率。事实上,耿纯对于刘秀令其就国并非没有不安。建武六年,“上令诸侯就国,纯上书自陈,前在东郡案诛涿郡太守朱英亲属,今国属涿,诚不自安。制书报曰:'侯前奉公行法,朱英久吏,晓知义理,何时当以公事相是非!然受尧舜之罚者不能爱己也,已更择国土,令侯无介然之忧。’乃更封纯为东光侯也”。耿纯换封之举,一定程度上表明君臣之间缺乏信任。建武八年刘秀再度起用耿纯,或许是因为其对郭氏势力的处理比较理想,是对耿纯政治配合的褒赏。耿纯是刘秀少数再用的功臣之一。

建武九年,阴后之母及弟阴忻被盗匪劫杀,刘秀“甚伤之”,遂追封阴后之父阴陆及阴忻为列侯,并在诏书中称:“吾微贱之时,娶于阴氏……以贵人有母仪之美,宜立为后,而固辞弗敢当,列于媵妾,朕嘉其义让,许封诸弟。”宠爱阴氏之情,溢于言表,全然不顾当时郭皇后的感受。但如将此事置于彼时郭氏势力已较妥当处置的背景下,刘秀的行为当可得到解释。上述事件不仅揭示了刘秀瓦解郭氏势力的意图,更展示了他致力于集团内部整合的一面。

东汉初年度田事件牵涉刘秀处置郭氏势力。学者一方面强调刘秀不断加强中央集权,另一方面又强调刘秀实属豪族阶层,其统治措施多为维护豪族利益,其间不无矛盾之处。守屋美都雄特别注意光武帝度田引发了严重的豪族叛乱,提出度田失败迫使刘秀松动了限制豪族的统治方针,以此为契机,东汉政权逐步豪族化。嗣后,度田事件作为东汉初期统治政策转变标志的历史意义,大体固定下来。随着研究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度田没有失败,在很大程度上动摇了原先度田失败导致东汉初统治政策转向的结论。从史书记载考察,既往研究未揭示的是,度田事件卷入了建武太子废立事件,涉及刘秀最终瓦解郭氏势力。刘秀在建武八年、九年的行为均表明其处理郭氏势力较为顺利,不过对于刘秀而言,废郭后及其所生的太子刘强,才代表郭氏势力的最终瓦解。陈留上计吏事件是引发度田事件的关键史事:

此事亦见于《后汉纪》:

两书对事件具体经过的记载大体相同,但叙述意图有所区别。细绎文字,《后汉书》只表达了揭示度田奸状被发现的经过,《后汉纪》在文末处多了“由是帝弥重阳也”一句。胡三省主张这是“为立阳为太子张本”,即通过渲染明帝的才干,为立其为太子造势。其实对明帝的颂扬出现很早,《东观汉记·明帝纪》已有体现:“(明帝)幼而聪明睿智,容貌壮丽,世祖异焉,数问以政议,应对敏达,谋谟甚深。”明帝因“聪明睿智”为刘秀所“异”。在前述陈留上计吏事件中的表现,明帝的确可称“应对敏达,谋谟甚深”。是以武英殿聚珍本《东观汉记》将搜集到的陈留上计吏事件佚文置于“世祖异焉”之前,连缀成篇。《后汉书·明帝纪》中并无相应内容,但书中可以找到明帝其他“应对敏达,谋谟甚深”的表现:

公卿诸侯王“皆曰”与明帝“独对”形成鲜明对比,表现出明帝的“聪明睿智,谋谟甚深”。综上所论,不论度田的目的与成败,着眼于史书文本角度的观察,都提示我们度田事件与刘秀改立明帝为太子之间存在关联。

建武六年诸侯就国和度田事件中刘秀为明帝张本,其背后都指向一个关键史实,即刘秀的政治身分是皇帝。河地重造、小嶋茂稔指出,在东汉史研究中,刘秀作为皇帝的一面被湮没在其豪族身分之下。这便是史家之前描述东汉初历史图景中出现矛盾的根本原因。事实上,既往研究大多忽略了在东汉政权建立过程中,刘秀的政治身分已经从豪族一员转变为皇帝,皇帝才是他最主要的政治身分。作为皇帝的刘秀从维护皇权的根本目的出发,不会轻易偏向任何政治势力,并不是豪族阶层的代言人。陈苏镇细致勾勒了刘秀对郭氏势力的整合,但他认为刘秀处理郭氏势力,是为将天下托付给以阴氏为代表的南阳势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刘秀作为皇帝的角色。刘秀瓦解郭氏势力,虽然无法完全排除南阳势力卷入的可能性,但其中确实没有出现太多南阳豪族的身影,基本是由刘秀自己主导的。学者在东汉初历史研究中存在一定顾此失彼、自相矛盾之处,其重要原因是多使用政治集团学说,导致研究视野受限。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政治集团学说的最大缺陷在于,个体政治人物“其在历史分析的过程中,往往首先被贴上了某党的标签,不由自主地呈现出一种单向度、平面化的政治形象,其一切的政治活动都被后世史家置于放大镜下细心揣摩,发掘其背后的微言大义,被认为或隐或显地服务于某一终极性的政治目标”。以往对刘秀政治身分的观察就陷入这样的误区。起兵之初,刘秀无疑具有显著的豪族或南阳豪族政治身分;随着东汉建政,他的政治身分也随之发生转变。但研究者在政治集团学说影响下,仍将其豪族或者南阳豪族政治身分代入观察,自然出现疏失。

刘秀在整个东汉王朝建立过程中,主要处于或构建了三个政治关系网络。刘秀出身南阳豪族社会,自然处于南阳豪族的政治关系网络中。新末起事以前,这一网络几乎笼罩了刘秀的全部政治生活。起事后至刘遇害期间,此网络对刘秀仍极为重要。之后,他在河北自立,建立起以自己为中心的刘秀集团政治关系网络。无论是南阳豪族网络,还是刘秀集团网络,都带有浓厚的私人关系色彩。称帝以后,刘秀逐步建立了以自己为核心、具有公权色彩的官僚化网络——东汉政权政治关系网络。这一网络与刘秀集团网络联系紧密,并有相当部分的关系就是刘秀集团网络的直接转变。这一时期,刘秀集团网络虽没有立刻离散,但逐渐式微,成员大多转入全新的东汉政权网络。东汉政权网络最终取代刘秀集团网络,成为刘秀政治活动最主要的网络。总之,刘秀在东汉初年所实施的统治政策都以维护皇权为根本目的,他的皇帝政治身分及东汉初期社会的皇权性质,在豪族研究中必须受到重视。

东汉社会无疑经历了豪族化过程,但东汉初的社会依然笼罩在皇帝威权之下,以往认为东汉政权在初期就已经豪族化的观点需要再审。刘秀主要政治身分是皇帝,由此对东汉初豪族的思考也必须重新置于皇权背景之下。更重要的是,东汉社会豪族化的时间节点被推迟,需要重新考虑此后东汉社会豪族化的基本脉络,重新确认东汉社会豪族化的关键时间点,东汉皇权和豪族权力的政治地位升降和实力对比,也需要重新审视。

结  语

通过对刘秀集团核心群体的细致分析,主要得到两点认识。其一,虽然刘秀集团核心群体中豪族出身者占据优势,但是豪族成员并不一定与其宗族保持一致,受交通条件制约、乡梓情结影响,刘秀集团成立之初,集团核心群体中的豪族成员大都是单身加入。其二,两汉之际,豪族尚处发展阶段,实力相对弱小,不仅其武力在刘秀集团内重要性不高,而且亦无力单独支撑刘秀集团掌控地方。

东汉初期刘秀的统治措施,尤其是度田事件中刘秀整合集团的努力,反映了皇帝是刘秀的首要政治身分。刘秀集团及东汉政权初期虽带有一定豪族色彩,但其底色仍是以刘秀为核心的皇权体系。东汉初期毫无疑问是皇权社会,对于这一时期豪族的认识应以此为前提。

在皇权强势的东汉初期,豪族只是东汉王朝众多支持势力中较为突出的一支。相较于政治层面,两汉之际豪族给予刘秀的实际支持可能更加侧重经济方面,刘秀坚持抑压豪族也主要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豪族与刘秀的经济矛盾,在东汉统一战争以及东汉初年社会经济亟须恢复的历史背景下,无疑被进一步放大。统一战争的胜利需要源源不断的战争物资,社会经济生产秩序的快速恢复则以人口和土地为重要基础。豪族本身就是两汉之际大土地所有者的主体,这一时期动荡的社会环境更使豪族的营堡、屯聚、坞壁等据点成为人口、物资的集聚地。限制豪族是王朝在争夺社会经济资源时所必然采取的手段。

从长时段来看,东汉一代,豪族的政治权力无疑经历了一个发展上升的过程,豪族在东汉政治中愈发强势。作为当时社会上最具活力和潜力的阶层,处于上升期的豪族,其政治、经济、文化实力不断积累,很大程度上,东汉豪族在政治上的兴起是一种历史必然。从西汉中后期开始,豪族普遍恢复和成长为大土地所有者,不断巩固在经济上的优势。这就使东汉时代豪族的发展途径更加政治化,豪族如要谋求家族的进一步发展,更需要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客观具备的文化优势,使豪族精英成为官员的主体,一定程度上主导了东汉官僚系统的运行。虽然前辈学者对刘秀集团、东汉初期政权豪族性的认识存在一定疏失,但他们仍准确把握了东汉初期统治集团主要成员出身豪族的特质。东汉豪族政治开启的契机即在于此,伴随着东汉建政,部分豪族成员在东汉政权中占据重要位置并跻身东汉政治中枢,东汉豪族政治由此产生。

(作者吴孟灏,系南京审计大学审计文化与教育研究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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