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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籤證釋卷第二苕上沙門

 陈明飞982 2023-10-15 发布于福建

玄籤證釋卷第二

苕上沙門 智銓 述

四正論今意。即第四正解。

○一念。天台一念心法。不論六七八。用大論意。即指現在一剎那諸識為一念也。

○體廣位高。玅樂云。一念心起徹實相底。故名為高。具足諸法。故名為廣。又即權而實。故名為高。即實而權。故名為廣。

○三諦一心。始終心要云。中諦統一切法。真諦泯一切法。俗諦立一切法。舉一即三。非前後也。

○止觀委悉。在止觀第五卷。

○法華三昧等分三。初二句明十界十如為本經宗旨。次二句明界如為一期佛教旨意。末二句明界如為摩訶止觀觀法精髓導首也。

○法華三昧。荊溪云。摩訶止觀。法華三昧異名。又天台自有法華三昧懺。文句云。法華三昧者。攝一切法歸一實相。

○一經樞鍵。時舉法師云。十如為今經三周開權顯實正體。玅樂云斯經之樞鍵。

○一代教旨并佛出世意。詳解云。一代時教。宗歸法華。法華開顯三千實相。是諸法之大旨。眾流之歸趣也。後玄云法華總括眾經。而事極於此。佛出世之本意。諸教法之指歸。

○十法成觀。即初觀不思議境。次真正發菩提心等。輔行云。為知玅境為九乘本。稱本脩九。方堪入位。是故名為十乘玅觀。又十乘法。只一不思議境。何者。由玅諦境。起四弘誓故。輔行云。復以所觀顯於能觀。玅境義成。玅觀斯立故。又玅觀成即破法徧等。故云成觀精髓。

○十不思議。止觀中初觀陰境。次煩惱病患等。總有十境。皆開十乘。故有十不思議。而煩惱等由觀陰發。又餘九境仍用三千空假中玅三觀觀之。成不思議境。故十如為十不思議導首。

○介爾心起。輔行云。言介爾者。謂剎那心。無間相續。未曾斷絕。纔一剎那。三千具足。又云介者弱也。謂細念也。

次釋即正釋。分二。初別名。次通名。初別名又二。初玅法。次蓮華。初玅法又二。初釋法。次釋玅。初釋法又二。先舉南岳分三(云云)

○殃掘。具云殃掘魔羅。此云世間現。增一阿含云。殃掘害母逐佛。佛度成阿羅漢。又如來成道六年說殃掘經有四卷。第三卷中佛問云何為一學。殃掘說偈答。從一至十。經云云何名為五。所謂彼五根。是則聲聞乘。斯非摩訶衍。所謂彼眼根。於諸如來常。決定分明見。具作無減脩。乃至身根準知。云何名為六。所謂六入處。乃至所謂意入處。明說如來藏。不起違逆心。淨信來入門。止觀第七下云彼是九法界眼根也。於如來常者。九界自謂非真。如來觀之即佛法界。無二無別。無減脩者。觀諸眼一心三諦圓因具足無缺減也。了了分明見。照實為了了。照權為分明。三智一心中。五眼具足圓照。明了了見佛性也。輔行三十一卷明。六自在王性清淨。大品廣乘品文。

○一切法趣等。大品第五十二知識品中云。一切法趣色。趣受想行識。是趣不過。何以故。色受想行識畢竟不可得。云何當有趣非趣。十二處十八界亦如是。今準立云一切法趣眼等。故一切法趣眼。能所皆假。眼尚不可得。一切法亦不可得。能所皆空。趣不趣不可得。即不住二邊正顯中道。止觀第二記。輔行第八卷。

○兼帶。華嚴兼也。帶含方等般若。

○普賢觀經。是法華結經。普賢現身為行者說懺悔法。行者得是六根清淨。身心歡喜。無諸惡相。心純是法。與法相應。復得百千萬億旋陀羅尼。又云見十方諸佛各申右手摩行者頂作是言。善男子。汝今讀誦大乘經故。乃至如此妄心從妄想起。如空中風。無依止處。如是法相不生不沒。何者是罪何者是福。我心自空。罪福無主。一切諸法皆亦如是。無住無壞。如是懺悔。觀心無心。法不住法中。諸法解脫。滅諦寂靜。如是想者名大懺悔。玅樂云。計有能觀。名為我心。有我心故。能所不亡。我所若空。罪福無主。能所盡故。故心無心法不住法。

○淨名云見阿閦佛品中。爾時世尊問維摩詰。汝欲見如來。為以何等觀如來乎。維摩詰言。如是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又諸佛解脫等。是問疾品中文。華嚴云。晉譯華嚴第十一卷。如來林菩薩說偈云。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輔行二十一卷解釋。

○是法界故。荊溪云。法界是三諦全分。故不動退。

○隨喜。文句云隨順事理。無二無別。喜是慶慶人。玅樂云事理秪是權實。即隨順開權顯實之事理也。止觀第三記輔行第五卷。

大師廣分別。

○若廣眾生法等。詳解云。今問諸者不一之辭。答。諸字訓於。即語助也。又問十界因果攝法周足。何得又云及一切法。答。拾遺記云。一切法者。即是假人實法。及以依報。各有性相體力作因緣本末究竟等法也。是知上云因果通言十界。今云一切法者。即十界中各具十如是法。界界互具。乃成千如矣。又問須約一往通論。有何所以。答。玄文廣明千如玅旨。正約眾生法說之。一往通論十界皆名眾生。則千如義備也。

○不通於佛及唯在因。詳解云此二句。釋上二往局義。以眾生法二往言之。正在於因不通佛界。唯在九界。故不通於佛。既不通果佛。及唯在九界之因。故云及也。

○理體無差。理性三千是同。差約事用。事用三千有差。佛從事說。三千全得。圓住上。分得三千。乃至凡夫但是理性。

○止觀十法。止觀第五卷上。輔行第二十卷。

○止觀第六記輔行第二十六卷。

○十如。輔行言十如者。南岳讀文皆以如為句末故也。

○一家相承。謂天台一家宗承是法性宗。一家宗旨是性具宗也。

○邐迤。謂非同別教次第邐迤之言。故云雖也。

○互融三諦。複疎三諦即詳解明體一互融三諦。及名隨德用三諦。輔行云未委分別。故名為踈。更廣分別。故名為複。非一二三而一二三。如後明三法玅中明。不縱不橫。輔行第五卷明。名為實相。大論第十八卷明。又云諸法實相。滅一切觀法。

○兩義。謂互融複疎兩義也。

○三十三身。觀音三十二應。連菩薩身則有三十三。若玅音共三十八身。

○止觀第五記。輔行二十一卷。

○止觀不思議境。止觀第五記上。

○十數皆依法界。十數是能依。法界是所依。十法分齊。又此十法各各因各各果。不相混濫。十皆即法界。又此十法一一當體皆是法界。

○如前(云云)。即互融複疎二義。

正解法相。

○一界十界百界千如。輔行二十一卷廣明十界互具明一念三千。

○且依兩義。謂九界權。佛界實。是兩義也。

○相即如向。即十界互具是相即義。佛尚亦不說。謂互具相即界界互融。故佛亦不可說(云云)。且依顯說。謂九權佛實。當界自位。皆準事造。故是顯說。

五總歎。

○略歎廣歎。經云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即略歎二智。即歎諸佛二智。舍利弗吾從成佛來等。即歎釋迦二智。即廣歎也。

○重頌中等。文句云初十七行半頌長行。後三行半略開三顯一。動執生疑。就開顯二。初諸佛顯實。次釋迦開三。又三。初一行正明開三。次佛以二句正斥三乘皆虗偽。次眾生兩句出立三之意。意是權引。離諸苦故。非為真實。但是方便門耳。

○廣約五佛。文句云從如是玅法下。是正廣說。文為二。初明四佛章。廣上諸佛權實。二明釋迦章。廣上釋迦權實。

○長者付子。文句云今我所有下。第四正付家業。追指昔日大品領教所委。有廣略般若共不共法。是汝所知。即是汝有。

七引證。殃掘經增一阿含三十一卷。世尊聞殃掘殺人。將欲害母。滿千人數。即往放光照彼山林。殃掘見光語母言。此是何光。母告曰。此非日月火光明。此光極清明(云云)。殃掘聞佛音響。歡喜。即放母逐佛。殃掘白言。住住沙門。世尊告曰。我自住耳。汝自不住。殃掘說偈言。去而復言住(云云)。佛復以偈言。世尊言住。不害於一切(云云)。殃掘便說偈。尊今為我故。而說微玅偈。乃至今禮沙門跡。即求作沙門。佛曰善來比丘。即時殃掘便成沙門。佛說偈汝今剃頭。結滅成大果。又殃掘第一卷云。舍衛城北。有婆羅門女。名跋陀羅。生一子名一切世間現。年十二。色力人相具足第一。從摩尼跋陀羅學。彼師暫受王請。留世間現守舍。其師母年少端正。見世間現即生染心。前執其衣。世間現白言。仁今便為是我之母。如何尊處而行非法。懷愧避去。彼婦欲心熾盛。即以指攫體。以繩自縊。時摩尼跋陀還家見婦。問言誰為此事。婦答言是世間現。欲行非法。強見陵逼。摩尼跋陀語世間現。汝是惡人當殺千人。可得除罪。世間現奉命。即殺千人。又告言殺一人取一指作鬘。冠首而還。遂殺千人少一。其母念子饑送食。世間現思惟令母生天。即執劍欲前斷命。世尊知時。如鴈王來。殃掘見佛來。捨母。我今當殺沙門瞿曇。世尊示現避去。殃掘說偈言。住住大沙門。白淨王太子。我是殃掘魔。今當稅一指(云云)。世尊為說偈言。住住殃掘魔。汝當住淨戒。第三卷佛問云何為一學。殃掘說偈從一增至十。佛歎善哉殃掘。汝來比丘。即成沙門。殃掘白言世尊。我今尋聲即得阿羅漢果。四禪為四果。即無聞比丘事。

○普超經。大唐內典錄中普超三昧經三卷。今大藏中只有西晉竺法護第二譯普超三昧經四卷。第四卷中第十一心本淨品文。與此所引同。

通解。

○相以據外等。大論云易知故名為相。如水火相異則易可知。無行經稱不可動性。性即不改義。又性名性分。種類之義。又性是實性。此十界陰。俱用色心為體質。力者堪任力用也。作者運為建立。若離心者更無所作。因者招果為因。亦名為業。緣名緣由。助業皆是緣。尅獲為果。習因獲習果。酬因曰報。習因習果通為因。牽後世報。若作等。止觀第五上云。本末悉從緣生。緣生故空。本末皆空。此就空為等也。又相但有字。報亦但有字。悉假施設。此就假名為等。又本末互相表幟。覽初相表後報。覩後報知本相。初後相在。此就假論等也。又相無相。無相而相。非相非無相。報亦如是。一一皆入如實之際。此就中論等也。

○夢中因果。圓中統一切法。舉中三法具足。引安樂行夢釋。不合不散。輔行第五卷初明。

別解。

○四番。止觀分四類。一三惡趣。二三善趣。後二類同此。

○迦葉等千人。增一阿含第十五卷文。大論十四卷亦略引。第五記。輔行二十一卷。

○以脩為性。謂若約理性。則本有法。不可改移。如理性三千。非佛非天人所作。故此中明四趣性。是明染中惡性。乃以脩為性。即是以脩惡。而為性惡也。正法念經云。如畫師手畫出五彩黑青赤黃白正簡非理性之性。

○涅槃二十三。大涅槃經高貴德王品之五。

○大經第八。大涅槃經第十三文字品。

○俱舍同類因。頌云能作及俱有。同類與相應。徧行并異熟。許因唯六種。業境中。輔行三十五卷。

○書云雖悔可追。夏書五子歌末云。弗慎厥德。雖悔可追。注云可追。言不可追也。今不用彼意。故云可追及也。

○此四趣及十界之十。謂四惡趣。及四趣各具十界。皆有十如也。

○相表清升表樂為相。安樂色心。升出色心。五戒十善為作。善愛取為緣。果是善習果。

次辨二乘。

○性非白非黑。止觀中解脫為性。五分為體者。亦是色心。以戒為色。餘者為心。分為支分。五法和合為法身。身即體也。無繫為力。道品為作。慧行為因。大集云慧行者。即是四諦十二因緣真空正觀。緣理斷惑。故名慧行。行行者。即是九想背捨等對治無漏也。緣事起行。對治破諸煩惱。故名行行。

○無作戒即聲聞無作戒也。無漏淨禪即根本淨禪。觀練熏脩。無漏慧。四聖諦慧。

○盡無生智。毗曇云盡智者。謂我知苦乃至知道。無生智者。言我知苦不復更知。乃至我脩道不復更脩。輔行二十五卷明。

○中含二十七。即中阿含第三十卷。福田經明學無學人二十七第五記。輔行二十一卷云。若入無餘。無生處故。故名不生。又云今此無漏唯果無報。是故無漏不受來報。即不生義也。

○方便土三義。正從第二真似立方便名。如法數明。

○大經第五。大涅槃經四相品之二。觀行小異。藏二乘析空。通二乘體空也。

菩薩佛。

○前性相等即佛因。下文明三菩薩相性體(云云)。若別證道。即可說相即緣因。性即了因。體則正因也。

○因緣如止觀等。智慧為因。福德為緣。止觀第五上明。

○第二義及佛界。別十住在第二義。圓七信在佛界。

○未斷伏生。第二類未斷。初一類未伏。俱生方便。若伏斷者。第二類是伏。第三類是斷。俱生變易。

○簡次第不次第。初地別次第。初住圓不次第也。約下釋究竟等。謂約下釋佛界究竟等作之。以明初地證道同圓之三諦也。二土通明變易。謂方便實報二土皆明變易也。五人不同。初一類藏二乘通三人。皆生方便。二土位行不同者。謂第二類伏別惑者。亦生方便。第三類斷別惑者生報土。

佛界。

○佛界十法。此與文句中約位釋同。故文句相性體唯約性說。玅樂釋云。以初三唯理。位定在凡等。而此三亦本有性德。有二科。初三以對三軌。餘七成就三軌。

○淨名云。菩薩品彌勒章。淨名訶云。若彌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一切眾生皆亦應得。所以者何。一切眾生即菩提相。輔行云菩薩乃證得之道。既即眾生。故無所得。

○禪定三昧。梵語禪那。此云靜慮。大論例飜定。又飜思惟脩。又云正心行處是三昧。天台飜三昧為調直定。

○智應具三等。即智三理三行三也。謂本有三。即理性三因也。智三即三德妙解福即行也。行三即三德妙觀(云云)

○次釋本末中。謂上文分科云。餘七成就三軌。此科前應云先釋力作因緣果報。次釋本末。

○大論八十疑悞。在八十八卷中。

○我今所獻食。大涅槃經純陀品。純陀說偈云。我今所奉食。願得無上報(云云)。三賢十聖。仁王經上卷波斯匿王說偈。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土。

○初文中等。却指前正釋中先標佛地文。

○因緣生死等。攝大乘論釋第十卷。有方便生死。因緣生死。有有生死。無有生死。又十四卷明六種清淨中。第三清淨云。由除七種生死故。輔行云。一分段生死。(三界果報)二流來。(有識之始)三反出。(背妄之始)四方便。(入滅二乘)五因緣。(初地上)六有後。(第十地)七無後。(金剛心)第七記。輔行二十九卷。

一人種一人耘。大論二十九卷云。復次五波羅蜜植諸功德。般若波羅蜜除其著心邪見。如一人種穀。一人耘除眾穢。令得增長。果實成就。

○皆有十法也。即性相體等。

○現生後。謂現報生報後報也。

○大瓔珞經。即菩薩瓔珞經。有十三卷。此引是第八卷中。第五記。輔行二十一卷。

○賢聖集末詳。五文。即何者一段。并四復次。

○下無升見上。此用唐譯俱舍頌。在第十一卷。又論云。然下眼不能覩上界。上地非其境界故。

○唯至法華體方是即。謂由開顯。體不二故。方名為即。

○無隔異者。開九界即佛界。當體全是。其體不二。故無隔異。

○三以偈結中正結云多意者。前籤云一代教旨於茲攢矣。佛出世意於茲辨矣。故此中以一代經律論要偈。結顯十如是法。以見施開等意也。

一切眾生即滅盡定。此圓寂滅定。非小乘事滅盡定也。

七佛通戒偈。增一阿含四十四卷佛說七佛禁戒偈。毗婆尸佛偈。忍辱為第一(云云)。式詰佛偈。若眼見非(云云)。毗舍佛偈。不害亦不非(云云)[1]世樓孫佛偈。譬如蜂採華(云云)。拘那含牟尼佛偈。執志莫輕咲(云云)迦葉佛偈。一切惡莫作。當奉行其善。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釋迦佛偈。護口意清淨。身行亦清淨(云云)彌勒佛偈。口意不行惡。身亦無所犯(云云)

○增一第一卷初梵天欲天悉集。彌勒告諸菩薩等。勸勵諸族姓子等。受持增一尊法(云云)。時阿難告優多羅曰我今以此增一阿含囑累汝(云云)。何以故。此增一阿含出三十七道品。及諸法皆由此生。大迦葉問阿難。云何增一阿含乃能出生三十七道品(云云)。阿難報言。且置增一阿含。一偈之中便出生三十七道品及諸法。迦葉問何等偈(云云)。阿難便說諸惡莫作(云云)。所以然者。諸惡莫作是諸法本。便出生一切善法。以生善法心意清淨。是故諸佛世尊。身口意行常脩清淨。迦葉問阿難云。增一阿含獨出生三十七道品及諸法。餘四阿含亦復出生乎。阿難云且置四阿含義。一偈之中。盡足諸佛之教。及辟支佛聲聞之教。所以然者。諸惡莫作。戒具足禁清淨之行。諸善奉行。心意清淨。自淨其意。除邪顛倒。是諸佛教。去愚惑想(云云)廣佛法。

○亦約顯說。如前云佛界實九界權。且依顯說。

○十如中委明。疏有四釋。初用十法界釋。次約佛法界釋。三約離合釋。四約位釋。彼第二釋。即此果佛法也。

廣心法。

○一切眾生具三定。大涅槃經第二十五卷云。上定謂佛性。故言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中定。一切眾生具足初禪。下定十大地心數定也。第五記。輔行二十卷。

○上能兼下。佛性上定。故能兼下。二句三諦具足。輔行云。既云佛境界。心具三諦。又法界秪是三諦異名。

○一念心起。止觀云言一念。不同世人取著一異定相一念。乃是非一非異。而論一耳。譬如眠法覆心。一念之中。夢無量世事(云云)。荊溪云。剎那心無間相續。三千具足。又大論云。心有二種。一者念念生滅心。二者相續次第生。總名一心。以相續次第生故。雖多名為一心。則知天台一念。非定第六剎那一念矣。

○千法皆三。謂眾生千法。五陰千法。國土千法也。

○縱橫乃至非縱橫。止觀第五卷上。先約四性問。次答中。初橫破。次縱破。三亦橫亦縱破。四非橫非縱破。如玄文自他共離推破。即橫破也。次縱破者。初句以三千四計為生。次句以四句推三千巨得為滅三四準知。生滅乃至非生非滅相望名竪也。亦縱亦橫者。於豎四句一一計橫也。非縱非橫者。單約雙計被破。便謂俱離生三千法。俱合尚不能生。俱離云何能生耶。四句推不可得。故脩得境不可思議。

○止觀中說。止觀第五卷上。初如意珠。次三毒惑心。三夢喻(云云)

○若理若脩等。止觀第五卷上觀不思議境中分四大科。初理性不思議境。次脩德不思議境。三結成三諦等。四舉如意珠等以譬於境。

○同申此旨。玄第七卷下。明本門十玅竟。第七卷末即釋蓮華喻。

次釋玅分二。初正釋。次料簡。

○中含第三。中阿含第五卷師子吼經云。阿難見諸比丘。便作是語。諸尊者速詣講堂。今尊者舍利子當在佛前而師子吼。若尊者舍利子所說甚深。息中之息。玅中之玅。如是說者。諸尊及我得聞此。善受持。又云有梵行在佛前說舍利弗輕慢我。世尊即喚舍利弗問。汝輕慢梵行耶。舍利弗白世尊言。若無身念處者慢人。我身念處者。云何慢人。如截角牛。至忍溫良。隨處不犯。

○又四十三無諍經云。佛言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於涅槃(云云)。又云莫求欲樂乃至為凡夫行。是說一邊。亦莫求自身苦行。乃至無義相應者。是說二邊。又云有聖道八支。即中道也。有稱有譏無稱無譏。乃至有諍無諍。故云歷一切法。

○又四十九小空經云。阿難比丘若欲多行空者。彼比丘莫念村想。莫念人想。當數念一無事想。彼如是知空於村想。空於人想。然有不空。唯一無事想。若有疲勞。因村想故。我無是也。若有疲勞。因人想故。我亦無是。唯有疲勞。因一無事想故。若彼中無者。以此故彼見是空。若彼有餘者。彼見真實有。阿難行真實空。不顛倒也(云云)。乃至若欲多行空者。莫念無量識無所有處想。當念一無想心定(云云)又婆沙。是迦旃延子造。有八十二卷。禪中善根等。謂四禪中成滿煖等善根。煖等觀四諦證果。得五分法身也。

○又約部者。上約教簡。此下約部簡也。又約本者。上約迹簡。此下約本簡也。

○通釋二玅。待絕名為二玅。尅實而言。止一絕待。但先判後開。先論相待玅。開即相待是絕待玅矣。故籤云以此俱絕。對前稱待。所待未會。會方名絕(云云)。詳解云所待玅者。以法華之玅。形四時為麤。以四時之麤。形法華為玅。前四時為所待麤。法華為能待玅。絕待玅。絕前諸麤。無復形待。故名為絕。相待論判。出前三教四時之上。絕待論開。復能開前令皆圓玅。

○此經唯論二玅。輔行云判今法華。唯具二玅。故法華中唯論二玅。更無非待非絕之名。又云唯有待麤成玅。更無待玅成麤。

○故迹門十玅等。與本門十玅稍異。如籤第八上。明權實中問答料簡(云云)

○相待。詳解上卷云。彼此互形曰相。以他望曰待。

○常無常等者。謂滿□□□具三教。三俱名大。小唯三藏。故云大小可爾。而常無常不同大小。無常一往通二教。若約含中真諦。則通教能通常理。故云常等仍含(云云)

○淨名云。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輔行云不有不無。義通四教。今簡去藏教。故是滿字。佛樹亦曰道樹。菩提樹等。從此得道等故。既降。證得擇滅。見於諦理。離生死法。名甘露滅。斷德成也。發得真道能斷之智。名覺道成。智德成也。滿大玅者。方等般若是滿。大是涅槃。玅是法華。

○第一記。輔行第二卷。大品十二。在大論六十五卷中。

○不應對三教。三教即通別圓。謂他部經有以藏半對三教滿。今法華部教純圓。則前四時及通別。皆為所對麤。故云不應對三教。

○一往。謂下料簡方(剋取)相待玅義。此中尚寬。故云一往。

○為鈍根弟子。中論第一卷緣起文。

○不生不滅帶不帶。方等般若時不生不滅帶生滅。唯法華不生不滅不帶生滅。亦且一往。謂實論唯第四句圓是利。故且一往。

○通上中下根。輔行云四地為上。六七為中。八九為下。故中根帶即空下根帶假別教亦然者。謂別教亦有帶空帶假入中。故云亦然。

絕待玅。

○第五記。輔行二十三卷。

○無所可待亦無所絕。輔行云。絕體既徧。無所可待。又云絕諸待竟。絕還自絕。

○華首經。大唐內典錄有華首經。又有華手經。今大藏中只有華手經十卷。

○今玅不因麤。謂法華開顯玅。即麤是玅故不因麤。

○中論以絕破待。謂龍樹以絕待玅觀。以破相待緣生法。故中論唯有絕而無待也。今且引絕以證絕待玅。

○待絕俱玅。等謂此經要論二玅。故待絕俱玅(云云)。由待知下釋上非碩異意。

○覺觀即尋伺。是言語加行。故言語從覺觀生。

○第六記。輔行二十七卷。

○玅悟之時等。止觀第五卷下。明得悟四句須引來。

○經意須雙明。謂經意須判須開。故須雙明。輔行云。故法華中唯論二玅。雖雙理無異趣。向云由待知玅。玅體是絕。絕亦無寄。玅體無二。又圓中約時。待絕俱玅。故無異趣。此部得二玅。唯約法華迹理論二玅。望前四時三教。須判須開。又以部望部。一向唯玅。故此部有二玅。

○本迹雖殊不思議一。詳解云。本迹久近雖殊。三千三諦不思議一也。

○迹猶名麤。輔行云。若以迹望本。亦可互形。今謂本迹是事。猶可互形。二玅約圓迹理。迹理本理無二。不可互形。

次別釋。

○義各攝於心佛眾生。上文云。迹之絕玅。玅上眾生法。乃至觀心玅玅上心法。今觀心既附迹本門。不另開章。故云義各攝於心等三法。

○五心足也。謂圓五根力。乃至開圓三解脫。

○標章中二十智。在後明智玅文。從一世智。乃至第二十玅覺智。今文無二十數。

釋境。

○一部三玅。即心法佛法眾生法三玅也。

○四十二因緣。輔行云。迷理之本。所謂無明。無明為因緣之首。故通別惑並約因緣。

○十二因緣。法界次第初門云。通稱因緣者。十二法展轉能感果。故名因。互相由藉而有。謂之緣也。因緣相續。則生死往還無際。

三仙二天。外道本源。有一迦毗羅。二漚樓僧佉。三勒沙婆。二天謂摩醯首羅天毗[1]緯天。第十記。輔行三十九卷。

○正法念。即正法念處經。有七十卷。第五卷中。有畫師喻六道由心業出。

○十二牽連。菩薩瓔珞經十二因緣。名十二牽連。又名十二輪。展轉不窮。猶如車輪。輔行云三世[2]擊續。故名牽連。瓔珞第四。菩薩瓔珞經第十因緣品云。爾時具行菩薩作是念。一切諸法因緣相生。因緣相滅。從初發意乃至成佛。一一觀了諸法之相。爾時過行比丘即起白佛言。如我所學十二因緣甚深之法。我今當說。無明緣行便生十二。行緣識便生十二(云云)。乃至有緣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復生十二。彼經總有十番九箇十二。以未來二支合說故也。今籤言十一番者。以連本十二因緣說故也。則有十箇中間。故成一百二十也。[3]點謂點慧。覈性賦云孰癡孰點。

○婆沙雜犍度。迦旃延子造毗婆沙。毗婆沙此云種種說。又云廣解。犍度此云法聚。以氣類相從之法聚為一段。有八犍度。雜居第八。此中引文。在第十七卷雜犍度人品中。

○四句中。初句因能起果等。謂現三因能起未來二果故。次句因能生果等。謂過二支是因。能生現果故。羅漢果不復起因故。第三句。謂除過二支羅漢死陰。是除第二句相。既以過現法為第三。即簡初句未來果相。故云除前二句相。取過現果。對初句未來果看。及餘等。對次句羅漢說。

○法身經。亦雜犍度人品所引阿含中法身經。

愛取至老死亦復如是。謂因是緣起。即愛取也。從因所生。即是有也。從和合生。謂生老死也。

○如前。即前引事所事等。

○支數多少。謂二三五二不同也。俱舍。此是唐譯俱舍。頌云三煩惱二業。七事亦名果。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二。此四句是以略攝廣。故論云。應知緣起雖有十二。而二三為性。三謂惑業事。二謂因果。就中又二。初兩句正明相攝。下兩句釋妨。妨曰。何故過未略。而現在廣。釋曰。由中可以比知。現在為中故也。第三記。輔行十三卷。

○十二時。是評家說。四種色根。五色根中。除身根也。歌邏羅此云凝滑。初七日也。阿浮陀亦頞部曇。此云疱。二七日也。卑尸此云凝結。三七日也。伽那亦羯南。此云凝厚。四七日也。波羅奢訶。此云形位。五七日也。

○三陰。謂受想行。愛增廣名取。初生愛名愛。

○一剎那十二緣。尊者奢摩達說。

○俱舍連縛等。唐譯俱舍云。一剎那。二連縛。三分位。四遠續。止觀第七記。輔行三十卷。又在三十四卷。

次料簡問答中。籤文分二。初明此中料簡。次彼料簡下出彼文料簡。又四。初約增數釋十二因緣。次次文又下料簡十二支徧三界。三又婆沙中下料簡無色界有色。四論又譬下譬十二因緣樹。

○薄拘羅不識頭痛。論者婆拘羅所說。我於佛法中出家。年過八十。不曾有小頭痛。何況身病(云云)

○老不立支。謂老附死支。不別立耳。

○復有說立不立。論具云復有說者法起時生能使此法相續成立。老死能使不相續不成立。

○又約增數釋。在婆沙十八卷中。

○現八支攝過未。謂現五支攝屬未來。現三支攝屬過去也。過現七支攝現未。謂過去二支現三支攝。五現支未來二支攝。三世各二。論云過去因果。現在因果。未來因果。復有七種等。論云七種。所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八種所謂識以至有。九十十一。指他處說。

○大經增數文同婆沙。大涅槃云。或說七種。謂識名色六入觸受及愛取。或說八種。除無明行及生老死。其餘八事。或說九種。如城經中除無明行識。其餘九事。或說十一。如為薩遮尼犍子說。說除生一法。其餘十一。或時具說十二。

○評者。大毗婆沙論是諸羅漢同集。而有四大羅漢為評家正義。一世友。二玅音。三法救。四覺天。

○毗婆闍婆提說等。在婆沙六十五卷中。二四六人。論云欲色界命終生無色界。或經二萬劫色斷。或經四萬劫色斷。或經六萬劫色斷。或經八萬劫色斷。若無色界命終。還生欲色界。久遠斷色。還與色相續。如是入無餘涅槃界。久遠滅行。亦應還與行相續。欲令無如是過。故說無色界有色。

○說無者勝。謂育多婆提也。三法隨逐。謂壽煖識也。四句分別。論云色續色。色續無色。無色續無色。無色續色(云云)

○論又譬等。在婆沙十八卷中。

無生因緣。

○四句破假等。謂自性。他性。共性。無因性。衍門四性推檢法也。一切有為緣生法。若破性執。乃名世諦。世諦三假。於相猶存。若破此相方名真諦。故天台云。世諦破性。真諦破假。假破即相空。性破即性空。

○無明體相等。金光明經空品疏云。無明體相兩句。明本[1]牲不有不無。是中觀境。妄想因緣兩句。是假觀境(云云)。上明生空觀境不善思惟兩句。疏云是生法二空觀境。此兩句明假觀。前不善思惟。致今名色。今不善思惟。復有未來生死。此中引意皆證無生。

辨異可知。謂圓人觀生死即本有涅槃。故涅槃本非生死。如藤本非蛇。通人觀無明本空。本空非無明。亦如藤非蛇。

○不思議因緣。

○界外法。前二界內十二因緣。此下界外十二因緣。為別圓人說也。

○華嚴偈。兩教俱用。圓造即具。別造謂生也。

○假實國土。假即眾生假名。實即五陰實法。此二是正。國土是依。

○或言阿黎耶等。止觀第五上云。他人云一切解惑真妄依持法性。法性持真妄。真妄依法性也。攝大乘云。法性不為惑所染。不為真所淨。故法性非依持。言依持者阿黎耶是也。無沒無明盛持一切種子。

○略述兩計。謂地論人自性計。攝論人他性計也。餘兩共無因不敘。

○法則有始。大論引經云。佛語諸比丘。眾生無有始。無明覆愛所繫。往來生死。始不可得。

○冥初二十五諦。數論外道。立二十五冥諦。從冥初生覺等。藏教所明正因緣破此計。故云不出(云云)

○破此如止觀中說。止觀第五卷下。

○四句推無明。止觀第五中。破地師法性生一切法。即初句。破攝論即次句。餘兩句略。更就譬檢云。為依心故有夢。依眠故有夢。眠法合心故有夢。離心離眠故有夢(云云)

○無常等四對治。謂無常苦空無我。對治常樂我淨四倒。故云四對治。復是顛倒。謂無常等四。依如來法身說。復為界外四倒。

○緣相生壞。論文是緣因生壞。而言相者。或別有意。究竟一乘寶性論第三卷云。聲聞辟支得大力菩薩。為證如來功德法身第一彼岸。有四種障。一者緣相。二者因相。三者生相。四者壞相。緣相謂無明住地。即此無明住地與行作緣。如無明緣行。無明住地緣亦如是故因相謂無明住地緣行。即此無明住地緣行為因。如行緣識。無漏業緣亦如是故。生相謂無明住地緣依無漏業因。生三種意生身。如四取緣有漏業因而生三界。三種意生身生亦如是故。壞相者。謂三種意生身緣不可思議變易死。如依生緣故有老死。三意生身緣不可思議變易死亦如是故。

○第三記。輔行十三卷。

○還如界內十二因緣。寶性論云。又如煩惱染。無明住地亦如是。如業染。無漏業行亦如是。如生染。三種意生身及不可思議變易生死亦如是。今文無明愛取即煩惱染。行有即業染。名色等并生死即生染也。

○義意大異。輔行云。而與界內。其體永異。

○八自在我。一能示一身多身。數如微塵。二以塵身滿大千界。三以大身輕舉遠到。四現無量常居一國。五諸根互用。六得一切法如無想。七說一偈經無量劫。八身如虗空存沒隨宜不窮。

○即事顯理。大集云。一切法者。名為佛法。一切法即十二因緣。菩提者亦十二因緣。

○大經云。大涅槃經師子吼品云。觀十二因緣智。凡有四種。下智觀者不見佛性。乃至上上智觀者。見了了故。得阿耨菩提道。以是義故。十二因緣。名為佛性。佛性者即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為中道。

○二十五云。章安疏云。文分三。初唱中道。次如是中下。明能破生死。三以是義下。結是佛性。章安云。明不生不死中道之義。無明有愛下。但中間。只是行識名色六入等。何以云有生老死耶。解云。後文云現在世識名未來生。現在六入等名未來老死。中間即是生死。義言中道者。兩因夾一果。一果居中。如此論中。方是玅中破生死義。云何只以因緣因果不生不滅名為中道。今作易解。無明與愛即現過見煩惱道也。點煩惱道即般若。中間是苦道。即是法身。法身即中道。若是中道。則無生死。無生死。故名破生死。第三結為佛性。既是中道寧非佛性。

○寶篋經。大方廣寶篋經中。無十二支三觀文。恐是文殊師利問經。此經正明支支三觀義。去來品在上卷第八品。文殊白佛言。來者何義。去者何義。佛云來者向義。去者背義。若無向背。不來不去。是聖行處。來者癡義。去者不癡義。非癡非不癡。是聖行處。來者有為。去者無為。無有為無無為。是聖行處(云云)。又云來者我義。去者無我義。非我非無我。無來無去。是聖行處。乃至來者有義。去者無義。非有非無是聖行處。

○又下文中道品。即第九品。文殊白佛。佛說無二法故。一切聲聞緣覺菩薩竝無疑惑。悉知中道。乃至凡夫亦能生信。佛言無明無二。以無二故。成無三智。此謂中道具[1]是真實觀諸法。行無行無二。以無二故成無三智。文殊此謂中道具足真實觀諸法。識非識乃至老死非老死。無二亦如是。文殊若無明有者是一邊。若無明無者是一邊。此二邊中間。無有色。不可見。無有處。無相。無相待。無標相。文殊此謂中道。行識乃至老死亦如是。此中道具足真實觀諸法。諸法無二。無二有何義。謂末陀摩。(末者莫義。陀摩者中義。莫著中此末陀摩義)何以故。不取常見有見故是故名末陀摩。

○如下第六。記籤第六下。判三藏教三法中引。輔行二十六卷中明。

三開麤。

○盆器米麫。四禪體含支林如盆器。生空麤如米。法空細如麫。

○一切法皆摩訶衍。是大品經意。廣乘品明。又大經二十五。疏云第三明菩薩章十二因緣。即是觀境。菩薩觀境生智。合取境智。皆名中道。

○又一切眾生下。明凡夫不見。十住下唯佛能見。菩薩少見。如來具見。然十住既少見於終。亦應少見其始。今互顯沒者。正言十地一轉。即便作佛。去終處近。故言能見其終。始則杳然。故言不見。十住有治道能分斷。則分見其終。而不能分見其始。諸佛見始見終者。究竟知無始終。究竟鑑其始終。文中從惑起邊。是故反此。始謂元品。終謂終末。最麤著故。見謂知見。有智能治。故名為見。初住智淺。但見終末。故云見終。未有治於元品之智。故云不見。眾生下。重明不見。

○但見於空不見不空者。大經二十五卷云。聲聞緣覺見一切空。不見不空。

○見不了了等。大經云。慧眼見故不得明了。佛眼見故。故得明了。正答卷初師子吼問。十住菩薩以何等眼。不了了見。佛以何眼而了了見。

四觀心。

○無明即是明。止觀觀不思議因緣云。若轉無明為佛智明。

○託聖胎。輔行云。此觀初成。名觀行位。以圓觀解託於世諦。觀是聖孕。聖託胎故。名託聖胎。又聖種中生。名託聖胎。若入初住。名出聖胎。聖出胎故。名出聖胎。從聖生故。名出聖胎。

四諦境。

○勝鬘經。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云何等為說二聖諦義。謂說作聖諦義。說無作聖諦義。說作聖諦義者。是說有量四聖諦義。何以故。非因他能知一切苦。斷一切集。證一切滅。修一切道。是故世尊。有為生死無為生死。涅槃亦如是。有餘及無餘。說無作聖諦義者。說無量四聖諦義。何以故。能以自力知一切受苦。斷一切受集。證一切受滅。修一切受滅道。如是入聖諦。如來說四聖諦如是。無作四聖諦義。唯如來應等正覺事究竟。非阿羅漢辟支佛事究竟。

○聖行。大經中明次第五行。初名聖行。有戒定慧。今四種聖諦。慧聖行也。十一十二皆聖行品。第一記。輔行第三卷云。第十一初。以八苦釋苦。即生滅苦也。苦諦文末。約四諦簡云。凡夫有苦而無諦。聲聞有苦有苦諦。菩薩解苦無苦。餘三亦然。即是通菩薩對三藏簡。第十二初以善不善愛及以九喻以釋集諦。即生滅集也。集諦文末。約四諦簡云。凡夫有苦無諦。二乘有苦有苦諦。菩薩解苦無苦。而有真諦。三諦亦然。章安疏云。前苦諦文末不云有真。故知是通。今云有真。真是真實。故知即是次第不次第二種真實。此是別圓對三藏簡。至釋滅諦文末。但云見滅煩惱故常。無煩惱故樂。佛菩薩因緣名淨。無二十五有名我。道諦文末。但云常無常有為無為等。滅道文末但云四德。既不復與二乘比決。故知單約別圓釋也。自非一家圓會經旨。佛語巧略。何由可通。

○能詮教殊。謂別圓能詮中道教殊。藏通能詮偏真教殊。故有藏通別圓教起。大涅槃經追說。在法華顯實後。故云涅槃實後。隨說隨泯。故云暫用助圓。三偏。藏通別也。玅樂云。偏圓約教。權實約法。內外各一事理者。藏通界內事理。別圓界外事理。籤云惑無事理。隨人生解。解有巧拙。故分事理。理有權實。分界內外。

三正釋中。

○諦緣度品。謂四諦十二因緣六度三十七品也。

○初雜心者等籤文。分二。初正釋玄文中義。次又此下明諦名通別。雜心偈。即雜阿毗曇心論。有十一卷。達摩鬱多羅造。

○重擔。大論云。五陰能生苦惱。名曰重擔。

○八相雖異。指苦集等各四相。歷上下界故一諦下則有八相。

○二因謂道諦集諦也。次又此下。明諦名有通別。又二。初正明有通有別。次又婆沙下。引論經明。又三。初引婆沙。說多聞法。中阿含第七。大拘絺羅經。舍利子問云。賢者大拘絺羅。頗有事。因此事。比丘成就見得正見。於法得不壞。入正法耶。答曰有也。尊者舍利子。謂有比丘知食如真。知食集知食滅知食滅道如真。云何知食如真。謂有四食(云云)。云何知食集如真。謂因愛便有食。是謂知食集。云何知食滅如真。謂愛滅食便滅(云云)。云何知食滅道如真。謂八支聖道(云云)。乃至無明行等。

○四食。即摶觸思識也。摶亦名段。

○十二緣無非四諦。輔行云。故阿含中明四諦義徧一切法。如云知漏知漏集知漏滅知漏滅道。十二因緣。十二頭陀。一一皆生滅四諦之義。具如法華疏釋迦葉中明。

○次又如下。引思益四諦。第一卷第四品中。三又婆沙中下。復引婆沙等。此文在六十一卷。下阿毗曇中。即婆沙所引。

○數緣滅。法相宗中名擇滅。雜心論第九卷云。得離繫名數緣滅(注云。謂藥病種數相對也)

○婆沙廣說。在第六十卷五釋名。禪法要解云。復次苦諦有二種。一者苦諦。二者苦聖諦。苦諦者惱相故。所謂五受陰名為苦諦。苦聖諦者。以知見故修道。名苦聖諦。集諦有二。一集諦者。出生相。所謂愛等諸煩惱。名為集諦。二集聖諦者。以斷故修道。是名集聖諦。滅諦有二。一滅諦者寂滅相。所謂四沙門果。是名滅諦。二滅聖諦者。以證故行道。為滅聖諦。道諦有二。一道諦者出到相。所謂八正道為道諦。二道聖諦者。以脩故行道。為道聖諦。止觀云。苦則三相遷移。集則四心流動。道則對治易奪。滅則滅有還無。是名生滅四諦也。

○眼智明覺。文句云。謂苦法忍為眼。苦法智為智。比忍為明。比智為覺。餘三諦亦爾。成十六心。玅樂云。但眼智等無別體故。還指忍等。

○故婆沙云。在毗婆沙五十九卷末。

○第三名者。婆沙第三名。與玄文第三名。其名雖異而義是同。故引文云苦我知。乃至與我不異。即是以此法顯示於他也。

無生。四教義第一云。前以生滅之理為諦。今明不生不滅真空之理為諦。亦名四真諦也。

○準思益。思益經第一卷第四四諦品。佛告思益梵天。當知聖諦非苦非集非滅非道。聖諦者。知苦無生。是名苦聖諦。知集無和合。是名集聖諦。於畢竟滅法中。知無生無滅。是名滅聖諦。於一切法平等。以不二法得道。是名道聖諦。梵天真聖諦者無有虗妄(云云)

○大論三十七。在三十六卷。經云習應色空。習應受想行識空。與般若相應。謂苦諦法即色等。故引習應色空等證之。引彼四諦一科者。大品總開八十一科。其第六四諦即四諦一科也。彼經具三教。今引證通。故云即通教義也。

○大經解苦無苦。大涅槃經十一卷末。菩薩摩訶薩。於是八苦解苦無苦。章安疏云。此是通教。若十二卷集諦文末云。諸菩薩等解苦無苦。是故無苦而有真諦。乃至菩薩有道有真諦。疏云此是別圓二種真實。此引且約通教。

○具如後說。後行玅文次第五行中。慧聖行明。

○非聲聞緣覺所知。大經對鹿苑時說。故云非二乘所知。

○大經知聖諦智等。示根辨智。知諸陰苦等。初五陰。知諸入等。二十二入。知諸界等。三十八界。次知諸色等。重約陰。初句色。知受句二受。知想句三想。知行句四行。知識句五識。上苦諦也。知愛等。二集諦。經云知愛因緣能生五陰。是名中智。一人起愛無量無邊。聲聞緣覺所不能知。能知一切眾生所起如是等愛。是名上智。知滅等。三滅諦。知是道等。四道諦。章安疏云。凡聖五陰種別不同。於一一陰。復更分別無量界入。豈是聲分緣覺所知。是無量苦諦。從地獄至佛。行業不同。一一行業分別有無量相。亦非二乘所知。是無量集諦。從地獄至佛。應以何身說何法。令其脩學。一一身法分別無量法門(云云)。是為無量道諦。從地獄至佛得解脫時因緣不同。一一解脫復有無量解脫(云云)。是為無量滅諦。

無作。四教義云。明四實不作四。故名無作。菩提是煩惱。仁王經上卷云。菩薩未成佛時。以菩提為煩惱。菩薩成佛時。以煩惱為菩提。何以故。於第一義而不二故。諸佛如來乃至一切法如故。

○一實諦者。大論八十六卷。菩薩以一諦入道。佛說四諦皆是一諦。又菩薩直過四諦入一諦。所謂一切法不生不滅等。

○大經世諦等。文殊問佛。第一義中有世諦否。世諦之中有第一義不。佛答。世諦者即第一義諦。文殊言若爾者。則無二諦。佛言有善方便。隨順眾生說有二諦。如出世人之所知者名第一義諦。世人知者名為世諦。次文殊問實諦。佛答。實諦者無顛倒。無顛倒者乃名實諦。實諦者無有虗妄。若有虗妄不名實諦。有常有樂有我有淨。是則名為實諦之義。

○其實有無二法相即。疏云理實中道唯有一體。善巧方便為緣說二。

○四教審實理等。當分而說。四教詮真中審實理。乃至四教主轉藏通別圓法輪也。秪是一音之教者。是跨節義。謂當分義。似有四教主說四教法。跨節而說。豈有四佛說教。秪是圓一音演說耳。教既唯一。行理準知。如前可知。即玄第一下料簡通別中明當分跨節。

○廣破古師。

○然勝鬘等。經云世尊有二種如來藏空智。世尊。空如來藏(云云)。不空如來藏(云云)。此二空智。諸大聲聞能信如來一切阿羅漢辟支佛空智。於四不顛倒境界轉。是故一切阿羅漢辟支佛本所不見本所不得一切苦滅。唯佛得證。壞一切煩惱藏。修一切滅苦道。世尊。此四聖諦。三是無常。一是常。何以故。三諦入有為相。入有為相者是無常。無常者是虗妄法。虗妄法者非諦非常非依。是故苦諦集諦道諦非第一義諦。非常非依。一苦滅諦離有為相。離有為相者是常。常者非虗妄法。非虗妄法者。是諦是常是依。是故滅諦是第一義。不思議。是滅諦過一切眾生心識所緣。亦非一切阿羅漢辟支佛智慧境界。

達摩鬱多羅。雜心論云法救。籤云法尚。

○無量中無作。謂別教無量中具生滅無生無量無作。今勝鬘所說正指無量中無作也。發心畢竟不別之無作。乃圓教無作。

次判。

○若不約教四句。此兩意貫通三大部。

○例下乘玅。後玄三法玅即是乘玅。

三開。

○大品中第五十二知識品云。須菩提一切法趣色。是趣不過。何以故。色畢竟不可得故。云何當有趣非趣。大論七十一卷釋。

○經文不次。謂經中先假次空後中也。三句。即無生意。無量意。無作意。三句也。

○中論偈。中論第六卷第二十四觀四諦品。偈云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本是三意謂通別圓也。兩品屬藏。中論第二十六觀十二因緣品初云。汝以摩訶衍說第一義道。我今欲聞說聲聞法入第一義道。第二十七觀邪見品。

○無量義經。第二譯。說法品云。無量義者。從一法生。其一法者即無相也。如是無相。無相不相。不相無相。名為實相。又十功德品中。第二是經不可思議功德力云。從一法生百千義。百千義中。一一義復生百千萬數。如是展轉乃至無量無邊之義。是故此經名無量義。

○三經同醍醐味。謂雖同味。然無量義為法華序。涅槃是大收後捃拾。又被末代。故法華是醍醐正主也。

○追說追泯。統紀云。追說者。重施也。追泯者。重會也。具斯二說。即說泯二說。

○生生不可說等。大經十九卷云。云何不生生不可說。不生名為生。云何可說。何以故。以其生故。云何生生不可說。生生故生。生生故不生亦不可說。云何生不生不可說。生即名為生。生不自生。故不可說。云何不生不生不可說。不生者名為涅槃。涅槃不生故不可說。何以故。以脩道得故。

生生故生者。即是大生生小生。有漏之法也。生生故不生者。因緣生法即空即中。心行滅。言語斷。故不可說也。

○實語是虗語。輔行云。大乘實教。本是實語。以其依語各生見故。故成虗語。

四觀心。一念九十剎那。一剎那九百生滅。觀此一生滅。即生即滅。即滅即生。生即滅故。生即不生。玅空觀也。滅即生故。滅即不滅。玅假觀也。合即不生不滅。此有相寂。滅即無相寂滅。玅中觀也。觀一剎那中一生滅。即一心三觀。此是廢權玅觀也。觀一念心即玅三觀正開前四時三教麤一念心。即今圓一念心。故一心三觀於一念心見四種四諦也。此是開權玅觀。

四二諦境。

○玅勝定經。大藏中不見。有。輔行引云。佛告阿難。自我往昔作多聞士。共文殊諍二諦義。死墮三塗。經無量劫。吞熱鐵丸。從地獄出。值迦葉佛。為我解釋有無二諦。迦葉佛言。一切諸法皆無定性。汝言有無。是義不然。一切萬法皆悉空寂。此二諦者亦有亦無。汝但知文。不解其義。第三記。輔行十二卷。

○釋迦值迦葉。四教義云。釋迦菩薩生在迦葉佛所。為補處弟子。迦葉授記。次當作佛。

○初僧祗。從古釋迦至尸棄佛初僧祗。從尸棄至然燈佛第二阿僧祗。從燃燈至毗婆尸佛第三阿僧祗。五障。謂女身并四惡趣也。集註云。初阿僧祗離障。且約功能。三祇方離。乃據定位。

○金光明經等。此出隋開皇新金光明經。

○三教並有十地。通乾慧等。別歡喜等。

○彼金勝陀羅尼品。涅槃疏云。新金光明經陀羅尼淨地品。佛為十地菩薩說十篇呪。第十陀羅尼名破金剛山。

○大經二十高貴德王品中云。惡象唯壞臭身。惡知識壞淨身。惡象壞肉身。惡知識壞法身(云云)

○若作廢權等。正是大經意追說通教。

○進退不成。輔行云。若依今用含中二諦。進退咸美。出不與出。義皆悉成。

○第三記輔行十三卷。

○二十三家。廣弘明集第二十一卷。梁昭明太子解二諦義章。從南澗寺慧超。至光宅寺敬脫。有十四法師。自晉安王綱。至蕭勱。有九居士。并昭明共二十三人。四假恐即是四句破假。

○第三記。輔行十二卷。

○止觀十力。止觀第七卷下。

○止觀第三記。輔行十二卷。

○五百身因。出大涅槃三十二卷。釋籤第二上引證行通別。止觀第二記。第二記中無。

見惑如小雲等。輔行云。雲即是障。障除明發。發即開也。上顯譬見真。下明譬見俗。雲譬見思。

二正明二諦。

○但點法性等。跨節義說。唯用圓不思議因緣。全無明是法性。點法性為真諦。全法性為無明。即無明十二因緣為俗諦。大經疏云。言諦者。還是審實。有隨情審實。隨智審實。隨情智審實。故隨凡隨聖。約真約俗。俱得稱諦。

○俗即百界千如等。謂若事若理。皆以一念為總。一念無相。即真法性。無相而相。百界宛然。故云俗即百界千如。真即同居一念。即現在一剎那念。顯示二諦。故要仍顯相異。如指要鈔詳解中引釋。

○意如前說。前四諦判麤妙文中。止觀中迦羅。止觀第十卷上云。此飜黃頭。初教即藏教也。

所言七重。

○止觀為成理觀等。輔行云。玄文以圓接通別者。分於教證位行別故。今止觀不云。約證道故。但約觀故。

○兩理之交。藏通偏真理為真諦。別有中實理為真諦。故通別是兩理之交。

○文自為七。不釋止有六科。以第三釋接義中含兩種二諦故。

○章安七二諦。疏云。一世出世。二名無名。三實不實。四定不定。五法不法。六燒不燒。七苦不苦。八和合。

○總冠諸諦。通冠下七。一一二諦各有此意。

○名世句世等。大經云何名世。男女瓶衣等。是名名世。四句一偈等。是名名句世。捲合縛結等。是名縛世。鳴椎集僧。嚴鼓戒兵等。是名法世。如望遠人有染衣者。生想執著言是沙門。見有結繩橫佩身上。便生念言是婆羅門。是名執著世。

○心無顛倒。如實而知。

○燒割死壞等。疏云若燒若死。此明體法始終。若割若壞。此明析法始終。即以兩始為有。兩終皆無。此之有無。合之為俗。即是複俗。單指中道。非有非無。故無燒割。即第一義。明上有作無生之真俗。同名為俗。指下一實諦而以為真。

○亦是複俗單中。此中讓下二諦名複中。故且言單。

○既不云即。大品是摩訶衍。本無藏教。故言既不云即。且證藏教。

○三根不同。止觀云。藏上根初發心時即能入假。中根二僧祗。下根三僧祗。通上根初心聞慧即能。中根第二地去。下根七地。

○被會。被字二音讀。此用上聲。集註第七卷明。又云。古明被接不出三義。以含中為發源。點示為機要。發習為根性。又云接聖不接賢。接真不接俗。

○不共般若。大論云。般若有二種。一唯與大菩薩說。二者三乘共說。

○止觀第七記。輔行二十九卷。

次別二諦。

○大經三十三悞。在三十二。

○多有所關。疏中別有所關。

○大經十五等。疏云皆以生死為世。涅槃為第一義。

○三諦各言趣。即前列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

○隨事假。止觀第五下。明三藏經隨事三假。大乘隨理三假。

○止觀第五記。輔行二十一卷。

○得二味益。生熟二味也。止觀第三記。輔行十三卷。

○愛論思惑也。見論見惑也。

○如判四諦中說。前教行證融不融判。此中只約教判。

○起語見。思益經云。實語是虗妄。生語見故。輔行云語謂言教。既不能達語下之旨。名為語見。

○前第二卷中明絕待玅文初也。

三正開。

○止觀記輔行第七卷。

○四行說頓。文句云謂說頓教。逗大根性也。三行漸初。文句云即是頓後。次明三藏教也。此他土漸頓。方等般若二味有漸頓也。寂場等。謂華嚴兼別頓後。為法華獨一圓教。而施鹿苑漸初方等漸中般若漸末也。以一下。轉釋。謂華嚴以別漸兼頓。不能取舍利弗等機。故歷三漸。至法華方堪授記也。

○明得失。不見般若付財之能者。信解品記云。付財在法華中。故未說法華前。般若時只可云委業也。今見法華之玅。方見般若有付財之能。是約法華意往說般若時耳。若言事相者。則不見法華一代(云云)

○涅槃十四。今大經十四卷無此文。

八不淨。一田園。二種植。三穀帛等。戒門事門。即扶律義。乘門理門。即談常義。統紀云。據經合云如來實不畢竟涅槃。方是談常。今籤文云如來畢竟涅槃。此脫實不兩字。

○贖命四念處云。若別圓有法身慧命。何須贖命。贖命意在藏通灰斷之命。令得法身常住也。玅樂云抵吳也。吳手於掌。表勤勤也。

○攝大乘(云云)大師時弘攝論師。即有計黎耶依持。故破地師法性依持也。如止觀第五卷上。

○明十勝相。攝大乘論三卷。無著造。陳真諦譯。論明十勝相云。一應知依止勝相。二應知勝相。三應知入勝相。四入因果勝相。五入因果脩差別勝相。六於修差別依戒學勝相。七此中依心學勝相。八此中依慧學勝相。九學果寂滅勝相。十智差別勝相。

○次生起。天親釋論云。此十義境界有次第。正行有次第。果有次第。由觀此次第。故立十義次第。若人了別諸法因。於十二緣生。則得聰慧(云云)

○真諦所譯。即陳朝真諦三藏所譯攝大乘論。後代諸譯。指唐三藏所譯攝大乘論等。

○一論二譯尚生二計。籤第九卷下云。舊譯即立菴摩羅譯。唐三藏譯。但立第八。

○新舊兩譯。新譯即唐三藏。舊譯即真諦。

○南北二道。謂相州北道弘地論人。計黎耶為依持。相州南道弘地論人。計真如為依持。

○止觀第二記悞。在第四記。輔行十六卷。

五三諦。

○名出瓔珞仁王。瓔珞本業經下卷第五佛母品云。所謂有諦無諦第一義諦。仁王般若經下卷第七品末云。即證世諦三昧。真諦三昧。第一義三昧。此三諦三昧。是一切三昧王三昧(云云)

○名出勝鬘經云。煩惱二種。謂住地煩惱。及起煩惱。住地有四。謂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起煩惱起者。剎那心。剎那相應。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又云。有二種死。謂分段死。不思議變易死。分段死。謂虗偽眾生。變易死。謂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意生身。

○第二云。諸比丘等。大經哀歎品文。

○佛言有下疏云。唱昔四諦如來。非下唱今一實乃至佛性。非苦非諦是實。

○道觀雙流者。謂迴向位人。化道與內行觀雙流也。止觀第三記輔行十三卷云。今家借用地論教證二道。以消別門。於中應須先知二意。一約行。則地前為教。登地為證。何者地前仰信。登地現前。豈有證而復隔歷。二約說為地前說。始終屬教。何者。如云真如為惑所覆。云悉是權施。為入地方便。入地自證。權門自開。故云初地。即是初住入證道也。

無諦。

○如婆沙毗婆沙六十卷初。

○種種解脫。謂外道計多種解脫也。能盡惡道苦。謂外道計多種道也。

○四諦下十六行輔行十三卷明。

○不破聖人心中所得涅槃大論三十一卷云。破是凡人所著涅槃。不破聖人所得。何以故。聖人於一切法中不取相故。

緣無生使無即滅諦也。

玄籤證釋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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