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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变化!医保局:生育报销调整!个人账户使用门槛线取消!

 湖经松哥 2023-10-18 发布于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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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社保中的五险,大家感知最为明显的应该就是医疗保险了,毕竟生病住院、买药都需要用到医疗保险。

最近,深圳医保局发布了《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医保个人账户使用门槛线取消,有余额就能用!

其次,海南省医保局也发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资金使用范围有新变化,武汉、贵州多地也取消了门诊统筹门槛线。

每一条都跟大家息息相关,赶紧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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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使用门槛线取消

有余额就能用!

近日,深圳市医保局发文,《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下称《医保办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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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http://www.sz.gov.cn/gkmlpt/content/10/10826/mpost_10826875.html#748

《医保办法》取消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等方面的门槛线。

也就是说,医保个账有钱就能花,而且还能花到实处!

医保个人账户只要有余额,参保人就可以按规定,在深圳市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和医用器械耗材(比如温度计、口罩、医用棉签等)。

除此之外,《医保办法》还有两点值得大家重点关注:

1、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提高

职工基本医保、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与医疗机构级别挂钩,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分别为75%、65%、55%,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居民相应提高5%。

职工基本医保一档年度支付限额从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提高至在职人员6%、退休人员7%,其中在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的支付限额提高至在职人员3%,退休人员3.5%;

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及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支付限额由原来的定额1000元提高为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即原来二档固定的1000元,10月1日起将会提高到2333元),同时取消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最高报销120元的限制。

原基本医保三档并入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参保形式虽有变化,但市民及用人单位无需进行额外操作。

2、少儿医保报销额度提高

《医保办法》实施前,参加少儿医保的儿童,日常在选定的社康门诊就医,但是本年度已经用完额度,报销了1000元,新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都需要由个人承担。

《医保办法》实施后,少儿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额度提高到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

也就是说,报销了1000元的普通门诊费用后,今年还剩下2333-1000=1333元的普通门诊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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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使用范围有变

10月起正式执行

近期,海南省医保局也发布了《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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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https://ybj.hainan.gov.cn/xxgk/tzgg/202309/t20230912_3492508.html

《通知》中明确: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有支付范围基础上,可用于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支付长期护理保险、政府支持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如惠琼保、乐城特药险等)和个人负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自2023年以来,多省市都在逐渐拓展医保个人账户的适用范围,其中最值得大家关注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余额可以为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啦~

以河北省医保为例给大家讲讲具体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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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滑动查看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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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贵州多地

取消门诊统筹“门槛线

自医保个账改革以来,不少地区在总结实践经验后,对门诊统筹支付的“门槛线”做出了或取消或下降的调整。

但此处的“门槛线”与深圳的“门槛线”有所不同,其专业术语是“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即医保报销起付线,是参保人发生的保内医药费用的一部分,不是格外缴纳的。参保人医疗费用超过“门槛线”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政策予以报销,“门槛费”以下部分由个人负担。

和住院报销“门槛费”不一样,门诊报销“门槛费”是按自然年度累计的。一年内,参保人在一家药店或多家药店重复买药,或者在一个医院或者不同医院多次门诊就医费用,都是累加在一起的。

医保报销“门槛线”包含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不包含目录外和乙类先行自付的医药费,也不包含医保报销后,应由个人承担的医药费。

比如:

1、武汉

武汉在医改之初设置了门诊起付线,在职人员每年700元,退休人员每年500元。以门槛线为500元为例,即个人在一个计算周期内门诊费用累计达到500元才能享受报销。几个月后,武汉宣布取消门诊起付线,并且可以追溯调整待遇,从今年2月份开始执行,多付的钱可以退还。

2、贵州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的通知》,明确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不设置起付线,已设置的地区按照规定取消。

3、湖南

湖南省医保局下发的《关于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也提到,自6月1日起,湖南省有范围取消“门槛费”,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

  • 在医保定点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费不设起付标准,也就是有范围取消“门槛费”,报销比例70%;

  • 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费每次起付标准50元,累计就诊不超过200元,报销比例60%;

  • 在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每次起付标准100元,累计不超过300元,报销比例60%。

生育费用报销调整

阶段,好几个省份调整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随后,兰州、西安等地通知调整生育保险待遇,对公司、个人都产生直接的影响。

01

生育津贴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有什么关系?

生育津贴金额和生育津贴申领天数、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有关。其中,职工上年度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参保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

也就是说,当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变化时,生育津贴领取金额也会跟着发生变化。

下图是几个省份的生育津贴标准规定,大家可以直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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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兰州:调整生育保险待遇

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兰州市优化生育保险政策》,明确自8月1日起,参保职工产前检查费定额标准由680元上调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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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参保职工在生产前连续缴费12个月的次月起可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待遇。

03

西安:调整生育保险待遇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联合西安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8月1日起,调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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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具体变化

(一)参保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补贴标准由1000元调整为25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

(二)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费用报销不再设起付线

(三)参保女职工在二级(含)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产生的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四)参保女职工不区分受孕方式,享受相同的门诊补贴、住院报销和生育津贴等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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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有关系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是有缴纳生育保险且满足领取条件的女职工,在生育时领取的生活补贴。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所以,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是没办法享受这个待遇的。

产假工资是员工在休产假期间,单位需要发放的工资。员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更不能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来逃避产假工资。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单位可以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但超过生育津贴领取天数、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或者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生育险的,单位则需要支付产假工资。

住房公积金变化!

国家又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将于2024年8月全面执行!

上海、安徽等地也接连出台了多项公积金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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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今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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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8/content_6896786.htm

《通知》中明确,2023年8月底前,相关功能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亮码可办”推广使用。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1年;2024年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此外,还提出精简整合证明材料、调整证明开具方式、畅通窗口查验功能、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五项工作任务。

补充:

“亮码可办”是什么?

“亮码可办”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对住房公积金目前使用的《职工缴存使用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进行整合优化,统一集成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并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缴存职工在办理异地贷款业务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请出示相应的“电子码”即可。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为什么要推进“亮码可办”?

在施行“亮码可办”之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工,需在缴存地开具证明后提交纸质材料,再到贷款地申请贷款。

“亮码可办”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缴存职工仅需向异地中心工作人员亮出《个人信息表》的电子码,即可核实公积金相关信息,无需开具纸质证明,无需往返两地。

“电子码”怎么申请?

缴存职工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按钮申请“电子码”,提交后即可显示“电子码”。

“电子码”有效期为24小时,被查询后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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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提取均有变化

10月7日正式执行

近期,上海市接连印发了《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存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的通知》与《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通知》。

其中《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存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的通知》明确,对借款人购买6(含)至35年之间房龄的存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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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https://www./html/zcjd/20230907.pdf

《通知》明确,所购存量住房房龄为6(含)至20年之间的,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从原来的不超过“35减房龄”的计算规则调整为不超过30年;所购存量住房房龄为20(含)至35年之间的,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从原来的不超过15年调整为不超过“50减房龄”。

同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也印发了《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通知》,对纳入本市城市更新范围内的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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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https://www./html/zcjd/20230907.pdf

该《通知》主要包括3个重点:

一、支持购买更新改造后房屋公积金提取

业主(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下同)购买改造后具备交易条件的房屋(含增加面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实际购房款。

二、支持项目建设期内租房公积金提取

业主在项目建设期内租赁住房过渡安置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扣除过渡费补贴后个人承担的租金。

三、扩大提取申请人范围

提取申请人范围为业主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申请人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应当符合当前贷款无逾期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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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住房公积金有变

10月8日正式执行

2023年10月,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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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https://sgj./provident-manage/news/detail?id=26880569-c552-4530-a2ad-5ea3ad5cf641&firstId=fe363c49-92fd-4157-b19b-0cccb9526af2

《通知》中自2023年10月8日正式执行,其中重点包括: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

1、支持购买居住类绿色建筑

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宅)的,计算最高可贷额度时上浮20%,上浮后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合肥市规定的相应档次贷款额度上限标准。

2、调整贷款计算基数

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刚性购房需求,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合肥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在省直分中心租房提取额纳入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3、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且贷款年限与房屋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0年。

  • 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

  • 房屋年限超过10年在2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30%;

  • 房屋年限超过20年在3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40%;

  • 房屋年限超过30年在4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50%;

  • 房屋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材料为准。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

1、推出偿还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提取事项“随心取”服务举措

将还贷提取次数由每年一次放宽至每月一次,缴存职工在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已还贷款本息时可随时提取公积金。

2、扩大加装电梯提取支持范围

将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提取政策的支持范围,放宽到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

3、缴存职工每年可按不同提取类型申请提取公积金

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按原政策执行。

本文由涛哥说税整理发布 来源:易人事、兰州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中国会计报、51社保网等。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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