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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楼市大招!上海官宣 公积金版“认房不认贷”来了

 小天使_ag 2023-10-18 发布于湖南
摘要
【利好!楼市大招!上海官宣 公积金版“认房不认贷”来了】“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官方微信公众号10月18日消息,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日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外发布《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 其中明确对于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上海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官方微信公众号10月18日消息,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日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外发布《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

  其中明确对于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上海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套数认定放松

  套数认定方面,《通知》明确,对于首套住房的认定,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上海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对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上海市已有一套住房、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关于不予贷款的情形,《通知》显示,缴存职工家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第一,在全国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第二,在全国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同时,停止向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贷款的政策维持不变。

  《通知》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2023年10月30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口径执行,2023年10月30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通知》执行。

  有利于降低购房成本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公积金作为低利率购房工具,也执行认房不认贷有利于购房者降低购房成本。在商业贷款全国已经全面落地“认房不认贷”的情况下,公积金也逐渐开始落地,上海作为一线城市的代表,落地公积金“认房不认贷”也是顺应政策趋势。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此前一线城市在认房不认贷政策方面有创新和突破,成为热点。但当时政策主要是从商业银行贷款的角度出发,而没有涉及公积金贷款。此次上海政策信号意义很强,有很强的示范效应。

  严跃进称,此类政策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可以有机会纳入到首套房或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进而获得条件更好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公积金贷款额度,进一步降低了购房成本和购房门槛,利好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释放。其他城市也要加快制定此类政策,确保公积金政策更好发挥惠民互助的效果,进一步促进各地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提振和回暖。

  多地已经开始执行

  对于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政策,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此前,珠海、惠州等地已经开始实行。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即日起珠海公积金“认房不认贷”。通知提到,职工家庭在珠海市名下无住房,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的,可按首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在珠海市名下仅有1套住房,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的,可按二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另外,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自9月28日起惠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认房不认贷”,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职工家庭在惠州市无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政策执行;职工家庭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房,现已结清且在惠州市无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商转公贷款参照执行。对在惠州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业内人士表示,未来一段时间,房地产政策有望继续宽松。在政策多重利好下,四季度房地产行业有望逐步企稳。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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