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内容主要出自一本书《纳税筹划实战101例》,之前在2022年终复盘中推荐过。 当时写的推荐语: 建议有一定税务基础的人阅读,没有一句废话,全是实务案例,让我第一次了解到税务筹划的可行性和价值。 下面是我读书的一些记录,不是完整成体系的读书笔记,只能算是读书的索引,希望能帮助有需要的人更好地阅读这本书。 基本概念: 税法上有三个概念——免征、不征收、暂免(暂不征收),乍一看觉得三者是一回事,实际上三者并不相同。 所谓免征,是本来是应税的,由于税收优惠予以减免; 不征收说的是压根就不是应税项目,并不是什么税收优惠; 而暂免(暂不征收)是“先放你一马”(暂时减免征税),后面再“一把算账”。 一、纳税筹划的基本技巧 1、利用税收优惠减轻税收负担 - 主要利用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仅缴纳印花税和所得税的制度(不缴纳增值税)。
- 将大多数货物交易、无形资产交易和不动产交易转化为股权转让是常见的纳税筹划方式。
同一经济行为在适当改变形式后,将适用的税目从高税率税目变更为低税率税目。-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制度(案例2、案例4、案例8、案例61、案例66)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案例9)
- 亏损结转制度、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案例3、案例10)
-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案例15、案例16、案例61)
-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制度(案例14)
-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政策(案例23)
- 资产重组满足条件不征收增值税(案例30、案例31)
-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案例45、案例47)
- 近亲属无偿赠予房屋产权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案例23、案例58)
- 增值率未超过20%免征土地增值税(案例67、案例68)
-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案例76)
- 客户现状中最不利的状况是自然人直接持有A公司股权,导致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无法享受。双层公司架构是所有节税投资方案中最基本的架构。
上市公司分红直接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没有纳税筹划的空间。转让限售股需要按照差价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相应税款由证券公司直接代扣代缴,纳税筹划的空间也比较小。- 未来上市公司的分红将直接进入投资公司,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实现延迟纳税的目的。
- 便于将投资公司迁移至税收洼地,享受当地的税收政策。
- 便于将投资公司产生的亏损与限售股减持的所得相抵扣。
- 大致思路:乙公司将债权转为股权并且遵守特殊债务重组的其他条件,则甲公司和乙公司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款,即使将来乙公司再将该股权转让给甲公司或者其他企业,也只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
- 具体详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百慕大、开曼群岛、巴哈马、马恩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属萨摩亚群岛、中国香港等。- 实行僵硬的银行或商务保密法,为当事人保密,不得通融
参考书籍:《纳税筹划实战101例》翟继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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