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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村大妈卖自己的猪,凭啥要被罚款5万元!

 李宇宙 2023-10-24 发布于陕西

[事件经过]

王大妈今年65了老伴走的早自己辛辛苦苦将女儿养大后想着自己终于可以松口气缓缓了然而命运仿佛就是喜欢捉弄她.

女儿不知得了什么病婆家花费了很多钱都没有看好于是他们便将女儿送了回来,婆家的人说:我们尽力了,以后她就靠你这个妈了

看着终日躺在床上的女儿王大妈心里的苦涩无人能体会自己年龄这么大了,出去打零工也没人要于是她决定在自家院子里养一些猪来赚取自己和女儿的生活费.

 在自己辛辛苦苦的喂养下这些猪越来越大也快到出栏的时候了到时候把公猪全卖了母猪留下卖猪钱一部分用于生活开销一部分在买点小猪仔王大妈在畅想着以后的日子.

这天床上的女儿对自己说:妈我想吃肉了 看着瘦弱的女儿王大妈说道:猪圈里的猪也长成了妈找人杀一条多给你留点肉剩余的卖了你还想要啥妈给你买

找来村里的杀猪匠王大妈挑了一只精壮的猪让杀猪匠给宰杀掉杀完后,给女儿留了十几斤肉她便将剩下的肉用小推车推到镇里的集市上去售卖.

因为肉很新鲜所以上前询问价格购买的人不少正当王大妈高兴着感叹今天能早点卖完回家的时候一道厉喝声传来 "都给我放下谁让你在这里卖猪肉的?" 

众人循着声音望去看见几个穿着制服的男子走来 "老婆子你这猪是在哪杀的有没有检疫合格证"领头的男子说到 

"检疫合格证那是个啥东西?"围观的顾客和王大妈一头雾水领头男子看着王大妈疑惑的表情说道:我是市场管理局的后边这几位是农业局的你违法了.

我们将对你的猪肉进行没收同时你将被罚款5万元这是罚单

当听到这个天文数字后王大妈顿时觉得天旋地转,5万块就是把我卖了也值不了这么多钱啊你们咋不去抢呢.

周围的群众也纷纷附和道:这些鬼怂货真当老百姓的钱是大风刮来的?真是欺人太甚

随后王大妈越想越气拒不执行农业局的罚款结果没多久便被农业局告上了法庭

[司法解释]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第二条的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判决]

在法庭上王大妈泪流满面的质问为何都要为难她们孤儿寡母卖自己的猪为什么犯法法官考虑到王大妈家庭困难于是最终撤销5万元的罚款改为罚款5千元可以分批缴纳

通过本案例我们得到了一些法律教训: 首先,私自宰杀生猪售卖是违法的为了保证食品健康安全个人进行售卖是不应该受到鼓励的行为

其次在进行市场行为之前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才不会在无形中触犯法律,导致受到经济损失

[结尾]

农村地区的法制建设目前还有短板,相关单位应该采取更多的措施在农村进行法律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同时基层执法部门在执法时不能粗暴蛮横地对待老百姓执法要充满人性要时刻能站在老百姓的位置上切实感受到老百姓遇到的困难,这样才不会让老百姓怨声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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