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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广迎 ‖ 谈“书画同源”

 御云斋艺术馆 2023-10-24 发布于北京

中国书画艺术历来有“书画同源”之说,其理论依据约为三点:一、书法和绘画均起源于象形;二、书法和绘画均使用同样的工具——毛笔、墨、宣纸;三、骨法用笔。

黄宾虹曰:“书画同源,欲明画法,先究书法,画法重气韵生动,书法亦然。”(《宾虹书简》)赵孟頫诗云:“石如飞白木如籀,写竹还须八法通。如也有人能会此,须知书画本来同。”(《题秀石疏林图卷》)即是说,尽管绘画已经成为自觉的艺术创作,而画家总是“将绘画的线条力图变成书法的用笔与书法的线条,沉醉于笔法的神韵之中”(陈振濂《书法学》)。

闻一多先生则认为书画并非同源,而是“异源同流”。他说:

一切文字,在最初都是象形的,换言之,都是绘画式的。反之,任何绘画都代表着一件事物,因而也便具有文字的作用。但是,绘画与文字仍然是两件东西,它们的外表虽相似,它们的基本性质却完全两样。一幅图画在作者本意上,绝不会变成一篇文字,除非它已失去原来的目标,而仅在说明某种概念。绘画的本来目的是传达形象,而文字的本来目的则是说明概念。

所以,闻一多先生总结道:

评论书画者常说起“书画同源”,实际上二者是异源同流。字与画只是近亲而已。因为相近,所以两方面都喜欢互相拉拢,起初是字拉拢画,后来是画拉拢字。字拉拢画,使字走上艺术的路,而发展成我们这独特的艺术——书法。画拉拢字,使画脱离了画的常规,而产生了我们这有独特作风的文人画。(《回望故园》)

台湾徐复观先生曰:“……至于书法,仅从笔墨上说,它在技巧上的精约凝敛的性格,即由这种性格而来的趣味,可能高于绘画,但从精神可以流动的范围上来说,则恐怕反而不及绘画,即是:笔墨的技巧,书法大于绘画;而精神的境界,则绘画大于书法。”(《中国艺术精神》三版自序)

愚以为,这些观点并不影响中国书法和绘画这种既相同又相异的文化性格。从表现立场看,字的地位一上手就比画高。而在宋代,书法就被看成是比绘画要高级的艺术形式。实际上,我们可以在书法与绘画创作中,领悟出包含在书法和绘画之外的某种精神意味——共同的笔墨精神,它既在作品之内,又在作品之外。

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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