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必须作为公司的员工,证据就是签署的劳动用工合同,这一点特别要注意。一个人其实可以在两个不同的地方来分别签署劳动用工合同,一个人可以在两个地方入职拿工资,这点需要注意,税务机关是认可的。 第二,老板娘既然是公司的员工,必须在公司有具体的岗位与职责,不能什么事都不干,那就是假的。 第三,必须有实际发放工资的记录,同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税, 第四,老板娘应当在公司正常的缴纳社保。 只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老板娘在另外一个公司,她已经在任职,并且交了社保,然后在这个公司又做了另外一份任职,同时也拿了工资,工资可以在两个地方拿,社保在原来的公司交过了,在这里才可以不交。 所以合同、岗位职责、工资发放、个税以及社保这四个是任何人发工资都必须关注的四个关键点,当然老板娘想要发工资,也必须在这四个点上能够完美的契合。 最后一个问题,如果老板娘可以发工资,发多少比较合适?几个临界点,第一个临界点正常,按照目前缴费的规则,差不多14万以内是不需要缴个税的,那么30万左右个税大概在5%,45万左右个税大概在10%,90万左右个税大概在20%,这不完全精准,但大致的数据是没有差,因为每个人情况不同,家庭不同,税前扣除略有不同的,基本的规则大概就是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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