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方:卖方。 征收标准: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或差额×20% 免征情况:房产证(契税完税发票)日期过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 政策依据: (1)《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08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 2、契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 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普通住宅、家庭的唯一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②非普通住房、非家庭唯一住房、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契税为总房3%。 免征情况:无 3、增值税 税率5.55%,由卖方缴纳。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增值税;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增值税。 4、印花税 支付方:买卖双方。 计算方法:印花税=计税价格×0.05% 征收标准:0.05%。 免征情况: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计算方法: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城市不同标准有差异) 免征情况: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 6、登记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收标准:个人住房登记每件80元(含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根据以上所提的知识,据此为常识,希望能让您能够有一定的警惕,对此多一份心眼,不会吃亏后伤心后悔。华律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的随时的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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