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内陆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5、《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 6、《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83号) 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8、《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 9、《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7号) 10、《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4号) 1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陆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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